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讀!河南省教育廳最新通知,關於學校開學事宜

關於印發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辦法的通知

速讀!河南省教育廳最新通知,關於學校開學事宜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各單位(學校):

現將《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地、各學校要結合本地、本校實際,進一步細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規定,嚴格校園出入管理,確保打贏全省教育系統疫情防控阻擊戰。

河南省教育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河南省教育廳代章)

2020年3月3日

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間學校

開學後出入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後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堅持依法依規、嚴格管控、精準施策的原則,切實強化學校出入管理。

第三條 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健全並嚴格落實出入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相關管理規定,保障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的學校包括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包括教育教學區域和家屬院區域。

第五條 本辦法所指的教職員工包含本校教師、工勤人員、臨時聘用人員和家屬。

第六條 學校須嚴格控制出入口數量,原則上一個校園只開啟一個校門出入口。結合工作實際,在學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學時,視情況增加校門開放數量,避免高峰時段人員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門出入口外,暫不使用的出入口,須及時關閉上鎖,嚴禁人員出入。

第七條 在校園居住、在其他單位(學校)工作或學習的人員,憑工作或學習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由學校辦理出入手續,方可出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管理

第八條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第九條 學校通知開學後,教職員工和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條 凡進入校園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並登記相關信息,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進入校園。首次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須提交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校、返崗。

第十一條 發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異常症狀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配合做好後續處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行分批、錯峰開學、上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進入校園、家長儘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十三條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須臨時進入校園的疾控、醫療機構和水、電、氣、暖及社區等單位工作人員,由對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進入校園。

第十四條 對需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在測量體溫的同時,須登記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單位或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到過疫區、是否接觸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詳細信息。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對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第十五條 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口附近設置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設備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第十六條 疫情期間,嚴禁物流配送和快遞等車輛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經學校同意後,到校園指定區域臨時停放,不得到其他區域;完成任務後,不得在校園停留。

三、離開校園管理

第十七條 教職員工和學生離開校園,須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或經學校批准同意。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准同意,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離開校園。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和學生及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離開校園時,須進行登記、身份核實和相關材料核查等,並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報告相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 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離開校園、學生及其家長儘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二十條 正常在校期間,經學校批准同意離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返校後須詳細報告個人去向和接觸人員。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校園出入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設備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出入口設置紅外熱成像儀。

第二十二條 加強校園出入口管理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員和衛生員等,嚴格校門出入口管理。為管理人員配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強化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條 學校須根據要求,創造條件,開發或推廣使用學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統,規範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 對不服從管理的教職員工和學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規定,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社會人員,由學校聯繫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因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出入校園人員失察漏管的,根據情節輕重,嚴肅進行追責。

六、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各地、各學校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 學校附屬單位由學校參照上述規定,負責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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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通知返校返崗,多省份明確開學時間,最早3月9日

轉眼3月已過了一週,同學們開始“期盼”開學啦!家長們是不是一直想問,到底什麼時候能開學?

目前,國內已有貴州、青海兩省公佈了部分學校和年級具體的開學時間。內蒙古、山西、甘肅等地則明確不早於3月15日開學。江蘇省則要求同一縣(市、區)所有中小學在2周內完成返校開學工作。

開學的時間在悄悄臨近——

江蘇:2周內完成返校開學工作

江蘇省教育廳3月3日發佈《關於印發江蘇省中小學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統籌做好區域內所有中小學的開學工作,堅持錯區域、錯學段、錯時間分批有序安排開學,原則上同一縣(市、區)所有中小學在2周內完成返校開學工作。

速讀!河南省教育廳最新通知,關於學校開學事宜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嚴格把握各學校的開學條件和標準,確保疫情不解除不開學、達不到開學條件和標準的不開學、開學方案沒有通過驗收的不開學。

《通知》強調,要對學生前期線上學習質量進行診斷評估,在確保每位學生較好掌握已學知識內容的基礎上,再進行新的課程教學。對沒有開展線上教學的年級、班級或學生,實行“零起點教學”,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力爭不讓一個學生掉隊。

青海:高中3月9日至13日陸續開學

青海省人民政府發佈《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15號)》,明確了部分學校的開學時間:

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3月9日至13日陸續開學;初中學校原則上3月16日至20日陸續開學。

高等院校(含高等職業學院)開學時間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確定,從3月1日起先行開始網上教學和學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開學時間視疫情形勢再行確定;幼兒園開園時間待全省疫情全部解除後再行確定。前述學校開學時間由省教育部門另行通知。

貴州:高三、初三年級3月16日正式開學

據貴州省教育廳發佈的消息,2月27日,貴州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召開全省中小學開學疫情防控工作會議,安排部署貴州省高三初三年級開學工作。會議指出:

速讀!河南省教育廳最新通知,關於學校開學事宜

經科學研判貴州省疫情防控實際,充分聽取疫情防控專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及家長代表等社會各界意見,省委、省政府研究確定

貴州省高三年級和初三年級學生3月16日正式開學,

其他學段、高中初中其他年級開學時間將視下一階段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後再行確定並向社會公佈。

西藏自治區:暫定於3月下旬開學

3月1日上午,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第五場新聞發佈會,西藏自治區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區各級各類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延期開學,時間暫定3月下旬。

此外,內蒙古、山西、甘肅明確開學時間不早於3月15日。

來源:北晚新視覺網綜合 河南省教育廳 大河報 教學大缸 中國青年報 揚子晚報 江蘇省教育廳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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