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疫情為由無限期停業,變相裁員怎麼辦?

應對現實者



律師老杜


我給你出兩個對策,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其一。

第一,就按照公司的停業規定來,但必須要求公司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費用,然後另外重新找一份工作幹,兩邊拿工資,看誰更有利。這樣做的前提條件是你對公司無限期停業的做法不滿,也不想主動辭職,有能力跟公司耗,也不嫌麻煩,那可以這麼做。

第二,直接辭職,遂了公司的心願。只要你不想那麼麻煩,能忍了公司的做法,那就直接辭職,沒啥好猶豫的。

其實誰都看得出來,公司無限期停業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公司還有錢,那麼後面等到員工走的差不多了自然會復工,如果公司真的沒錢了,那也會在後面申請破產,也不會晾在那不管的。但無論公司最終怎麼做,員工都會因為公司宣佈無限期停業而辭職的多,如此一來,公司裁員的目的可能就達到了。

大多數情況下,公司這麼做,員工是很難通過維權來保障自己的權益的,所以員工都會選擇辭職,因為這樣乾脆、徹底。我也建議你採取我說的第二種策略,辭職算了吧,趁現在招工的企業多,早點找一份工作更好。


Sir聊HR


我想在現在疫情形勢下,公司以疫情為由無限期停業,應該說是迫不得已的事,並也不見得全是為了變相裁員而無限期停業。

這存在兩種情況可能。

一種情況可能是,公司不具備營業條件。可能疫情當地疫情控制情況不理想,政府還沒有批准復工營業。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老闆比員工都急。公司早一天覆工營業,就能少點損失。即便是想裁員,也沒必要採取這種無限期停業的方式。難道老闆真的想放棄不幹了嗎?這種可能性很小。

這時候,需要員工做的就是耐心等待公司復工的通知,別胡亂瞎聯繫,影響自己的情緒。

另一種情況可能是,公司真的想以疫情為由,無限期停業,逼迫員工自離,達到變相裁員的目的。

這種情況是可能的,即便是有的地方放開了,你看整個街面上,有幾家店鋪開門營業的?幾乎是沒有。因為,人們信心的恢復得有個過程。

我們這裡也算是絕大多數行業放開了,如小飯館之類,可以自主選擇營業時間。昨天我聽見一飯館老闆說,開業一天,沒有一個人來吃飯。

在這種情況下,營業也不賺錢,還要給員工開工資,還不如推遲營業,等人們信心恢復後再營業。

老闆直接辭退不好說,還要給經濟補償,採取無限期停業的方式,被迫員工自離來達到變相裁員的目的。

我覺得,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員工來說,還是早做打算,就別再耗了,重新另找工作應該是比較合適的選擇。再耗下去,沒有什麼意義,公司都到了這種境況,自身都難保了,哪還有精力顧得上員工呢?您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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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言心語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一年一個月的標準進行補償。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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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景與人生


第一,疫情之下,各地對復工均有不同的規定,您所在的單位是否符合復工要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企業是否構成以疫情為由變相裁員更需要確切的證據證明。建議您與所在企業加強溝通,根據自身情況協商解決問題。

第二,疫情期間,如企業因此造成資金流斷裂等原因導致發生嚴重生產經營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但企業依此裁減人員後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同時如因裁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如企業在未解除合同或停業期間沒有發放任何工資待遇的,若經雙方協商仍無法解決糾紛時,企業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

第三,建議企業員工儘量採用電子郵件、微信、書信等方式溝通,並根據公司管理層級抄送本部門負責人、人事部門相關人員及分管負責人等,儘量保留與公司協商溝通的憑證,作為後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證明。

相關法條參考:

《勞動法》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爆笑勵志視頻


我們可以從兩點去看待這個問題:

