瑣羅亞斯德教在江東的星火燎原:安開與祆教在東晉的傳播

唐釋道世所撰佛教類書《法苑珠林》引劉宋劉義慶《幽明錄》的記載曰:

安開,安城之俗巫也,善於幻術。每至祠神時,擊鼔,宰三牲,積薪然火盛熾,束帶入火中,章紙燒盡,而開形體衣服猶如初時。王凝之為江州,伺王當行,陽為王刷頭,簪荷葉以為帽與王著,當時不覺帽之有異。到坐之後,荷葉乃見,舉坐驚駭。

北宋李昉、李穆、徐鉉等學者奉敕編纂的類書《太平御覽》卷687《服章部》、卷737《方術部》也引述了相同的內容,只是具體文字稍有不同。

瑣羅亞斯德教在江東的星火燎原:安開與祆教在東晉的傳播

王羲之《蘭亭序》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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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與王獻之。


瑣羅亞斯德教在江東的星火燎原:安開與祆教在東晉的傳播

王羲之全家中王凝之可能是最平庸的一個。

王凝之是東晉著名書法家王羲之次子——他是才女謝道韞的丈夫,被妻子DISS了一輩子,但是本人也還是有才的,亦工草隸,關於其任江州刺史的時間,傳世史籍並無明確記載,但是根據《出三藏記集》卷10《阿毘曇心序》第十,該經於東晉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年)至十七年被譯出,“時眾僧上座竺僧根、支僧純等八十人,地主江州刺史王凝之,優婆塞西陽太守任固之為檀越,並共勸佐而興立焉”。又“道敬,琅琊王氏,從祖凝之刺江州,太元十六年入山出家,為遠公(即廬山慧遠)弟子”。由此不難發現,太元十六年(391年)時,王凝之大概率應當在江州刺史任上。孝武帝卒於太元二十一年(396年),繼位的安帝改元隆安。據《晉書》,隆安初年,江州刺史已經是王愉了。

因而,王凝之任江州刺史,大致就在孝武帝太元年間,上引記載所反映的也應是這個時間段內的情況。而這段記載中的安開應是一位來自安國的粟特人,其“祠神”的行為,應與粟特人傳統的祆教(瑣羅亞斯德教,Zoroastrianism,波斯文:مزدیسنا,然而,在某種意義上,祆教具有更廣義的定義,瑣羅亞斯德教更像瑣羅亞斯德Zoroaster在前期祆教基礎上進行專業化的人為塑造的宗教)信仰有關。其理由大致如下:

首先,從安開的姓氏看安開大概率屬於粟特人。

安為昭武九姓之一。日本學者桑原騭藏先生最早指出“安姓大體是由外國出身者興起”,“安姓大體是西域胡人或其後裔”。加拿大漢學家蒲立本先生(Pulleyblank)也曾論及:“安是布哈拉的中文名稱,那個地區的人們到中國以後,普遍以此為姓。中國關於姓氏的典籍都表明這一姓氏只源自西方國家安國或安息(具體含義因年代不同而有所改變)。大多數生活於唐代的安姓人物,都與那個國家有著或多或少的關係”。我國學者程越先生亦認為:“粟特人進入中國後,多以國為姓,即康、安、曹、史、米、何、石,其中康、安、米三姓在隋唐幾乎為他們所獨有”。另榮新江先生在釋讀唐代安孝臣墓誌時也指出:“安孝臣和他的三個兒子的名字興宗、承宗、榮宗,都是地道的漢名。但從他的姓來看,應當是著籍太原的粟特人後裔”。可見,與曹、何等同樣在漢地廣泛使用的姓氏不同,安姓可以作為判斷族屬的重要標準之一。

雖然上引學者的論述都是隋唐時期的情況,但從姓氏發展的角度考慮,之前六朝的情況更應如此。因而,從姓氏判斷,安開極有可能是一位來自中亞安國的粟特胡人。

其次,安開祠神時的行為,與唐代文獻記載的,祆教的祆主在祭神時的行動有一個突出的共同點,即“善於幻術”。

如編號為S.367的《沙州伊州地誌》記載:

(伊州)火祆廟中有素書形象無數。有祆主翟盤陀者,高昌未破以前, 盤陀因入朝至京,即下祆神,以利刀刺腹,左右通過,出腹外,截棄其餘,以發系其本,手執刀兩頭,高下絞轉。說國家所舉百事,皆順天心,神靈助,無不應驗。神沒之後,僵仆而倒,氣息奄奄。七日即平復如舊。有司奏聞,制受遊擊將軍。

又如唐人張鷟《朝野僉載》卷3記載:

河南府立德坊及南市西坊,皆有僧祆神廟,每歲商胡祈福,烹豬羊,琵琶鼓笛,酣歌醉舞。酬神之後,募一僧為祆主,看者施錢並與之。其祆主取一橫刀,利同霜血,……吹毛不過,以刀刺腹,刃出於背,仍亂擾腸肚流血。食頃,噴水咒之,平復如故。此蓋西域之幻法也。

涼州祆神祠,至祈禱日,祆主以鐵釘從額上釘之,直洞腋下,即出門,身輕若飛,須臾數百里。至西祆神前舞一曲即卻,至舊祆所,乃拔釘,無所損。臥十餘日,平復如故,莫知其所以然也。

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宗教文化研究所所長蔡鴻生先生曾指出:

