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不是基層組織,那業主有權不要物業管理嗎?大家對此有何看法?

輯編


物業公司的服務對象是繳付物業費的業主,而不是政府的最底層派出機構....雖然物業公司的從業資格年審是掌握在政府手中的。

所以物業公司應該全心全意地把對業主的服務放在第一位....此義務必須是主動提供的。

當然也要遵守法律,向業主提供的服務不得違法....這是物業的不作為義務....各級政府無權把物業公司當成行政命令的執行機構。

希望物業公司平時多多對照物業從業資格規定檢查自己的不足,及時改正 以保證從業資格年審順利過關。


費惡潑嘞


說實話,每次看到很多人說物業公司的這個不好那個不好,說要取消物業公司,每次看到這樣的一個話題的時候,我心裡都是怪怪的。

我現在住的一個小區是在省會城市,全是有多層、門面房,別墅組成的一個小區。小區建築面積14萬平方,多層物業收費每平方0.55,別墅門面房,每平方1.55。小區的物業費100%,收齊的情況下大概在110萬左右,物業公司有一個優惠政策,每年在1月2月份交全年物業費的免一個月,小區一共有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約400個左右,固定車位每月50,非固定停車位每月30,停車費的收取中,物業和業委會的分成比例是3:7開。小區每一輛車40/月,每個月停車費收入約16000元,物業部分為:4800元,一年下來一共57,600元。公共部位的收費一般在一年5萬塊錢不到。這一塊包括道閘的廣告,快遞櫃,等各種廣告費用。

剛才的費用全部收齊,物業的一年收費約超過120萬。大家看清楚是全部收齊,100%,收齊。

物業公司在小區一共用人31人,保安15,保潔11,收費員2,水電工1,管理員2名(以前35人,由於費用收取率等,裁了4人)。現在小區的物業費屬於一費制,每個月物業公司的人員工資加上水電費,維修材料費,垃圾清運費等約7萬左右,一年下來基本上最少也要支出85萬左右。

這一切指的是物業在一年工作中沒有出現大的失誤,沒有出現人員,重大財產損失。

我們小區第1任物業公司是開發商旗下的物業公司,幹了10年左右,被有些業主覺得他們不好給趕走了。物業走了之後,小區有4個月的真空期,每天居委會只幫助小區做簡單的垃圾清運,保安保潔,環保全部沒有這4個月基本上大家過得非常的痛苦,每天晚上有各式各樣的人在小區裡晃悠,盜竊案件時有發生,大白天都產生了搶劫的事情。在這期間緊急成立了業委會,由業委會在招聘了新的一個物業公司進駐。新的物業公司投了20多萬,幹了10個月就灰溜溜的走了。

第一任物業公司當時水費是由他們代收的。很多業主從來不交水費,他們說以前在農村的時候我們用水從來不花錢,我為什麼要給錢?由於水錶沒有出戶,導致於有幾十萬的水費收不上來。第一任物業公司,他們的離去有業主的原因,同時他們自己也不想幹了。後來水錶出戶的時候,有幾戶的水費補交了好幾萬。

現在的物業公司屬於第3任。我是小區業委會的,為什麼我現在覺得這個我也不好乾,業委會也不好乾。物業公司屬於是企業行為,他就是為了賺錢,如果不賺錢他就不想幹,或者是不願意真正的付出。同樣道理,我們在企業工作,我們也是為了賺錢,如果工資拿的少,我們也不想幹,道理是一樣的。由於我們估算了一下,物業公司每一年的利潤大概在三四萬塊錢左右。所以在這種狀態下,物業費不能提高收費,我們業委會盡量的與物業公司搞好關係,忽悠他們留下來,在整個小區裡基本上保安保潔都做得還可以。但是大家想一想,5毛5一平方的物業能有多優秀在哪裡。我們業委會如果站在公道的立場上幫物業講幾句話,有業主就說我們得了物業的好處,後期業委會到期之後,我們也懶得幹下去了,就讓業委會解散了。

物業公司應該是服務不是管理。很多時候它是不具備執法權,業主不聽從勸告的情況下,他們只能向上向政府反映,但是如果政府不管,他們也沒有辦法。

多的不說了,我經歷過小區沒有物業的那種痛苦,所以說呢,大家還是珍惜一下現在美好的生活,真正沒有了物業公司,我相信苦難的日子到來了,不要想著美好的靠著政府幫我們做好,不現實,最終還是要靠物業公司來解決,那只是說哪一家物業來解決的事情,如果這個小區換了很多茬物業,後期是不會有人來接手的。


