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臨時人員該不該發精神文明獎?

良春喊我才才


自己是一名基層公務員,座標內蒙,目前還沒有聽說自己的省份發過精神文明獎。但是這不代表別的省份不發。多方打探了解到,一些省份還是有精神文明獎的。

對於題主說的精神文明獎,我想應該是類似於年終獎的一種獎項吧。如果是這樣,我認為事業單位臨時人員是該發精神文明獎的。原因如下:

1.機關事業單位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嚴重。因為“體制”兩個字,把在體制內的人鎖的死死地,不知道什麼時候,編製成了社會上最熱點的話題。即使臨時人員有再多不公,“編制”二字就可以讓其有苦說不出。臨時人員與在編人員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在全國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這是亟待解決的。

2.機關事業單位獎勵機制有待完善。目前來講,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也好,臨時工作人員也罷,工作積極性都在日益驟減。隨著改革開放逐步向基層延伸,群眾訴求越來越多,壓在基層幹部身上的責任也就越來越多。好多人都在反應,賺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個人認為,如果要解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消極的心理,拖沓的效率,獎勵機制是必須要完善的。

3.應進一步明確臨時人員的工作地位。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人員,雖然幹幾年就會離開。但是,幹這幾年的時間,也是和在編人員一起幹活,勞動時間是一樣的,但勞動報酬比在編人員低很多,有什麼獎勵性的東西,臨時人員就會被拋在腦後,這極大地降低了臨時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所以,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人員應該受到重視,平衡與在編人員的獎勵機制,這樣才能進一步更好地發揮他們的作用,為黨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貢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驀然回首三十年


我覺得不應該。首先,臨時人員招聘進來不正規,沒有經過一系列的筆試,面試,體檢,政審,也就是可能是走關係進來的,如果待遇和正式編制一樣,又要滋生新一輪腐敗;其次,臨時人員相比正式人員,可能本身素質不高,正式人員考試進來畢竟有門檻,要求大專,本科等,臨時人員這方面相對來說要求比較低;再次,臨時人員如果提高待遇,國家財政也難以負擔。


用戶410490022710



甲骨文886


有不少地區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每年達到一定要求,如果單位是省市精神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每年會有一定數額的精神文明績效獎。而且有的省份數額還不少。每個單位總額是根據單位在編職人員數確定。具體發放辦法,有各單位決定。大多數單位,如果考核稱職以上,師德考核合格,沒有其他限制發放的情況,都能拿到人均數額的獎金。

臨時工不屬於在編人員,自然不在享受該獎金的人員之列。

現在,雖然有文件可循,精神文明獎落實到位的地區並不是很多。省直單位和地級市市直單位一般都能落實。縣級以下單位要市當地財政狀況。有的省份全省都沒有。



搏擊長空的大鵬


首先我告訴你當前做法,臨時人員沒有。依據政策規定,精神文明獎屬於財政撥款,依據在編人數,確定撥款數額,發給在編人員。但考慮到一年到頭,臨時人員也有付出,部分有收入的事業單位也會動用自己的小金庫給這部分群體發放精神文明獎,算是比較有人情味吧。


草野俗客


事業單位發精神文明獎,這一點,我還沒聽說過,不知道是不是有事業單位發精神文明獎.

事業單位的臨時人員,有的人業務能力很強,有的人業務能力不很強,有的人比在職的員工還要有能力,知識水平,教學水平還要高,但是由於編制的限制,得不到應有的獎勵,所有我認為,如果有精神文明獎的話,是可以發給臨時人員的.

事業單位的臨時人員與在編人員之間,沒有平等的關係,他們很可能今天在這裡工作,明天又會到別的地方工作,有些人員也很可能就失業了,雖然有能力,也沒有用,所以如果有符合其工作能力的獎勵,也應該給予獎勵,這是對他的工作能力的肯定.


怡和祥學堂


我覺得該不該發精神文明獎應該依據依規辦事,精神文明獎的發放範圍有其明確的規定,不能簡單得因為同工就一樣的待遇。如果僅僅因為同工,臨時人員和正式編制人員就相同的待遇,試問,以後誰還去寒窗苦讀,反正待遇相同,何必遭罪考大學呢?


三皮2016


看領導心情吧,想給誰就給誰?


閒雲4532


一直以來,事業單位臨時工福利待遇方面都矮人一截。如果能有讓臨時工也能享受其他的福利,我覺得沒有說明該不該的!有付出有回報,能公告的,儘量給予。認為我說的對的,來一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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