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斯博 寫出挪威史上最佳犯罪小說的人

奈斯博 寫出挪威史上最佳犯罪小說的人

奈斯博筆下的警探哈利·霍勒。

奈斯博 写出挪威史上最佳犯罪小说的人

尤·奈斯博,曾是挪威知名的搖滾明星,白天從事金融業,利用晚上和週末演出。在工作和樂團瀕臨崩潰的時候休假創作小說,由此而來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讓他成為挪威暢銷的犯罪小說家。曾獲得玻璃鑰匙獎、挪威史上最佳犯罪小說獎等榮譽。

奈斯博 写出挪威史上最佳犯罪小说的人

《蟑螂》

版本:博集天卷丨湖南文藝出版社

2019年11月

奈斯博 写出挪威史上最佳犯罪小说的人

《黑城》

版本:未讀丨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2018年9月

曾經身為搖滾明星的挪威小說家尤·奈斯博已經連續創作了22年哈利·霍勒的系列故事,這個傷痕累累的警探破獲了大量連環謀殺案,卻無法擁有理想的人生。奈斯博認為,這正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斷受傷,不斷前進。

哈利·霍勒,一個傷痕累累的警探。這個出自挪威犯罪小說家尤·奈斯博筆下的人物已成為頗具魅力的形象。1997年,他初次於《蝙蝠》中登場;2007年在《雪人》中與挪威連環殺手之間的精彩博弈讓該系列大放異彩。在書中他被描述為具有硬漢特質的男人,“他雙眼佈滿血絲,鼻頭毛孔彷彿又黑又大的隕石坑,眼睛下方掛著的眼袋透出一抹被酒精洗滌過的淡藍色。等臉龐用熱水浸潤過,拿毛巾擦乾,再吃一頓早餐,那抹淡藍色就會褪去……他不知道自己的臉龐在白天呈現何種樣貌。他幾乎每晚都會被噩夢侵擾。”

沒有人能準確形容哈利·霍勒的樣貌——興許對隨時需要潛伏行動的偵探來說這倒是個優點。作為一名警探,哈利·霍勒每次破解案件都將自己拋擲到危險的境地中,以致傷痕累累。哈利·霍勒系列有個特點,那就是讀者總會為偵探本人的安危提心吊膽,這在福爾摩斯或瑞哲·雷恩等角色身上是難以想象的事情:

在《雪人》裡,他被切掉了一根手指;《警察》一案中,開頭那個被擊中的高大黑影讓讀者誤以為哈利·霍勒被人謀殺了;《獵豹》一案中他被兇手綁架,為擺脫死亡機關,他用下巴撞擊釘子,整個面部撕裂,此後他的臉上便多了一道從嘴角延伸到耳後的疤痕……每破獲一個案件,等待著霍勒的並非榮譽,而是更糟糕的新人生。他曾數次遠離連環殺手遍佈的挪威,不想再插手罪惡,但身為偵探已然變成了他無法擺脫的命運。

希望主角生活在一個半現實的環境中

新京報:就從哈利·霍勒這個警探的角色開始談吧。你是什麼時候開始構想這個人物的?

奈斯博:當我第一次想到哈利·霍勒的時候,他既是我祖母所在村莊的一名當地警官,也是我在莫爾德鎮還是個小男孩時的當地足球英雄。他可能和我們大多數人一樣,在過去的幾年裡發生了一點變化,但是當我幾年前讀到我的第一本廣播小說時,我發現他基本上和現在是同一個人,只不過用的是刀。他現在整個人更聰明瞭,但身體也受到了更大的傷害,然而,這就是生活的收穫與代價。我想,即使在小說中也是如此。

新京報:他與警方一直保持著微妙的關係。為什麼要讓哈利成為一名警探,而不是私家偵探或其他普通人?

奈斯博:我希望主角生活在一個半現實的環境中。在典型的美國冷酷的偵探小說中,私家偵探的概念似乎屬於40年代和50年代的浪漫主義傳統,當時的作家有雷蒙德·錢德勒和戴斯勒·哈密特。同樣,私家偵探的故事在第一人稱敘述時更有用,因為他自然會是一個旁觀者。哈利雖然也是個局外人,但與此同時,作為一名警察調查員,他也是體制的一部分。這個職位更有趣,因為它意味著他應該做的工作和他對正義、犯罪和社會的看法之間的衝突。

新京報:偵探小說中幾乎所有的警察都是自負和愚蠢的。這是為什麼呢?

