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老王拆遷賠了200萬,給女兒20萬,給小兒子18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你怎麼看?

三更青岑


我覺得只能說他活該,如果是平分,女兒不會不養他。很多這樣的事情都是父母不公平導致的


p往後餘生


鄰居老王不值得同情,落得兒女不養老的下場,完全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被拆遷的老屋在老夫妻兩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與子女無關。老兩口既然得到拆遷賠償,就沒有了安置房,也不可能再有勞動創收能力,這二百萬賠償款,就是他們的安身立命的本錢,怎可急於分發一空,而且分配給兒子、女兒金額比例嚴重失調,必然會引發家庭矛盾,導致親情破裂。

是的,按照民間傳統,女兒出嫁後就不再是自家人,遺產完全由兒子繼承。這個糊塗的鄰居老王夫妻,可能就是滿腦子這樣的封建遺毒,絕大部分給了兒子,僅象徵性的分給女兒20萬。俗話說知子莫若父,兒子是什麼樣的人品德行,將來能不能作為養老的指望,老王夫妻應該心中有數。也有可能明知兒子兒媳婦不咋樣,覺得給他們一筆鉅額資金,就能買得來兒子、兒媳婦的孝心,這不是太愚蠢了嗎。

鑑於兒子一家不是可託付養老之人,老王夫妻就應該把這二百萬賠償款自己存著,緊握這筆資金的支配使用主動權,這是最有養老保障的上策。其中策,就是也可以拿出最多一百萬分配,子女各一半,或者子女按6:4的比例分配,最低按照7:3的比例分配,這樣兒子沒有多大意見,女兒心理上也能接受,老兩口手裡還握有百萬元,足夠養老所需。像這樣絕大部分給了不孝的兒子,自己手中空空,女兒又嫌老兩口太偏心,心中有怒氣,也不願意養老,真是結局悲慘。自己種下的因,結出苦澀的果,只好自吞,又能怨誰呢。

不錯,依據法律規定,兒子女兒都有為父母養老的義務,可以向法庭起訴他們,強制子女履行養老義務。可強扭的瓜不甜,很難想象依靠一個道德淪喪、毫無孝心的兒子,一個懷恨不公、親情破裂的女兒,能夠照料好老兩口的晚年。如果老王夫妻還能有百萬元資金在手,絕對不用為兒女不養老犯愁,子女為了那百萬元,肯定一個比一個孝順。

從此看出兩點:一是老年人一定要公平或相對公平的對待子女,不可太偏心。二是老年人儲備一些養老本錢,還是很有必要。子女再有錢,都不如自己有錢。


太陽昇Sun


我好像在哪兒看到過,類似於老王這種情況的故事。

說是有兩個老太太,老頭死的時候,都留下了100萬元的鉅款和一套大房子。第一個老太太,把錢💰和房子平分給了兒女,說好的老太太願意去誰家住,就去誰家住,想花錢給誰要誰都得給。結果是,想去誰家住誰都不願意讓她去住,想給誰要錢💰誰都不願給,老年生活過的很悽慘。另一位老太太就不一樣了,她仍然住在自己的大房子裡,把100萬元用來買理財產品,得來的利潤用於自己的日常開支。逢年過節兒女來看望她,由於手裡有錢,總是好吃好喝的招待他們,有時候還給兒女們發點紅包,兒女們也樂於經常來看她,她的老年生活過的有滋有味的。

這個老王,就和故事裡第一位傻老太太一樣,把自己的老年生活完全寄託在兒女身上,一旦兒女沒有孝心,就只剩受罪的份了。

人老了切記要靠自己,儘量做到三有:有個老窩,有個老伴,有足夠的養老錢💰。這樣才有希望安渡晚年。



大山160420529


能得到數額巨大的賠償款,這是人人都想做的夢。只是這個“鄰居老王”竟然把錢分給女兒和小兒子,最終還落得了無人贍養的結局。

對於“鄰居老王”的做法,並不是很贊同,我是這麼認為的:

分錢不公是兒女不贍養他的“導火索”。兒和女都是你的骨肉。這個賠償款,也算是“意外”之財吧!既然你得到了,一定是你家權在握,錢才會到你的名下。有錢了,底氣也就足了,倒是應該通盤考慮一下,這錢該不該分?怎麼不去?先不說,女兒是外嫁的,像波出去的水。既然能分點,也算是你這個做父親的良心。你倒好,小兒子分得錢竟然是女兒的九倍?孰輕孰重,還用想嗎?難免是女兒心理落差大,心生怨氣,你給錢了還贏取不了他的心。關鍵是你的女婿會怎麼想?即使女兒願意“報恩”,女婿也未必同意。

“給小兒子180萬”,是不是意味著你還有個“大兒子”。那200萬已經分光了,也就是說“大兒子”還分文未見。老人不被兒子贍養都是生了兩個以上的兒子,因為財產分配“公平”,是兄弟反目為仇。在贍養老人上相互扯皮,相互推諉。都是你嚴重“不公平”,太偏心造成的。兒女們當然沒有人會贍養你。



人老了,還是要留一定的“養老錢”,才有話語權。在金錢的面前,有些人會被金錢衝昏了頭。200萬,對於一般的農民來說,要幾到輩子才能掙到。雖說有“養兒防老”的古訓,但時代變了,觀念也變了,身邊的例子多得是。“養兒防老”真有點過時了。對於那200萬,你有擁有權、分配權,你完全可以給自己至少留下20萬,明確表示,以後誰侍候我,這錢就歸誰。做為你的“養老錢”,合情合理,也會是兒女心服口服。當你老去需要兒女真正贍養的時候,才會理由氣壯。為防止以後兒女之間的糾紛,最好去法律公正,用法律來保證你的權利。


