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復工期間可否強制安排計算員工的年假?如果員工個人不同意怎麼辦?

Bear2020


延遲復工期間企業可以安排員工的年假,不需要員工個人同意。

延遲復工期間,根據人社部的相關通知文件,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根據2008年9月18日生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但“考慮職工本人意願”並不代表需取得員工同意。延遲復工期間用人單位無生產任務或工作安排,用人單位有權自主行使統籌安排員工休年假,員工應當服從用人單位的合理安排,延遲復工期間用人單位將年假安排告知員工後,可直接以年假進行衝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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