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進京女名下三處房產,9年前曾在北京購買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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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午,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發佈會通報稱,將對新冠肺炎患者黃某某從武漢進京一事全面核查。

針對武漢女子監獄一名刑滿釋放人員離漢抵京後確診新冠肺炎一事,2月27日,南都記者從該刑釋人員黃某英的二審辯護律師處獲悉,黃某英原為湖北省宣恩縣水利水產局出納,因犯貪汙罪獲刑十年。

據該律師介紹,案發前,黃某英掌管原單位小金庫,在恩施人脈較廣,經濟條件不錯,在恩施、北京擁有三套房產。貪汙案發後,黃某英向公安投案自首後又在庭審時拒絕認罪,最終自首情節未被二審法院採納,駁回其上訴並維持原判。

貪汙72萬被判10年

服刑期間獲減刑15個月

26日晚間,“武漢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在2月22日被家人用自駕車從武漢拉回北京”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

27日,經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牽頭,會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調查組,赴湖北就武漢女子監獄一名刑滿釋放人員感染新冠肺炎到京事件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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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書記應勇同志也作出批示:在疫情防控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竟發生此類嚴重違反離漢離鄂通道管控的事件,絕不能允許。要迅速查清事實,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此事還是否涉及其他違法違紀問題,也要徹查。不論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

網友普遍質疑的是,黃女士是誰?他是如何離開武漢,又是怎樣到北京的?

據紅星新聞報道,涉事女子名為黃某英,曾是湖北恩施宣恩水利局出納,因該局貪腐窩案被判入獄10年。

相關裁判文書顯示,原宣恩水利水產局副局長易某富、出納黃某英、會計夏某豔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大肆侵吞國家財產,易某富共計貪汙公款481893元,人分得217791元;黃某英共計貪汙公款721720元,個人分得365120元;夏某豔共計貪汙公款353200元,個人分得176600元。其行為均構成貪汙罪。

投案自首後又拒絕認罪

自首情節未被法院採納

據湖北恩施中院(2013)鄂恩施中刑終字第00105號的判決文書顯示,黃某英1959年1月8日出生於湖北省建始縣縣,大專文化程度,原系宣恩縣水利水產局財務股副股長兼出納,住湖北省宣恩縣。

2月27日,黃某英的二審辯護律師向南都記者介紹,黃某英掌管了原單位的小金庫,在一二審期間均拒絕認罪,“她態度有過反覆,一時認一時不認。最早她投案自首,向公安和檢察機關認罪了,後來到了法院又不認,主要是對金額的認定上,她說貪汙金額中有58萬是正常支出。二審開庭前我們給她做思想工作,說要如實自首坦白,當時她說認,但庭審時又反悔。後來她的自首情節未被法院採納,法院還是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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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1日,湖北省宣恩縣法院判決被告人黃某英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產6萬。黃某英不服提出上訴,恩施中院於2014年2月18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黃某英的辯護律師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除上述三人外,還有局長董某某、副局長田某某也涉案。“這是一起窩案,他們套取國家專項資金,設立‘小金庫’。”

2019年8月13日,武漢中院裁定書顯示,因符合減刑條件,再次將罪犯黃女士的刑罰減去有期徒刑7個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名下有三套房產

案發前在京購市值400萬元房產

據該辯護律師介紹,黃某英在恩施人脈也很廣,經濟條件也較好。2011年案發前,黃某英的女兒覃某北京上大學,黃某英就在當地買了一套房,當時市值400多萬,“她有三套房,一套在北京,一套在恩施宣恩,還有一套在老家恩施李家河鄉。宣恩的房子目前是她老公在住。”

據瞭解,位於北京的房子名叫新怡家園,通透三居總價1800萬起,單價不低於13萬。它是崇文門片區最高檔的樓盤,中間大噴泉非常開闊,大戶型為主,小戶型有50-60平米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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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間,黃某英兩次獲減刑。分別2017年9月和2019年8月合計獲減刑15個月。至此其刑期至2020年2月17日止。

據該律師介紹,除為黃某英辯護外,其與黃某英女兒的一名好友十分熟悉,因此較清楚黃某英的家庭情況。其稱,黃某英的丈夫“2013年因腿有問題不能行走,隨後向單位申請病休,案發前兩人處於分居狀態。”該律師表示,覃某畢業後留京工作,目前在某國企旗下的勞務外包公司從事土特產銷售工作,“覃某好友常代她去探望她父親,她本人很少去看望。”

該名辯護律師介紹,黃某英在恩施關了兩年後,2013年轉到武漢女子監獄。在其服刑期間,主要是女兒覃某來探望,“2月17日她出獄,因為她老公不能走沒法去接,是她女兒去接回北京的。”

事發後,2月26日,湖北省成立由省紀委監委牽頭,省委政法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同日,司法部也會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調查組,赴湖北調查。

2月27日,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監督組辦公室主任肖颯表示,北京市紀委市監委將重點調查黃某某如何進京、如何進社區開展,核查疫情防控工作全過程是否存在漏洞,有關情況將及時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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