元亨利貞陳


物業公司是營利為目的公司,這話在理,但只收錢不幹應做之事,大張旗鼓的佔用最體業主的公共部分營利收費且從不公開,你覺得還是物業公司正常合法的營利嗎?是的,所有小區都有拒交物業費的,那只是少部分,物業不作為亂作為,那是面對的是全體業主,本小區收費率達98%,在全國都可進前三了,但物業的服務是什麼樣的。絕大部分按時交錢的業主已忍無可忍。物業對於業主不是不可缺,支持社區為主,業委會為鋪,所收費用足可支付小區所有費用。只為營利不花心思的物業,且認為無利潤的物業,可以依法依規,公開財務,結清費用,相信業主們一定夾道歡送。業主們有權自己挑選買服務,而不是強迫接受管理。!


也就一俗子


物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不是基層組織,那業主到底有沒有權力不要物業管理?

物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這一點沒錯,物業本身就是一個公司,公司是幹嘛的?

盈利的,賺錢的,斂財的,它的存在一方面是為了管理,另一方面為了賺錢。

其實說到底,物業提供了便利,提供了服務賺錢無可厚非。

我並沒有遇到過像大家所說的物業爭執的事情,我自己也是做工地的,而且水電這一塊。

在雲南某個新建的小區大廈裡租了一套房子,物業確實提供了很多方便。

假如取消物業,沒有統一管理,小區亂成什麼樣了?

物業提供服務,便利。

在我所瞭解的物業,接觸到的物業,都很不錯。

說實話,你取消了物業,到時候會有另外一種物業管理,改名換姓,以另外一種身份出現。

其實並不是物業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人對了什麼都對,人不行做什麼都不行。

所以,與其糾結物業的問題,倒不如提倡一下人格品性道德的源頭關鍵。


遇我得福


因為物業行業全面放開門檻過低,好些雜七雜八的人,憑藉關係,或黑社會背景,很輕易地便註冊開辦了物業管理公司。只想賺錢,不講服務。物業管理不同於市場買賣,商品質量與價格很清晰,易評價。業主選擇物業公司則困難的多。大部分小區根本就沒有業委會。這樣一來給混吃喝的物業公司大開方便之門。而真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反倒吃不開。以致於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貰酒共醉


都是開發商的,所以一是以營利為目的,二是維護開發商的利益,把好的車位都鎖上,設門禁卡,想方設法收錢,而不是想方設法為業主服務


為什麼29077260


當然業主有權不要物業管理,但只要選舉產生了業委會,他們就是天,根本不聽業主的意見,業委會就是不得了的行政機關一一樣,為所欲為,老子天下第一,苟同物業亂整,業主的電動自行車買點東西什麼的一律不能進入小區內,東西必須卸在大門外自己手搬肩扛弄回家,業委會自作主張給物業漲物業費,用每戶發20塊錢騙取業主投票選聘物業是否繼續連任(因合同到期)在本小區服務,結果同意心未過半,他們就將棄權票幾百張加同贊成票內,就騙取社區和業主超過三分之二同意了,並一同升漲了物業費至每平一塊五角(原一塊二角),請問這是什麼天禮?堅決要求取消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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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群眾不認可,不說好,痛恨,無法容認的不是物業,是當今商產商操作,親朋好友低素質人員組成的所謂物業公司,他們不擇手段,無法無天,剝血,壓迫廣大業主,剝血僱工,物頭非法謀取暴利,沒有什麼服務,雁過拔毛,長期霸佔小區,廣大業主設有一點權力制約他們,他們本應是業主拿錢僱用的幹活人員,卻演變成管理統詒小區的霸王,黑惡勢力,變異怪物,把小區搞的越來越糟,廣大群眾有權選聘優秀物業,啟盼社區統一管理小區物業工作。(是當今房產商)


用戶2251747218858


我們住的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由街道管理一下衛生,電費水費都是自己交,好的很


亂碼高百多多


物業公司應該取締。建立一個綜合服務卡,水電煤氣管理費全部用這個卡繳納,這個卡與銀行卡綁定。水電煤氣表數碼化,插卡續費。而後成立一個置業管理公司,專門負責各個樓的維修,綠化,衛生。這樣就一個幾百萬人口的市有幾個置業管理公司就可以了。減少大批勞動力,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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