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線下釣魚被電死,家屬要高價賠償,這事合理嗎?

房縣黃酒文三



在高壓線下釣魚是很危險的。因為釣魚竿一般都是碳素做的,是導電的。而魚線加了碳的成份,也能導電。如果不小心碰觸到高壓線,就會觸電死亡。

對於釣魚者被電死,電業公司是否需要賠償損失,需要分清責任而定。如果電業公司架設的高壓線等電力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電業公司要承擔主要責任,可以要求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

如果是釣魚者自身原因被電死。《電力設施保護條例》有明確規定,"對電力線路下拋擲物體或放風箏為禁止性行為"。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甩竿釣魚,違反了上述規定,釣魚者應該能認識到在高壓線下釣魚存在危險性。違反行政法規禁止的規定,應當承擔主要責任,電業公司負次要責任。經法院裁決,親屬一般得到十分之三或四的賠償金。家屬要求高價賠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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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線下釣魚被電死,家屬討要個說法是應當的,但是索要高價賠償就有點兒不合理了。

首先,一般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高壓線下進行活動是非常危險的,在高壓線下釣魚更是不允許的。毀壞高壓電器不說,如果一旦發生事故,就會造成人身傷亡的。

因此有人在高壓線下釣魚,這本身就是釣魚者的責任。出了事故後,釣魚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或者是全部責任。



其次,供電公司如果盡到了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並且設立有警示標誌。那麼造成行為人觸電死亡的,供電公司是沒有責任的。

但是如果架設的高壓電線不符合規定的標準,或者是對於高壓線路缺乏必要的維護,那麼如果造成釣魚者死亡的。雖然釣魚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但是供電公司也是應當承擔一定責任的。

最後,出現這種事故後,一定要查清事實,分清責任。而釣魚者的家屬不分青紅皂白,一味索要高價的賠償,是沒有道理了,也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法重情深


在高壓線下釣魚是很危險的。因為釣魚竿一般都是碳素做的,是導電的。而魚線加了碳的成份,也能導電。如果不小心碰觸到高壓線,就會觸電死亡。

對於釣魚者被電死,電業公司是否需要賠償損失,需要分清責任而定。如果電業公司架設的高壓線等電力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電業公司要承擔主要責任,可以要求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

如果是釣魚者自身原因被電死。《電力設施保護條例》有明確規定,"對電力線路下拋擲物體或放風箏為禁止性行為"。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甩竿釣魚,違反了上述規定,釣魚者應該能認識到在高壓線下釣魚存在危險性。違反行政法規禁止的規定,應當承擔主要責任,電業公司負次要責任。經法院裁決,親屬一般得到十分之三或四的賠償金。家屬要求高價賠償,是不合理的。


酒城小表妹


非常不合適賠償,反而應對其家屬作安全教育培訓,屢教不改的可拘留至判型,不能開這個先河,否則去高壓線下各種自殺行為將增長不斷,對要求賠償的家屬應罰款拘留拘役或判刑,對為死者家屬提供律師服務的人應判刑。


農村楊娃


是誰慫恿了“歪打官司、邪告狀”之人?是誰成了“碰瓷兒”的幫兇?


漫步林蔭曉路


去測量離地高度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如果符合,那就是死者全責!不要去想為什麼沒標明高壓線危險等,那就是無理取鬧!


城市農夫829


關鍵是不是非法釣魚,非法釣魚魚老闆無責,而有賞釣魚魚老闆就難推脫了。


Anop


問供電局!!!!


xyfyj


不作死就不會死,高壓線下釣魚一年的確死了不少的人,作死找死,死了總有死者家屬找些不是理由的理由挾屍詐錢,但沒有聽說賠錢的。高速公路車禍死的,高速公路陪過錢嗎?撞電杆死的,電杆陪過錢嘛?走路摔死的路政部門陪過錢嘛?喝農藥死的,農藥生產銷售賠過錢嘛?這些是自己找死的行為,那些高壓電線你死與不死它都長期在那裡。


留駐真諦


人道主義賠償給點錢是有先例,主要還是要看供電局在高壓線下,警示標誌是否完善,高壓線杆子的高度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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