1.疫情當下對很多企業都有不小的衝擊,抗風險差的早已經倒閉,有點實力的也元氣大傷,作為企業此時開源節流無可厚非,為了避免法律風險及成本,停工停產是最好的一種方式,代價也是最小的,畢竟對於企業來說當下就是或者,資本市場本來就是利益當先,用到你時你就是利潤,用不到你時你就是負資產,必須剔除掉。

2.對於個人而言,被停工停產無論你如何不願意,都只能接受,因為這屬於法律允許範疇。改不不了的事情,我們所要做的就是積極面對它,並尋找新的機會,一份工作沒有了,說不定還有新的工作等著我們,畢竟當前不是所有行業都不好,相信工作還是可以找到的,也許還有意外驚喜。



怪咖大叔


疫情衝擊之下,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一些職工面臨待崗、失業、收入減少等風險……如何穩就業、穩工資?當下,國家已經出手了。

你被裁員或降薪了嗎?

受到疫情的影響,一些企業無法正常營業,現金流驟減,甚至歸零,但是各種費用支出依然龐大,無奈選擇裁員、停工、調崗、降薪等各種自救措施。

“昨天還說要降薪,今天就接到人事通知,我被優化了。”

在北京一家互聯網公司工作的劉醒(化名)告訴記者:“之前公司發通知說,受到疫情影響,需要全員降薪,領導降薪50%,普通員工降薪30%。當時我還自我安慰,降薪總比不發工資強嘛!反正1月份付完了一個季度的房租,只要不大手大腳還能勉強支撐。但是沒想到最後還是被辭退了。”

“世事無常啊!不過公司賠償倒是挺利索,按照勞動法走的,只是2月份的工資按降薪後的發放。這樣也好,總比耗著強些,也許下一份工作會更好。”



在廣州一家科技型創業公司工作的唐莫(化名)也收到了降薪的通知。“老闆說疫情可能會讓公司半年沒有項目可做,因此工資減半。作為員工對此表示理解吧,每月工資只能拿到5000元了。但有些核心崗位的同事有房貸壓力,肯定會有其他打算。”

“真的很忐忑,一方面我想辭職備考公務員,另一方面也擔心不僅會降薪還會被辭退。”

“因經營困難、資金難以為繼,近50%受訪企業已有裁員安排。”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日前發佈的調研報告顯示,約86.5%的受訪中小企業表示經營受到較大影響,其中近30%反映影響“特別嚴重”,將導致虧損。資金緊張是企業最大壓力之一,近九成企業賬上資金撐不到三個月,能支撐半年以上的企業不到10%。

當然,也有很多企業宣佈堅持不裁員、不降薪。有企業老闆手撕員工要求減免工資的聯名信,稱“賣車賣房也要確保員工有飯吃、有班上”。

國家出手穩就業、穩工資

時代的一粒灰塵,落到每個人頭上都是一座山。

一方面是企業生死存亡,關係經濟發展,另一方面是職工的飯碗和收入,事關社會穩定。為了穩就業、穩工資,國家已經出招了。


“要高度關注就業問題,防止大規模裁員。” 2月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

對於如何穩就業、穩工資,人社部副部長遊鈞給出了3招——

一是鼓勵企業和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指導企業和職工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縮短工時、輪崗輪休等方式來穩定崗位。

二是政策幫扶到位。通過社會保險費的減免、緩繳,失業保險金的返還、援企穩崗等補貼來減輕企業的負擔,使企業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三是指導督促確實需要裁員的企業,依法規範裁員,防止違法裁員,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說,當前宏觀調控的一大重要任務就是實施“生存性政策”,即給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減輕負擔,保障其生存能力,減少倒閉。



圖為返崗復工人員在西寧站外排隊集結等候進入候車廳。中新社記者 魯丹陽 攝

政策“大紅包”使企業少裁員、不裁員


當下,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紅包接踵而至,在貸款、用工成本、房租水電成本上給企業紓困,以避免企業因為現金流問題而裁員、降薪。

先是給低息貸款,央行先是設立3000億元疫情防控專項再貸款,隨後又增加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5000億元。同時,引導金融機構增加3000億元低息貸款,定向支持個體工商戶。

