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和社保並不衝突,相反重疾險是社保一個非常重要的補充,能有效補充高昂的治療費用及由患病帶來的如護理、誤工等經濟損失。
首先,兩者屬性不同
社保,屬於報銷制,需要根據實際花費按比例報銷,額度有最高限制,另外如進口特效藥、伽瑪刀,護理費、營養費、康復費、誤工費並不在報銷範圍內,屬於基本保障,需要自費的大多在50%-80%之間。
重疾險,一般採取給付制,“確診即賠”,即一旦患上保險合同上的疾病,即可足額賠付約定的金額。保障範圍更廣,更全面。
其次,賠付額度不同
社保屬於基本醫療,保障範圍廣,但保障額度其實並不高,可以報銷甲類藥和乙類藥加起來的總和是2600多種,不能報銷的丙類藥則超過19萬種,屬於“保而不包”的類型。
而重疾險按購買的保障額度賠付,一旦所患重疾確診,則按100%賠償。
最後,賠付方式不同
社保前期需自己墊付醫療費用,再憑發票報銷,對一般家庭來說,高昂的墊付費用依然是不小的壓力。
重疾險憑藉醫院確診材料即可一次性賠付,無需發票,因此重疾險賠付後,患者仍可享受社保的報銷。
所以,要保障我們的整體生活質量,任何時候都能從容面對生活中的起伏與風雨,僅有社保是不夠的,必須再加上商業保險,才能保生活的完美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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