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閨女要結婚了,我準備好嫁妝錢,怎麼給才能保證這錢只歸我閨女?

膽小的憨憨


能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的就是一張終身壽險保單。這張保單的架構就是父母作為投被保人,女兒是受益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第五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被保險人依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獲得的具有人身性質的保險金,或者夫妻一方作為受益人依據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壽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個人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根據這條規定,這筆保險金是以死亡為給付條件,因此一定帶有非常強的人身屬性。

如果父母作為投被保人,將這筆財產定義為由自己子女作為受益人來領取,那麼無論自己的子女在被保險人身故之後是否有婚變甚至婚變幾次,這筆錢都是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

所以終身壽險它具有抵抗子女婚變的作用。


谷小河


不少回答說的是,閨女出嫁了,有了自己的生活,就不應該過多幹涉。我在這裡沒有資格討論這個問題,愛女心切,人之常情,在這裡我就只簡單的從這個角度去分析題主的問題:


分為兩種情況:

1、結婚登記之前:給予女兒的嫁妝錢,應視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以後他們的婚姻出現什麼問題的話,是不應該被分割的,但是存在被對方揮霍或轉移的可能性,這樣也存在很難追回的風險。


2、結婚登記之後:給予女兒的嫁妝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屬於人家小兩口的錢了,如果以後他們的婚姻出現什麼問題的話,在法律角度上來說,父母是沒有權利要回來的,是要作為他們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的!


當然,可以進行財產公正,但是財產公正在我們國內大部分群體來說,並不“友善”,有可能存在影響夫妻雙方感情的風險,所以就要看兩個家庭在這方面的觀念了,如果都不介意,是可以進行公正的,但是如果有一方介意的話,這個就........


個人建議:

如果父母確實擔心婚嫁金的歸屬風險的話,又不能做財產公正的話 ,建議少給一部分婚嫁金,面子上過得去就行,然後省下的錢再給女兒配置一份保險,當成一份特殊的婚嫁金。


既然是一份特殊的婚嫁金,這份保險的被保險人就只能是女兒,不能是自己!要是被保險人是自己的話,就不能算是一份特殊的婚嫁金了?


配置建議:

法定登記前給女兒配置好一份躉交(一次性交齊)的年金險 :

1、投保人:父親或母親

2、被保險人:女兒

3、受益人:父親或母親


這樣,萬一以後小兩口的婚姻出現問題的話,這份保單也不會被分割!等以後女兒的孩子成年以後,可以把保單受益人更改為女兒的孩子。


ps:建議女兒的保障型保險也要配置好哦!


(本文一字一碼,如有錯字,請多包含)


慧眼選保



閨女要結婚了,準備好了嫁妝錢,心想這錢就是閨女在婆家的底氣,一定要牢牢把握在手。

我相信大多數的父母親可能都有這樣的想法,包括我自己。女兒出嫁了,父母擔心女兒在婆家受公公婆婆欺負,怕女婿對女兒不好,怕沒錢受苦,這都是天下父母的擔憂,這是人之常情十分理解。

但是仔細想來,覺得父母親還是管得多餘了。既然孩子們已經成了家,已經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他們就有了自己的生活,我們作為大人就應該要放手,讓他們自己去經營。你擔心女兒只是一時,但是你管不了她的一輩子,如果大人過多的干涉他們的生活,容易對他們的夫妻關係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作為我們雙方父母親來說,一定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父母要大度。女兒已經結婚,那麼女婿也就是半個兒子,也就不要刻意的去分彼此分你我。作為父母親來說,我們就要真誠以待,把他們作為家庭的一員,讓女兒女婿儘快的融入到各自的家庭,營造和睦融洽的家庭氛圍。

二是父母要放手。就是該管的事就管,不該管的事堅決不管。孩子們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家庭,許多事情要他們自己去處理,同時也要去學會處理,你不可能管他一輩子,所以有些事情父母親要站在公正的立場上,不能偏袒,不能遷就,有的事情處理不好還有可能造成雙方父母的隔閡,管多了就是仇。




三是父母要引導。孩子們剛剛建立家庭,對家的概念肯定很模糊,這裡就需要父母們積極的引導,認真的指導,讓孩子們的窩溫馨、快樂、幸福。

現在許多年輕人差不多都是獨生子女,在做人做事以及其他方面肯定有一定的缺陷,作為父母親來說,一定要教育孩子怎樣去孝敬雙方父母、經營家庭、互敬互愛,過好自己的小日子。如適當的指導他們做家務、指導他們理財、指導他們迎來送往、做人做事。

當然現在的孩子們都非常有主見,父母過多的言論也許會給他們帶來一定的煩惱,引起他們的反感,所以我們父母親就是要適時、適宜、適度的參與,不要過多的指責教育。

所以我們要當一個明智的父母、大方的父母,無私的父母。我們也不要自尋煩惱杞人憂天,孩子們的世界終究要他們自己去創造,要深信孩子們的未來一定會很好。


嘉漁兒的慢生活


嫁妝是孃家對女兒表達愛的一份心意,跟男方家應該沒啥關係,我女兒出嫁時沒有要男方彩禮,我給準備了一張卡,我告訴女兒,這張卡和你過日子沒有任何關係,這是給你在特殊情況給自己應急用的,希望我的做法能夠幫到你。


