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出臺最嚴“30條”!防止疫情經水路輸入!(遼寧日報)

隨著疫情輸入風險持續加大,遼寧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及時作出反映,特制定《遼寧省港航企業防控境外疫情輸入三十條》,對港口企業、航運企業分別提出“五清楚”“五不得”“五必須” ,防止境外疫情高風險地區經水路交通輸入我省。


港口企業

“五清楚”“五不得”“五必須”

  (一)港口企業“五清楚”

  1.清楚掌握境外疫情嚴重地區到港船舶靠離動態,做到船舶軌跡清。

  2.清楚掌握境外疫情嚴重地區到港船舶船員信息,做到健康狀況清。

  3.清楚掌握境外疫情嚴重地區到港船舶檢疫情況,做到防控措施清。

  4.清楚掌握境外疫情嚴重地區到港船舶裝卸需求,做到作業流程清。

  5.清楚掌握境外疫情嚴重地區到港船舶密切接觸者信息,做到身邊人員清。

  (二)港口企業“五不得”

  1.境外疫情嚴重地區船舶靠港作業前,若船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在檢疫、衛健等部門妥善處置前,船舶不得靠港。

  2.境外疫情嚴重地區船舶靠港作業時,如無特殊情況,船員不得更換及下船。

  3.境外疫情嚴重地區船舶靠港作業時,應嚴控登船人員數量,無關人員不得登船。

  4.境外疫情嚴重地區船舶靠港作業時,登船作業人員應與船員保持安全距離,不得進入船員生活區域。

  5.境外疫情嚴重地區船舶靠港作業時,儘量不安排物料供應,如有必要,不得人工搬運。

  (三)港口企業“五必須”

  1.必須建立境外疫情嚴重地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並嚴格執行。

  2.登船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健康檢查和信息登記。

  3.登船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手套、防護服、護目鏡等防護用品。

  4.登船作業人員下船後,必須採取消毒措施,並對廢棄物品集中處理。

  5.必須對登船作業人員進行跟蹤管理,並減少與未上船人員接觸幾率。

航運企業

“五清楚”“五不得”“五必須”

  (一)航運企業“五清楚”

  1.清楚掌握每日船舶動態及目的港疫情狀況。

  2.清楚掌握每日在船船員的健康狀況。

  3.清楚掌握每日在船船員的離船情況。

  4.清楚掌握境外疫情嚴重地區人員的登船情況。

  5.清楚掌握境外航行船舶的通風、消殺等防控措施的開展情況。

  (二)航運企業“五不得”

  1.我省至境外疫情嚴重地區水路客運航線的經營者和港口客運站暫時不得開展國際客運業務。

  2.我省船舶在境外疫情嚴重地區港口靠泊期間,船員不得下船。

  3.我省船舶在境外疫情嚴重地區港口靠泊期間,不得采購當地物料。

  4.我省船舶在境外疫情嚴重地區港口靠泊期間,不得允許無關人員登船。

  5.境外疫情嚴重地區港口的工作人員登輪檢查、引航、服務時,無防護措施的船員不得與其接觸。

  (三)航運企業“五必須”

  1.我省至境外疫情嚴重地區的水路客運航線恢復運營前,必須提前24小時向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

  2.經營國際貨物運輸的航運企業必須建立內部防疫工作制度並嚴格執行。

  3.經營國際貨物運輸的航運企業工作人員和船員在境外疫情嚴重地區工作後回到國內,必須如實向公司所在地衛健部門和社區報告。

  4.往來境外疫情嚴重地區的船舶必須加強通風、消毒,併為船員提供充足的防護用品。

  5.境外疫情嚴重地區的引航員、海關官員、碼頭工作人員等登船時,船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保持安全距離,並要求對方必須佩戴口罩;上述人員離船後,應進行消毒和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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