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查獲各類野生動物530只!佛山發佈最嚴通告!最高判十年!

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佛山警方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走私、收購、販賣、運輸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

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3月5日,佛山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打擊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工作成效。1月23日至3月4日,佛山警方累計破獲非法養殖、交易野生動物案11宗,抓獲12人,查獲國家保護動物共530只。


已查獲各類野生動物530只!佛山發佈最嚴通告!最高判十年!


典型案例


2020年2月初,佛山警方以清查方式在順德區樂從鎮沙滘南村一非法養殖場內將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招某抓獲,查獲100多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蘇卡達陸龜


已查獲各類野生動物530只!佛山發佈最嚴通告!最高判十年!


經審查,招某供認其自2018年至今,在明知將幼龜銷售給無養殖許可證的個人或單位為非法行為的情況下,為了追求利益,其先後共非法銷售了102只蘇卡達陸龜(幼龜),總涉案金額約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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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佛山警方發佈《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法律規定,非法食用或購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構成犯罪的,最高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告內容如下:


已查獲各類野生動物530只!佛山發佈最嚴通告!最高判十年!


佛山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

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依法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及《廣東省公安廳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


二、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


三、依法嚴厲打擊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


六、依法嚴厲打擊為非法出售、購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提供交易場所、發佈廣告等交易服務的行為。


七、依法嚴厲打擊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頒發的野生動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特許獵捕證、狩獵證、馴養繁殖許可證等公文、證件的行為。


八、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處置因防疫、檢疫需要被依法處理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


九、依法嚴厲打擊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


十、依法嚴厲打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涉野生動物工作任務的行為。


上述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構成治安管理違法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從重處罰;構成其他行政違法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理。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自覺抵制破壞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請廣大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或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有關線索,共同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

2020年3月4日


請廣大群眾

自覺抵制購買、食用野生動物,

一旦發現相關違法行為應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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