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徵求意見,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P2P辦理支付,有啥影響?

12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範代收業務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中提到,代收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業務適用場景,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P2P網絡借貸等辦理支付業務。

代收業務是指經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託代收機構從付款人開戶機構扣劃付款人賬戶資金給收款人,且付款人開戶機構不再與付款人逐筆進行交易確認的支付業務。代收機構包括銀行和支付機構。

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對北青金融表示,不得為P2P網絡借貸等開展代收支付業務,並不是新的規定。早在2016年,多家銀行就通知支付機構關閉P2P的代扣業務。原因是客戶只要第一次簽訂委託協議後,P2P平臺則可以隨意劃扣客戶已授權委託的銀行卡內的資金,不需要客戶對每一筆資金劃扣進行確認,這種劃扣方式的風險較高。因此,此規定明確了一些不合適開展代收業務的場景,是基於代收風險的考慮,但不是要求完全關閉支付業務。

徵求意見稿規定的代收業務使用場景,包括辦理便民服務、政府服務、通訊、非投資型保險等相關稅費繳納,公益捐款,信用卡及銀行貸款償還,資金歸集,以及繳納租金、會員費用等小額便民業務等。

央行徵求意見,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P2P辦理支付,有啥影響?

中國支付網創始人劉剛對北青金融分析稱,這對於支付機構而言,將失去P2P這一鉅額交易量的場景,對於網貸公司而言,原本就已經雪上加霜的支付通道再被砍上一刀。他指出,代收業務最嚴重的問題就是部分付款人開戶機構在未取得客戶授權、未有效審核客戶真實意願情況下開通代收服務,帶來客戶資金盜用風險,損害了廣大群眾的資金安全。

劉剛指出,這些交易大多屬於大額、高風險的扣款行為,此前這些平臺為了便捷扣掉消費者的款項,多用“代收”形式完成。此番央行為了規範“代收”業務,正本清源,系統的梳理了合規邊界。

北青金融瞭解到,網貸平臺未經個人同意通過第三方扣款飽受詬病。在聚投訴上關於“無故扣款”的投訴近四千條。劉剛指出,部分代收服務機構將代收業務與其他需要逐筆進行交易驗證的交易套用,將代收業務應用於高風險場景或非法經營業務也是代收業務風險之一。

此次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要求,付款人開戶機構應當事先或者在為付款人辦理首筆代收業務時取得付款人的授權。授權應當明確收款人名稱、付款用途、付款賬號、付款週期或條件、授權期限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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