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法官多次打斷孫楊媽媽,讓她不要講和案情無關話題?

姽嫿布木布泰


這是典型問非所答!自說自的。這場聽證會孫楊完完全全沒有必要申請開的,因為說一千道一萬砸抽查血樣是非常錯誤。因為你60次都是這樣抽查的,國際上基本上沒有運動員敢這樣做。所以在聽證會這些孫楊的證人真的拿不出什麼充分證據的,所以說話經常前言不搭後語的。


獨來獨往的楊哥


在這種場合,楊明仍這樣肆無忌憚,說明:1、狂妄,這麼多年來,隨著孫楊成績上升,變化最明顯的是,楊明的自我澎脹,對教練、對各級領導。習慣成自然,到國際法庭也如此。2、無知,所謂無知者無畏,根本不懂兒子巳在十分不利的局面,還張牙舞爪的來她那一套。3、掛著杭師大體育系教授銜,學習過?學習過基本的法律?沒有,整天都在張羅,如何讓兒子利益最大化。沒有她這樣的教育與影響,一個運動員會幹出,砸檢驗瓶,撕檢測表的事?4、不懂裝懂的在法庭上,丟人現眼。

孫楊大好前程,都敗在這女人手裡,真讓人惋惜啊!


被叫作黃老師的1948


我太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了,作為律師,我遇到過太多這種當事人了。

在他們眼裡,說得越多越能得到法官或仲裁員的支持、能不畏懼法官或仲裁員跟他們吵架才能說明你律師有能力、不利後果從來不在自己身上或證據上找責任、都怪法官和律師(甚至翻譯)。

法庭和仲裁庭是講證據和規則的地方,不是說得越多越好,要說到點子上,否則反而會引起法官和仲裁員的反感(他們是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的)。法庭上講證據,不講感情,點到即止,祥林嫂式的情感洩洪絕對討不了好,相信我。

孫楊及母親又是發朋友圈、又是發微博,埋怨完律師、埋怨翻譯,完完全全是巨嬰的表現,有點像潑婦罵街,很是不能理解孫楊取得這麼好的成績、中國體育地位也是歷史級別的,為什麼處理事情怎麼這麼弱智。孫楊可能確實受了委屈,也許他確實沒有服用興奮劑,但是證據不足,仲裁規則不認可你的觀點,後果就應該你承擔。不接受就去上訴,打感情牌利用網民愛國輿情想打翻身仗,這個估計也只能在中國可行了,事實上網民也不買賬了。

給孫楊的建議就是接受裁判結果,不能接受就去找新證據、研究裁判規則,不要怨天怨地怨翻譯,否則輸了官司也輸了人品,再找個好點的公關團隊。路還長,即使不能繼續體育道路,以孫楊的知名度和形象在其他行業也可以發光發熱。







豐子笑侃世界


完全是孫楊媽媽的錯。首先她以孫楊的法律保護人名義出席與為孫揚辨護本身就有點怪。其次法庭有法庭規則:法官問什麼你入只能回答什麼,而她再三要求陳述過程。而且以世界冠軍母親的傲慢與法官搶話,一種無知,無禮,無視規則的行為替孫楊申訴帶來巨大損失?


黃曾新


因為孫楊媽媽答非所問!在法庭上人家壓根不會聽你長篇大論,而是要講理講據,當時對方的辯護律師理查德楊問了孫楊媽媽的問題是:你在之前的證詞中說,本次興奮劑的主檢官最開始允許孫楊自己去衛生間,是嗎?但是孫楊媽媽並沒有直面回答,而是解釋當時的情況,並打電話給中國游泳隊的領隊陳浩,要求陳浩跟主檢官通電話之類的事情。但是理查德楊並沒有聽下去而是直接打斷她的話: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興奮劑的主檢官最開始允許孫楊自己去衛生間,但是後來改變了主意?但是孫楊媽媽還是自顧自的闡述著當晚發生的經過。



經過幾次詢問,孫楊媽媽還是沒有正面做出回答,理查德楊直截了當地說你的律師會問你的問題,你只需要回答我的問題即可,但是結果還是跟之前一樣,後來理查德楊表示時間有限,只有15分鐘,可是孫楊媽媽依舊沒有讓步,堅持要說當晚的過程,哪怕她旁邊的女翻譯打斷她,她也沒有停止。



第一個問題沒有得到正面回答,理查德楊只好繼續問第二個問題,問孫楊是否砸碎血樣,這次孫楊媽媽回答了是,接著理查德楊問第三個問題,問孫楊是否撕毀興奮劑檢測單,而這是孫楊的媽媽又開始為自己辯解當時的過程。最終當理查德楊表示自己的問題結束,孫楊媽媽可以離場時,她還意猶未盡,表示自己沒有說完。



