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河湖長制從“有名”向“有實”穩健轉身

呼和浩特市河湖長制從“有名”向“有實”穩健轉身

回民區交警事故處理中心改造後

呼和浩特市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稳健转身

回民區交警事故處理中心改造前

大黑河玉泉區段路政管理辦公樓及儲備庫已拆除;託縣大石窯村建材廠已基本完成拆遷整治;清水河縣完成對黃河楓景小區的科學研判,正在申請銷號……翻閱2019年我市河湖長制工作進展情況,一件件成功案例躍入眼簾,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更離不開相關地區和部門實地巡查、查實找準問題源頭,準確“把脈問診”,切實“對症下藥”,真正將河湖長制從全面建立向全面見效、“有名”向“有實”穩健轉身。

河湖長制組織體系基本完善

2017年,我市全面建立市、縣、鄉三級河長制,2018年底全面建立湖長制。同年,將河長湖長延伸至村,市、縣、鄉、村四級共1324人的河湖長隊伍全面建立,設置市級河湖長的河流6條、湖泊1個,分別為黃河、大黑河、渾河、美岱溝、什拉烏素河、環城河及哈素海。市級總河湖長、副總河湖長及河湖長8人;縣級總河湖長、副總河湖長及河湖長69人;鄉級總河湖長、河湖長305人;村級河長942人。

2017年9月30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隨後,市、縣、鄉三級河長制工作方案、相關制度、巡河調研及專項行動等方案相繼出臺。

推動見河長、轉向見行動、實施見成效

為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帶著情感和責任把河湖長制貫徹好落實好,把實事辦實、好事辦好。各級河長湖長強化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守土負責,用足用好各項政策,積極巡河履職,找問題、抓督辦、促整改。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全市四級河長巡河1900多人次;2019年巡河3300多人次。市、縣兩級河長湖長召開專題河長會議,專題研究、現場督辦推動一批水利部暗訪發現重大問題的整改落實,全市河湖長制“推動見河長、轉向見行動、實施見成效”局面正在形成。

市、縣兩級河長辦積極發揮組織協調、分辦督辦的職能,一方面積極向同級河長提出河湖管護建議,另一方面加大對下一級督導檢查力度。2019年市河長辦組織了3次對旗縣區督導檢查,對發現問題以“一縣一單”下發整改。為加快推進河湖管護基礎工作,我市推動“一河一策”“一河一檔”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12月,我市6條市級河流、45條縣級河流及165條鄉鎮級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正式印發實施。市級“六河一湖”編制“一河一策”方案,明確管護對策;市、縣兩級河流“一河一檔”基本建立,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提供技術支撐。強化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設。2019年10月,我市建立河長制信息平臺,啟動河湖管理信息系統和河長App,為各級河長巡河和群眾舉報提供相應服務。全面啟動河湖管理範圍劃定與規劃工作。根據水利部、自治區水利廳統一部署,我市將分三個階段全面完成河湖管理範圍劃界及岸線保護利用規劃工作。目前,已完成黃河、渾河、大黑河、美岱溝、什拉烏素河、環城河、塔布河、水磨溝、楊家川、小黑河及哈素海、南湖“十河二湖”劃界及規劃第一階段工作,並在旗縣區政府網站公告。同時,舉辦縣、鄉、村三級基層河長湖長培訓班,邀請區外專家對基層河長湖長進行系統培訓,力求解決各級河長幹什麼、怎麼幹的問題。

“清五亂”專項行動逐步推進

“清五亂”專項行動旨在清除多年存量、遏制新生增量,努力打造乾淨、整潔的河湖。按照水利部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年的河湖“清五亂(我市添加“亂排”)”專項行動要求,我市以旗縣為單元,共排查“五亂”問題49個,通過各旗縣區、各責任部門的共同努力,已全部整改銷號。加大暗訪發現問題整改力度。水利部、自治區水利廳通過暗訪與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共發現我市“五亂”問題29個,第一批18個,現已整改銷號17個,1個正在整改中;第二批11個,目前,整改完畢的4個,將在2020年5月1日前整改到位的5個,2個正在進一步認定當中。全面開展市級河湖督導檢查。2019年,市河長辦對6條市級河流先後進行5次督導檢查,共發現“五亂”問題111個,目前,已全部分辦、督辦,完成整改銷號。

今日的呼和浩特在總河湖長的帶領下,夯實河湖長制主體責任,加大科技施策科學管理水平,量力而行、務實推進,以自然生態之美實現水清、河暢、岸綠、景美、人和,實現敕勒川、陰山下的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記者 宋向華)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實現河湖長治

加強河湖整治,保護水資源,是建成美麗呼和浩特,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的必由之路。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只是一個縮影,折射了我們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不斷進行的新探索。河湖長治需要主體責任打頭,首在治人,河湖整治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就是要牽住主體責任這一牛鼻子。要通過層層壓緊壓實責任,嚴格落實責任清單,以“河湖長”這一“關鍵少數”帶動其他“絕大多數”,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在高層推動、部門聯動中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河湖長治,需要制度安排坐鎮,重在落實。河湖長制是一種制度創新,需要持續深入地改革突破。目標指標體系、標準評價體系如何確立,組織領導體系、多元監督體系如何運轉,組織工作機制、全民參與機制如何形成,都要有明確的制度設計。為河湖保護整治劃紅線,設禁區,尤其是一旦出事,誰來整改、怎樣整改,問誰的責、怎樣問責,通過制度定下來,一把尺子量到底,責任鏈條才算清晰完整。

河湖長治,需要科學方法跟進,關鍵在對策。今後一段時期,是河長制湖長制由全面建立轉向全面見效、實現有名有實的關鍵期,是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實現首府河清、湖碧的攻堅期。要清醒認識到,有了河長湖長只是邁出萬里長征第一步,發揮河長制湖長制在河湖治理中的關鍵作用,守護好河湖健康,必須進一步落實、強化責任,這也是開展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的著眼點所在。各級各部門要將自身肩負的生態環境主體責任與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作為關鍵少數的引領示範帶動作用。一方面要切實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各項制度要求,履行好巡河、管河、護河、治河職責;另一方面要針對老百姓反映的突出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治理,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要堅持標本兼治,務求實效,杜絕形式主義、表面功夫,推動河湖治理和保護實現根本轉變。

青山不墨千秋畫,綠水無弦萬古琴。河湖清,則生態興;生態興,則經濟盛。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就當有大禹治水之魄力,久久為功之胸懷,治理好青城大地的每一條河流,每一片湖泊,青山常駐、綠水長流,一定會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上變成現實!(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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