奈斯博:我不確定我是否贊同你的這個觀點:警察通常被描繪成蠢貨和自大狂。至少在現代犯罪小說中不是這樣。當然有私家偵探福爾摩斯的經典案例——偵探永遠比倫敦或蘇格蘭的警察要聰明。但如果你看看現代故事,你會對警察這個形象有更廣泛的認知,他們中的一些人很聰明,不是嗎?

每一行字都彰顯了政治取向

新京報:2018年你還接受了霍拉斯出版社的邀請改編了莎士比亞的《麥克白》(中文譯名《黑城》),當時為什麼願意接手這項工作呢?

奈斯博:當我上學的時候,我們並沒有學到多少關於莎士比亞的知識,但是當我十幾歲的時候,我看了羅曼·波蘭斯基的電影《麥克白》。那個故事使我非常著迷,後來,我找到了它的挪威語譯本,這非常難得。通常情況下,我是不會被動答應去寫什麼東西的,因為把自己的想法寫成完整的故事才是作家最大的樂趣。但當我知道我有機會重寫《麥克白》時,我立刻受到了鼓舞,我知道我想怎麼做,就好像這個計劃一直在那裡,我只是需要有人為我點明它。

新京報:你能談談改編作品和原創作品的區別嗎?哪種寫作對你來說比較難?

奈斯博:事實上,寫一部像《麥克白》這樣的改編作品和根據我自己的想法寫一部小說並沒有什麼不同。當我在寫我自己的故事時,我也總是會做好準備工作,寫一個大概70到80頁長的大綱。所以,寫《黑城》的時候,我也有一個大致相同長度的概要,只是它是這樣寫的——嗯,讓我們說一個很有天賦的講故事的人,他叫威廉·莎士比亞。

新京報:那麼在寫故事大綱的時候,有沒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偵探小說準則?例如,在1928年,羅納德·諾克斯(Ronald Knox)提出了一個《偵探小說十誡》(Ten Commandments of Detection),其中有些諸如兇手必須出現在書的前半部分、兇手不得是偵探本人之類的規定。

奈斯博:不會。我並不會刻意地使用任何一種結構規則,但就像世界上大多數地方的大多數講故事的人一樣——不管我喜歡與否——我可能遵循2000多年前亞里士多德描述的三幕結構。有趣的是,小說傳統和讀者對故事的期望是它能創造一個環境,就像音樂的房間,繪畫的框架,一套規則。如果你遇到一個人,他們沒有按照規則問候你,而是保持沉默,這種沉默是有意味的。這就是為什麼犯罪故事中眾所周知的規則或禮儀可以作為作家手中的工具,遵守這些規則和違反這些規則都有潛臺詞和內在意義。

新京報:還有貝雅特這個角色,我起初認為她的角色會類似於福爾摩斯身邊的華生,結果你讓她在《警察》中被人謀害了。在把一個角色寫死的時候,你會有任何猶豫嗎?

奈斯博:殺死一個讀者認為會在故事中一直存在的角色,可能會導致以下兩種結果。要麼,讀者會有一種近乎混亂的感覺,而混亂——至少從長遠來看——是很無聊的,所以讀者會失去興趣。或者結果是,讀者真的興奮了,意識到他們永遠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作者自己就是一個惡棍,從這裡開始事情會變得非常有趣。貝雅特,是的,我很抱歉,但她是計劃的一部分,她必須要死去。

新京報:你寫的很多故事都是關於挪威連環殺手、恐怖分子或南斯拉夫民族主義者的,所以當你寫這些故事的時候,你是否希望能給現實帶來一些改善?

奈斯博:我想,用虛構的東西來指出社會或人類的狀況意味著你想把注意力放在現實世界中可能得到改善的東西上。我想,我在改變世界這方面的能力是有限的,但話又說回來,你寫的每一行字都在某種程度上彰顯了政治取向,它顯示了你如何看待人或社會,你試圖讓讀者接受你的思想,接納你的感受。所以在這方面,故事是一個強有力的工具。

新京報:哈利·霍勒的故事會結束嗎?

奈斯博:是的。當哈利死後,他不會像流行文化中的其他角色一樣,通過續集復活來支付作家或作家的繼承人的房租。所以,假如你以後看到任何出版商、代理人或繼承人在我和哈利死後這麼做,請把這次採訪拿出來,讓他們看看我的書面聲明。

新京報:你希望你的讀者在閱讀你的作品時,第一反應會是什麼?

奈斯博:極度恐懼,然後是巨大的期望。

採寫/宮照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