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當一個客戶是什麼樣的體驗?

一般都認為宋朝是中國古代經濟最發達的王朝。的確,宋朝的財政收入在古代王朝中是空前地高,城市化水平在古代王朝中也應該算是最高的。雖然缺乏具體數據,但史學界對宋朝的城市化率估算一般都在12%-20%之間。我們可以折中一下,把它認為是15%。

農村人口占宋朝總人口的85%。

根據史料的記載,農村中的客戶(即佃戶,沒有土地的人家)大致約佔整個鄉村戶的35%,主戶(有土地的人家)佔65%。

而在主戶中,上戶(三等及以上)佔比約10%,四等、五等戶佔總數的90%。其中五等戶又佔下戶總數的70%。

對於土地的佔有,三等及以上戶佔總人口10%左右,但佔地一半以上,另外一半土地被四等五等戶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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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各階層人口分佈

以上都算是有產者,有田產的人家,其生活至少是可以的。下面我們來看看佔鄉村人口35%的客戶,看看他們的生活水平到底是怎樣的。

佃戶的分類:佃戶也分三六九等

對佃戶的分類,也主要是依據其“財產”。佃戶的財產主要是耕牛和種糧。

  • 既有耕牛也有種糧的佃戶,算是佃戶中的有產者。
  • 沒有耕牛但是有種糧的佃戶,算是佃戶中的半有產者。
  • 沒有耕牛也沒有種糧的電話,算是佃戶中的徹底無產者。

佃戶的等級,決定了他向地主交租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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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戶按多少比例交租?

中國古代從春秋戰國時期開始,耕牛和鐵器的應用,逐漸把貴族的公田變成了私田,中國曆朝也都實行土地私有的制度。從那時起,民間就形成了佃戶按對分制向地主交納地租的傳統,所謂對分制,就是地租的數額是產量的一半。

中國這個傳統長期不變,宋朝也不例外,大多數出租土地(包括官員職田、政府營田等)都按對分制收取產品地租。

但是,對分制只是針對佃戶中的有產者而言的,即佃戶既有耕牛也有種糧,才能享受到對分制的待遇。如果沒有這些,那地租要上漲。

一般還有四六分制和三七分制的產品地租,即佃戶要以糧食產量的60%或70%交納地租,自己僅得40%甚至30%。

什麼樣的情況適用四六分制呢?這是對沒有耕牛但是有種糧的佃戶適用的。多出的那10%地租,就相當於租用地主耕牛的費用。

由於宋代的佃戶中有相當一部分沒有耕牛,不得不同時租用地租的耕牛,因而四六分制佔據相當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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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情況適用三七分制呢?這是對既沒有耕牛同時也沒有種糧的佃戶適用的。多出的20%地租,就是佃戶租用地主提供的耕牛和種糧的費用。

另外,沒有耕牛的佃戶還有一個選擇,自己單獨去租用耕牛。宋代的官府和民間有專門出租耕牛的。但是,這樣算下來耕牛的租金更重,大多數都高於產量的10%。因此,一般沒有耕牛的佃戶都從地主那裡接受“一條龍”租賃服務。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官府為吸引佃戶,常採取倒四六分制,即佃戶得六、官方得四。這是官府為吸引客戶耕種官府的營田而採取的措施。有好處的同時,也往往伴生著弊端。耕種官方土地的問題是:官方經常任意擴大佃戶的無償勞役,佃戶為了多得那10%,但往往得不償失。因此,這種倒四六的分成辦法應用範圍很小。

還有一種定額地租制度,這種定額可以是糧食,也可以是貨幣。這種方法流行於產量穩定的經濟發達地區。這種辦法更有利於提高佃戶的勞動積極性,以增加產量。

一戶佃戶要租種多少土地才能維持生活?

宋朝的糧食產量較以前有了較大提高。據現今學者估計,北宋中期江浙一帶畝產約為2~3石,當時的1石約合現在的120斤,故畝產當合現在240斤-360斤。實際上不同地區產量存在差別,北方的產量則在1~2石之間,即摺合120~240斤之間。

為方便估算,江浙地區畝產按照2.5石即300斤算,北方按照1.5石即180斤算。那麼,北宋時江浙一帶每畝地租應當為150斤左右,其他地區為90斤左右。

從這些數據看,如果地主擁有耕地百畝以上,按每畝地收租100斤計,地租總收入可達萬斤以上。因此,即使是一個小地主,也可以憑藉地租收入過上優裕的生活。那些擁有數頃以上土地的一等戶大地主,地租收入也就相應地有數萬斤以上。如果他們同時還經營商業,那將還可以產生數量可觀的其他收入。因此,大地主可以養尊處優、竭力兼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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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佃戶的生活狀況怎樣,一家六口人至少要租種多少土地才能維持生活呢?

在一般情況下,一個六口之家一年需要口糧約為3500斤上下。除此之外,一家人其他生活費用如穿衣、食鹽等,以及生產費用如種糧、農具、飼料(按對分制算的話,佃戶應該有耕牛,養牛需要飼料)等,摺合糧食也至少需要1500斤左右。

依此估算,六口之家一年的基本費用至少摺合5000斤左右的糧食。這是維持溫飽和來年繼續生產的起碼要求。

按照前面的估算,北宋時北方畝產量大約180斤,按對分制佃戶可得一半,即90斤左右。這樣,一個北方的佃戶便要至少租種55畝地,才能維持基本生活。

那時主要是人力和畜力耕作,55畝大約相當於3.6萬平米麵積,也就是長300米寬120米的土地,一年之內要依靠2~3位成丁(家裡其他人頂多能幫點小忙)和畜力對這麼大的地方進行翻土、播種、施肥、灌溉、除草、收割、脫粒、晾曬、運輸儲藏等勞作,其艱難辛苦程度可想而知。如果遇上災荒的年份,日子會更加難過。

南方的畝產雖然會高,但是宋代南方已經是地狹人稠,自耕農數量眾多,每個佃戶所能租賃到的土地有限。所以,南方的佃戶雖然有畝產較高之利,但是總產量卻未必比北方佃戶多,除滿足基本生活需要外也沒有多少剩餘。但總體艱辛程度要稍低。

在宋朝當一個客戶是什麼樣的體驗?

佃戶還有其他負擔或收入嗎?

按宋朝的制度規定來說,在本地州縣的差役,以及運輸軍糧器械的伕役,都是由主戶承擔的,佃戶作為無產的客戶不再有其他負擔。但是,隨著時間推移,地主在出租土地時把他自身應該對朝廷負擔的義務作為附加條件強加到佃戶身上,有的佃戶沒有選擇,只能接受。

後來到王安石變法時,因為實行免役法,有閒暇的佃戶可以受僱一些臨時工作服役,賺一些錢補貼家用。但這個機會難得,存在的時間不長,也因地方不同而不同,很多佃戶接觸不到這些機會。

在宋朝當一個客戶是什麼樣的體驗?

結束語

宋朝的佃戶有一個“黃金”發展期,在宋朝開國的100年之內,佃戶佔比是處於下降中的。因為一開始時地廣人稀,除了能開荒地以外,只要能吃苦願意幹,因那時候地多,願意多租賃土地就可以多租,積攢幾年以後就可以買地。

宋代的租佃關係因地區不同而不同,農業生產條件好的地區,如江南兩浙地區,經濟發達,租佃關係以定額地租、貨幣地租為主,這樣有利於發展農業生產。總體上北方則不如南方,西部不如東部。

總體而言,佃戶作為社會的最底層,其生活是辛勞而艱苦的,抵抗風險的能力也很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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