(入華)火祆教從孃胎帶來濃重的巫氣,聚火祝詛,以咒代經,妄行幻法。

這些西域幻法的橋段在祭神、酬神時一再上演,既顯示祆主們自身的神通,還表示他們的祭祀活動為神所接受,因而獲得了神的護佑,並藉此彰顯他們所信奉的祆教和祆神的偉大。因而西域幻術是入華祆教祭祀活動重要的組成部份之一。而據上引《幽明錄》的記載,在安開的每次祠神活動中,類似的幻術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之一。安開也深諳此道,“善於幻術”。可見,“妄行幻法”是兩者之間顯著的相同點。此外安開祠神時“擊鼔,宰三牲”的做法,與唐代洛陽城內商胡酬神時“烹豬羊,琵琶鼓笛,酣歌醉舞”也很相似。

換言之,手底下不能見真章的祆教祆主在中土的宗教影響力競爭中是註定很難勝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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瑣羅亞斯德教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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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自達的商標名稱與圖案均與祆教的主神阿胡拉·馬自達(Ahura·Mazda)有關。

再次,安開祠神時的行為,與波斯史詩《列王紀》中記載的一種與密特拉神有關的神判方式極為相似。

根據古波斯文獻,凱揚王朝的卡烏斯國王之子夏沃什,被王妃蘇達貝誣告曾企圖誘惑她。由於雙方各執一詞,卡烏斯最終決定採納祭司的建議,由夏沃什鑽火陣以辨明是非曲直。按照傳統,考驗以如下方式進行:堆起兩堆乾柴,中間僅留勉強可以通過一匹馬的窄巷。點燃柴堆,待到火勢最猛烈,夏沃什要設法穿過火堆。夏沃什在驅馬向火堆靠近時,暗暗向神禱告,願其保佑無罪之人,並幫助他穿越烈火。隨後策馬狂奔,逐漸消失於火焰與濃煙之中。當然最終的結果,夏沃什與他的坐騎毫髮未傷,重新出現在人們面前。其原因當然是蒙神恩庇,吉人自有天相。

暨南大學文學院歷史學系教授、研究方向為古代外來宗教文化史與中外關係史的張小貴先生的研究指出,“此處的神就是密特拉”,密特拉神是“上古印歐人的原始信仰”。瑣羅亞斯德教也就是祆教就是在古代伊朗宗教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在《伽泰》(Gathas)中,蘇魯支本人也曾祈求這些神靈,其中有‘其他的阿胡拉們’(密特拉和阿帕姆·納帕特)”;

在年代較晚的,由後代祭司編寫的《亞什特》中,則有大量獻給密特拉的讚美歌。且“在瑣羅亞斯德教經典中,負責審判的也正是密特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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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特拉神身著東方式樣的裙子,正在刺穿一頭公牛的喉嚨,一隻狗和一條蛇舔舐著公牛流淌的血液。

雖然嚴格從宗教的細部純從學術角度進行辨析,粟特系的祆教與瑣羅亞斯德教之間並不能直接劃等號,但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國際摩尼教學會首批會員林悟殊先生曾指出“粟特系的祆教,保留了阿契美尼德王朝時期瑣羅亞斯德教的殘存,尤其是薩滿教的成分”,

張小貴先生也認為“中古粟特地區的祆教信仰保存了阿契美尼時期波斯瑣羅亞斯德教偶像崇拜的遺風遺俗”。從考古發現來看,直到8世紀,粟特地區仍流行密特拉崇拜,且“這些密特拉神的形象與阿契美尼時期即編成的瑣羅亞斯德教聖經《密特拉頌》中的描述大多吻合”。因而,這種與密特拉神有關的神判儀式,應該為粟特系的祆教所繼承。同時,安開祠神行為的本身,也具有神判的意味。即通過“束帶入火”來檢驗他的祭祀是否為神所接受,能否受到神的庇佑。綜上,筆者認為,安開祠神的行為,應該就直接源自祆教中的一種神判儀式。

最後,安開祠神的活動中,火的作用十分突出,應與祆教崇火的傳統有關。

前文提及,安開祠神的活動,直接源自祆教的一種神判方式,而在整個過程中,火的作用非常突出。這種以火來進行神判

式,在瑣羅亞斯德教經典中還有很多記載,如Denkard(《宗教行事》)第7篇第5章中就有33種之多。

火是正義的體現,因此在瑣羅亞斯德教徒的神判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而且作為神的助手,以其公正無誤的特性出現在對每個靈魂進行審判的時刻”。如此重視火在神判中的作用,顯然與瑣羅亞斯德教事火、崇火的教義和傳統有關。由於迄今未發現任何更早期祆教的經典,所以學者都只能用瑣羅亞斯德教的經典來推測更早期祆教的情況。上文已經提及,粟特系的祆教,保留了瑣羅亞斯德教中薩滿教的成分,因而這些以火來進行神判的方式應為祆教所繼承。而且,從祆教又名火祆教或拜火教可見,粟特系的祆教也保留了崇火、拜火的傳統。因此,安開祠神的活動,實際上反映了祆教火崇拜的特徵。此外,安開應是較早來到中土的祆教信徒,當時不大可能有專門從事宗教活動的場所,更遑論火壇、火廟的建立。因而,安開每次祠神時,都必須“積薪然火盛熾”,除了幻術表演的實際需要外,實際上也是一種拜火方式上的方便行事。

綜合以上幾點,筆者認為安開應是一位來自粟特安國(今布哈拉及附近地區)的胡人,其“祠神”的行為,應與粟特人傳統的祆教信仰有關。安開被稱為“安城之俗巫”,也似應印證其曾在安城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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