冷月竹天


要我說接婚了你給的嫁妝錢就不必操心怎樣才落到你女兒手上,奔接婚就要合心,我今年55歲了,從來沒有私心,家裡投資什麼的我的工資都拿出來,從來不想留私方錢,但我需要零用錢時我老公也不會堵我手,正因為這樣我家日子過得得好,前年投資一個項目,貸款了三十萬,在我的影響下,我兒子的工資都會每月打回還貸款,蓬柴火焰高嘛,反觀我隔壁有戶人家是女兒,女婿帶著丈母孃生活,丈母孃有退休公資,女兒有工作也有錢,但家裡什麼用途都仰仗女婿,個個存私房錢,家裡是三天一大吵,一天一小吵,那叫過的什麼日子,女婿05年志願軍轉業買的住房到如今都沒過戶,房子馬上面臨拆遷,戶頭還不是自己的,這是各人存私方錢的好處。


手機用戶61151299591


事實勝於雄辯,我單位有個年輕人也是剛結婚不久,男方隨的7萬彩禮,結婚後女方全部帶回,但就是不拿出來,有房貸,還要買車,父母又是農村的不富裕,壓力大,雖然倆人感情很好,男方因和我關係好,一天和我說出滿腹怨氣和不滿,這是新婚呀!這是我身邊發生的真事。這就是我給你的回答。作為父母你看著辦吧!


最善良的中國百姓


就是不讓婆婆知道,又想要面子又想保住錢,除非那錢不多,否則無寧日。我哥陪嫁女兒了十萬就是,婆婆整天想辦法套。現在我侄女兒生了兒子,自己買奶粉自己買穿的,所有開銷自己的,婆婆光帶一下,侄女和女婿打工,女婿又工地總結不到賬,所以她很辛苦。


愛不需要說出口145


看了一下前面的評論,基本上說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人都是男人,並且是沒有女兒的男人。因為你們自私,娶了人家閨女來你家生孩子給你家傳宗接代,還想著要花人家丈母孃陪嫁給人女兒的錢。你們這夥人才是自私沒本事的主。我家也是養的男孩,到時我兒子結婚我們會跟親家商量,婚房我們付首付,兒子兒媳自己月供,這樣小兩口才有奔頭,房子名字當然是他們小兩口的。彩禮錢根據我們老兩口的當時情況多少意思一下,這個彩禮錢是屬於親家老兩口的。至於親家陪嫁她女兒多少錢是人家的事,這個錢也是兒媳婦的所有權,兒子與我們無權干涉。為什麼說無權干涉?人家的陪嫁錢是女孩父母對自己女兒愛的表達,希望女兒到了婆家如果遇到燃眉之急時有用之需。為什麼說男方給彩禮錢是應該的?在人倫道德上來講,人家女方父母養大的女兒嫁到男方家來給公公婆婆養老送終,生兒育女,這個就是足夠的理由。又有人說,有的兒媳婦說你公婆不幫我帶孩子我憑什麼給你養老送終?這就是做兒媳婦的觀念問題了。既然有緣成為一家人,一家人就要相親相愛,有能力和條件的時候互相幫助,何況還是在一鍋吃飯的家人。


伊伊131874972


偷偷的給,別對外說,也別讓你女兒給她老公說!

有的時候真不是女方自私,我結婚時彩禮七千,買嫁妝都不夠,我爸媽幫我準備了九千多塊錢的嫁妝,另外又給了我三萬多的存摺,十多年過去了,現在我老公說,當時我媽只給了我五千的存摺!當時的存摺早就和後來掙的存摺存在一起了!當時聽到他的話真恨不得打他一頓!


半世緣半世劫


針對這個問題我有以下幾個方案供參考:


1、這筆錢要想成為私房錢,必須不能告訴讓你女兒告訴你女婿,可以準備其他的實物作為嫁妝,這樣誰也不知道


2、給你女兒多買幾分保本型的保險作為嫁妝,這樣以後的本金和收益所有權都歸你女兒所有。


3、以你女兒的名義全款或者首付買一套房子作為嫁妝送給她,1室一廳、兩室一廳、三室一廳都行,屬於婚前財產,萬一以後離婚,屬於婚前財產,不會被分割。


4、用你女兒的網銀或者基金賬戶買國債,比如10萬的嫁妝錢,都買國債,等若干年到期後,本金和收益夠歸你女兒。


5、以你女兒的名義買一個商鋪,作為嫁妝送給她,所有權只有她一個人,還可以收租養老。


6、以你女兒的名義買輛好車送給她作為嫁妝,以後可以賣掉,當然貶值會比較快。


7、買一些貴重物品,比如黃金、珠寶、翡翠作為嫁妝送給你女兒,以後可以變賣成現金。


(以上7個方案,你可以參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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