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什麼情況下會離婚?

木木木1321


你好,很高興能和你一起探討一下這個話題。

都在什麼情況下會離婚?

個人發表一下不成熟的看法吧?不足之處希望大家批評指正!

離婚,首先是生活無望,過不下去了吧。這可能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彼此不能相互包容,就像大部分離婚的人說的,性格不合一樣。整天冷戰,經過了多次的溝通,磨合,過了一天又一天,過了一年又一年,到最後生活就是一潭死水,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如同嚼蠟。看不到任何希望,最後大家都死心了,認為沒有在一起繼續堅持下去的必要,所以就離婚,追求各自的幸福了吧。

還有就是興趣越來越少,缺乏兩性相處的技巧與方法,不懂的如何滿足對方的需求,彼此感受不到對方的愛,誤認為感情已經破裂而導致的離婚。結婚前兩個人瞭解的太少,匆匆結婚。或者說兩個人結婚後,由於家庭,生活的壓力,讓我們為了生活,忽略了愛人,對方的感受。然後有一個人比較強勢,一個人又不善表達。時間長了,一個人認為對方不重視他(她)了。一個人認為他(她)在無理取鬧,雙方都是所謂的不能忍受對方了。到最後,經過幾次不愉快的溝通,爭吵之下,索性離婚。

還有就是婚外情。夫妻時間長了,激情少了,甚至沒了。生活越來越平淡。然後遇到了別人,想追求一下新鮮刺激的生活,就出現了婚外情。發生了之後,有些人想想孩子,忍了。有些人,認為鏡子破了,想再重圓,還是會有裂痕,索性就離婚了。

還有什麼所謂生理的,不能性生活的,還有什麼三觀不合的,還有說什麼人品差的,還有說什麼犯了什麼嚴重性錯誤的。人生百態。什麼樣的人都有,什麼樣性格的人都有。所以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離婚。加上現在社會人思想解放了,經濟也獨立了,也注重考慮自我感受了,以前一輩子相濡以沫的互相包容,忍讓的婚姻,因為每個人張揚的個性,和特立獨行的做法,讓現在的婚姻不堪重負,脆弱不堪。造成了居高不下的離婚。

以上是我不成熟的看法,不足之處,還有大家批評指正!

我是返鄉老青年,歡迎大家多多關注,謝謝大家!




返鄉老青年


我身邊就有一個例子,結婚十幾年了,分居六年,今年疫情在家待著辦了離婚,還有如果你的婆婆不喜歡你,如果你的老公什麼都聽他媽的,那麼這種情況下也會離婚的,還有就是有外遇,長時間不回家。也會是離婚的導火索,



異鄉憶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我就是這種,結婚時都奔著白頭去的,可是,生活並不如人意,幾年前,一次事故,讓我落下了終身殘疾,只能坐著輪椅過完下半生,可能人家認為我沒有用了,還是個累贅,出事後就沒人管我了,就回父母家,她就徹底變了整天花天酒地,美其名曰解壓,然後就各種的找茬,用離婚威脅我,為了孩子我忍了,後面的事更過分…………最後為了孩子我還是離了,從那以後我明白了,人不能自甘命運,要想法自強,不能讓人看不起,用行動狠狠的去扇回來,想明白了這些,我就走出了家門,回到了社會,現在的我不能說很成功,但是我孩子為我感到自豪。人的潛力是無限的,只是看你的動力在哪裡。動力是很可怕的。動力可以改變一切


c5麻雀


看到了這個問題 想到了自己面對的情況 我的情況是 結婚已經一年 老公不掙錢 還花了家裡好幾萬塊 脾氣也很大 最主要是老公沒有性生活的能力 心裡扭曲 結婚之前沒有在一起 造成了結婚之後這個狀況 也給過機會治療 但是沒有效果 堅持了一年 不想再堅持了 在這種情況下 年底提出了離婚 老公也同意了 但是疫情的原因 民政局又遲遲不開門 我來到異地準備打工 老公又催著回家辦手續 我想著先簽離婚協議書 把所有的都談好 再回家離婚 或者起訴離婚 在這裡 我只奉勸大家結婚一定要擦亮眼睛 婚前同居也是很有必要的 我現在這個情況 欲哭無淚 生理不行 心裡扭曲 真的沒辦法繼續了


579小笑


一、《結婚證》的法律期限效力:夫妻恩愛,白頭偕老。當一方白頭百歲去世後,婚姻自然消除。

二、雙方真實本意自願訂立《離婚協議書》,共同到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領《離婚證》。

三、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糾紛”,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作出生效的《民事判決書》判決:准許雙方當事人離婚。送達法律文書給雙方當事人簽名接收後。

四、需要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雙方協商,訂立《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離婚理由。全世界75億人,各人有各人的離婚理由。建議您去逐個問一問,省得人家罵我“狗咬耗子多管閒事”。


黃金時代當家


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應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

1、申請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係當事人。

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2、申請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後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法通則》規定,年滿十八週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辯認其行為及其後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訴訟離婚 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係問題。

3、協議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並承擔法律後果。

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這種自願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願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4、申請登記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並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5、協議離婚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

離婚,是家庭婚姻關係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好郎不吃肉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

3.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我國法律在考慮到軍隊...

4.夫妻感情未破裂!


人人時間公平


1、婚前戀愛時間短,瞭解不夠透徹,頭腦發熱就結了,婚後各種毛病都透露出來,互相容忍不了。

2、三觀不合,做事互相看不順眼,玩不到一起去,時間久了只會越行越遠。

3、為了結婚而結婚,見面看著不煩,條件合適就結了,婚後再出現讓你心動的人,很容易離婚,俗稱出軌。

4、婆媳關係處理不好,家人摻和你的婚姻太多,也容易離婚。

5、金錢物質原因,貧賤夫妻百事哀,各種生活壓力之下,容易導致離婚。


生活二三事記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這些都是人生中的大事,當事人一定要慎重考慮之後才能做決定,千萬不可因為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就嚷嚷著要離婚,有些情況其實是不需要離婚的,只要雙方能夠心平氣和的坐下來溝通一下就可以解決。


老家河南虎哥


一忍再忍,忍無可忍。因為拆的是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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