然後是大規模降費。國務院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三項社保繳費,預計減免規模將超5000億元,這是中國社會保障歷史上的第一次。

同時,階段性減徵醫保費,最多可為企業減負1500億。此外,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不僅降費,還能返錢。對參保繳費1年以上、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另外,減免房租水電成本。數據顯示,大一點的餐飲店,房租和水電費佔到總成本的15%到20%左右,理髮、服裝、小百貨等行業的房租水電成本也要佔到總成本的30%左右。

電費降低了。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外,工商業電價階段性降低5%。


房租減免了。國務院提出,鼓勵各地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目前,北京等很多地方已經出臺減免房租的措施。

在穩工資方面,人社部提出,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失業了也有錢可以領

疫情期間,萬一你失業了,也是有錢可以領取的。

人社部失業保險司司長桂楨2月19日表示,允許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對符合領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對其他參保繳費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具體期限由各省確定,確保參保繳費的失業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也就是說,如果你被裁員,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可以領取失業金;自己主動辭職,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也可能領取失業補助金。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金要滿足3個條件,一是繳費滿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目前,很多地方提高了失業金標準。至少已有包括貴州、山東、遼寧等地提高失業金標準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多地也明確了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條件。比如,遼寧提出,為疫情防控期間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失業的參保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按疫情防控期間失業保險金標準的95%執行。

陝西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對受疫情影響失業,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發放失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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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達VLog


#博文微金融#公司以疫情為由無限期停業,變相裁員,我認為可以理解。

現在是什麼時候?就在春節前,大家還高高興興地回家過年,有誰知道這個年過得這麼漫長和驚心動魄?

疫情它對於我們絕大多數人來說,就是一個意外。但是這個意外太大了。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停業關門的很多,現在您去大街上走走,

看看有多少門面沒有開業的?要知道門市房的租金很貴的,

租金還在照常算(有幾個能減免的呢?人房東不也得過日子嗎),如果店鋪裡還有僱員工的話,想想看,店裡不營業,員工工資照常,一天不開門營業得虧損多少錢?

我想,公司本來是想要好好經營的,任何一個老闆,

都不會希望自己的公司無限期停業,你要是老闆,你希望嗎?

之所以現在要裁員,要無限期停業,也是迫不得已的事兒。

現在如果強行留在公司,人家公司都不營業了,咱在那算怎麼回事兒呢?

再說,就算是留下了,公司發展不景氣,工資怎麼給你開?

難道要老闆自己掏腰包開資嗎?他的錢又從哪來呢?

公司現在是有難了,無力養活更多的人,人家不是特意不要你。

所以,我建議您別糾結了,聽從公司安排是最好的選擇。趕緊想辦法謀下一個職業去,好好想想以後應該怎麼辦。


博文微金融


公司以疫情為由無限期停業,變像裁員應該怎麼辦?

因為疫情的原因,各個行業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公司以疫情為由無限期停業及裁員,現在是疫情期間,可能有些公司會有這樣的想法,疫情期間不能按時復工,又要承擔著一些費用,就像我們員工一樣,沒上班了就沒收入。我覺可以去嘗試做一些副業,也可以選擇別的行業,只要能吃苦能堅持,沒有自已做不了的。


三姐的VIog


受疫情影響,好多公司確實因政策性原因,沒辦法復工復產,也有因為自己資金鍊斷裂,無力承擔公司運營,所以先暫不營業。不管遇到那種問題,應該分析一下原因,如政策性的,比如園區檢查不合格,或者公司不適合提前復工,復工日期等通知等,這種情況就要等,畢竟公司比個人著急復工,每天的房租,人員成本支出都很高,企業肯定第一時間解決問題,爭取早日復工復產,我們應該和企業攜手度過難關。如企業經營不善,無力運營,那麼我們應該積極和企業協商,爭取賠償。因為有規定,疫情期間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員工應該有保障性工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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