法庭不是自己家,是有規則的,人家問出問題就要當面回答,人家時間有限,壓根就沒時間聽你長篇大論,這樣只會顯得自己的無知,同時也顯得自己蔑視法律法規。


排球boy


在孫楊的庭審視頻中,孫楊媽媽也參與了孫楊的庭審,而且與法官之間有很多交流,不過交流過程和結果並沒有孫楊有太多的幫助,甚至起到了反作用。


在孫楊的庭審過程中,孫楊媽媽一直覺得把孫楊拒檢的情況說清楚是最關鍵的,所以孫楊媽媽一直想要描述當時發生的事情,但是這些事情有視頻和協議,根本不需要孫楊媽媽的描述,因此法官才幾次打斷孫楊媽媽的講話,然後表示孫楊的律師會問她這些問題的。



最關鍵的是法官問了孫楊媽媽幾次問題,而孫楊媽媽卻一直要堅持陳述當晚的具體情況。尤其是法官至少連續問了三次“你兒子撕毀了興奮劑檢查單,對不對?”這個問題,結果孫楊媽媽還是要陳述當晚的過程,而且在法官表示結束後,孫楊媽媽還在表示自己沒有說完呢,還想要陳述當晚的過程。

其實孫楊媽媽在庭審過程中確實講了很多話,但是由於與法官的提問沒有太大的關係,所以翻譯都沒法進行翻譯,這也意味著孫楊媽媽在庭審時的描述基本沒有作用,而且即使翻譯把她的描述翻譯成英語,也對庭審沒有什麼幫助。
大家都理解一個母親肯定會愛護自己的孩子,但是法庭畢竟是講究規則和法律的地方,所以每個人都應該按照法律和程序辦事兒無視規則就需要承擔後果。


青蛙侃球


不是法官,本案沒有法官,只有仲裁員,孫楊媽是被控方證人,出來面對的是控方律師的質證,控方律師肯定聚焦對控方有利的問題來問,證人只能回答是或不是,肯定不會讓證人瞎扯。孫楊方律師質證控方證人時也是一樣的。孫楊媽不懂規矩不奇怪,問題是孫楊律師沒提前交代和培訓孫楊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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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仲裁視頻可以看出孫楊媽媽的一貫作風就是強勢!仲裁過程是短促的,法官不會聽你的磨磨唧唧沒完沒了的陳述,只要如實回答法官的問題就可以了,可是孫楊媽媽是沒有準確的把握時機,引起了在座各位的反感,沒有為兒子加分,反而給人的感覺就是自說自話,兒子沒錯,護短達到了極致,孫楊媽媽真應該反思這種強勢造成的影響。孫楊是游泳健將冠軍,這不用質疑,但是孫楊自身的缺點也應該注意和重視,這樣才利於孫楊未來的發展,你作為母親應該放手讓孫楊自己獨立面對和處理,即使跌了跟頭也有站起來的時候。


莫言悠然


首先,作為庭審法官,他當然有權利做出對庭審現場秩序有利的反應,這無可厚非。客觀來說孫媽媽現場非常想強調當時孫楊遇到的不公平待遇和各種不合理情況,所以情緒顯得極其激動、略微有些囉嗦和答非所問。出現這種情況法官當然會不停打斷孫媽媽的供述,因為庭審法官並沒有興趣和時間瞭解她的主觀想法和情感。其次,供詞和案情是否有關,按庭審視頻來看,法官和孫媽媽對於這個標準是有巨大認知誤差的,主審法官主要是從尿檢當時發生的客觀事實判定孫楊暴力抗檢和違反檢測條例等進行控訴。孫媽媽一直想強調對方的檢測資質和檢測流程有問題,以此來反覆訴說。當然這個和孫媽媽愛子心切和不熟悉庭審流程以及注意事項有莫大的關係,很明顯按照法官的詢問,問題答案對於孫楊極其不利,所以孫媽媽想繞過這個問題強調檢測人員的違規操作等事情。最後我想說的是,孫媽媽由於身份、年齡、背景等因素並不是非常適合參與這種形式的直接答辯。很明顯孫媽媽有些“用力過猛”,當然這個與法官的詢問方式和中英文的語言差異也有關係。同時孫媽媽出現這樣的狀況是不是孫楊的訴訟團隊也應該有所準備,是不是應該給孫媽媽更多確定性的答辯內容和簡短的答辯技巧。按照現在的情況,個人認為是不是在規則允許的情況下孫楊媽媽授權律師代為答辯更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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