也不知道你分錢時的想法和當時對兒女是怎麼約定的。錢是分了,你的女兒和小兒子也拿錢了。而你把賠償款分了個精光。或許你還有其他來路的“私房錢”,但是對於兒女來說,你就是個“窮人”。無利不起早,他們那懶得去管你。

用錢“生”錢,比給兒女分完算划算得多。現在養老是個現實的大問題,兒女不在身邊總想讓父母住進鄉村敬老院,可那有條件,非孤寡老人還不能入駐;就是社區福利院,交費高,兒女(兒媳)非城鎮戶口(我們當地),老人也不能入駐。有這賠償的200萬,你完全可以自己籌建一個小型的“養老院”,你既是院長,還吃喝不愁。其他入駐的老人也會交一定的費用,你還可以賺錢呢!兒女理你分他們點錢,不理了,你立個遺囑,連你辦的那個“養老院”一併捐給國家。這樣,你既安度了晚年,也留下了好口碑,還為社會做出了你最大的貢獻,何樂而不為呢?


說來說去,怪就怪,“鄰居老王”糊塗,遇事考慮不周全,同時也替他惋惜。“鄰居老王”的事情還真給老人們提了個醒。大家覺得呢?🙏#為生活而提神。


為生活而提神


本來主動權是在自己手裡,非得拱手相讓,自作自受,活該!


側身天地我蹉跎


要是我的話,我誰也不給,等我進棺材再立遺囑吧。我婆婆有一句話說得好,這年頭,靠誰都不如靠自己,還是自己有錢在手邊最實際。我婆婆有一兒一女,女兒做大的,其實我大姑子對我婆婆也很孝順,相對她兒子的話,我覺得我這個做兒媳比她兒子更孝順。我公婆需要什麼,在我能力範圍內,我都會滿足他們要求,而她兒子基本都是惹他們生氣比較多,而我一直在中間調和。別人家是婆媳關係不好,我家換過來,我老公跟我公公關係不好,我作為中間人勸解。我公婆在我還沒結婚之前,他們就給我老公灌輸一種思想,他們永遠只承認我這個兒媳。老實說,我老公賺錢能力不錯,但是比較野性,家裡很多事情都不管,都是我管。所以我他父母特別生氣,覺得他不懂事。所以我公婆不指望誰能養老,還是靠自己比較實際。慶幸我公婆目前為止都沒我們要過一分錢生活費。我大女兒是我婆婆帶大的,小女兒是我父母帶的。我覺得人老了,還是留點錢在手吧,比較有安全感。


鈺鈺鈺唲


我老丈人家拆遷補償了大概170萬,小舅子的媳婦說給我老婆五萬。後來我們買房,我媳婦問她爸借了十萬,裝修又問她媽借了八萬。剛開始都沒敢讓弟媳知道,後來說漏嘴了,這弟媳可生氣了,經常跟我老丈人他倆鬧彆扭。我跟我媳婦說的就不要這拆遷款,免的生氣,我媳婦說不要白不要,現在借過來用,有錢了再還回去。


Baby咱不離626


我爸媽喜歡買彩票。我媽有一次開玩笑說如果中了五百萬就給我和我弟一人買套房子,剩下的錢自己養老。我爸立刻說,XX(我)又不要這邊的的房子。我在另一個城市生活。我媽說房子有什麼關係,不要可以賣了啊。我爸就不說話了,我從頭到尾都沒說話,這事就過了。我爸的意思很明顯,他不想給我,假裝都不想裝一下。


心心念念冷冷清清


我們農村的老人也沒有什麼財產,即使個別能幹的老人攢一輩子也就是蓋幾間像樣的房子,存款最多也就十年下不得了。錢和房子絕對沒有女兒的份,但是老人生病女兒就得照顧,最多貼點小錢,大錢都是兒子拿。這點我感覺比城市裡面的人情還是好一些。


默默守候6154


老王糊塗啊,一,不該重男輕女,現在的社會,已經不同於過去了,過去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有贍養義務和繼承權,現在女兒也是贍養人和繼承人,我曾在醫院陪床一個半月,那些精心照顧臥床老人,屎尿不忌的,多數都是閨女,兒子都少,兒媳婦只會來看看你,問一下。你吃啥啊,又走了,大家也可以去醫院看看,打聽打聽。二。老王不應該過早的把錢分給兒女。很多年輕人,本身還想啃老呢,空有鴻鵠志,卻無進取心。沒過過苦日子,你突然給他這筆錢,對他們來說,未必是好事,說不定幾年以後,比現在還窮,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三,老王應該把錢自己留著,也是苦熬歲月的苦了大半輩子了,也有自己沒能實現的夢想。想做沒有做成的事情。想去沒有去過的地方,想吃沒捨得吃的食物,想玩沒有玩過的東西,或者是直接存起來,等著老了,爬不動了,手裡有糧心不慌啊,真要有個花錢的病,你等著兒子閨女給你拿錢,肯定沒有他們小時候得病了你為他們花錢那時候的心情。最後,看哪個孩子對你好,哪個孩子更需要錢,你在給他們,這樣才比較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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