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貸把我告上法庭了,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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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高利貸。如果把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貸款都稱為“高利貸”的話,高利貸有合法和非法之分。

首先要說明,高利貸並不等於套路貸。套路貸是國家明確打擊的犯罪行為。套路貸,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怎麼辦?認債還債,消災避難;人家為什麼把你告上法庭了?大家都知道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人家為什麼還甘冒風險起訴你?我想你是自認為聰明反被聰明誤,你想利用人家是違法的不敢告你;殊不知雖說人家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但合法部分法律還是支持的,再就你借錢用途是什麼?有沒有虛構事實?編造謊言騙借他人錢財用於賭博,販毒,違法犯罪,根本沒有按約定事實用於解燃眉之急等等就構成詐騙罪了,不管是那種形式的借貸關係都會起訴你,你想利用別人違法達到你非法佔有以暴制暴的方式,你還以為別人不敢起訴你,你是不是得了妄想症呀?要知道不是就你不怕,別人也有不怕事的人,讓你的妄想去到你自己的夢裡實現去吧!你還網上公開讓人給你支招,只要人家證據確鑿,錢你少不了要還,只要人家不接受調解責任你也逃脫不了。

一、民間高利貸並不是套路貸,不是犯罪行為,現在一聽高利貸,好像對方就是違法犯罪分子,借款人就可以不歸還高利貸的本金和利息了,如果這樣大家都去借高利貸了。所以,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另外,所謂高利貸,利息多高算高利貸?按照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只有年息超過24%的才算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有其他名目的收費,如砍頭息、公證費、管理費、諮詢費等和利息累計到一起超過年息24%的,同樣不受法律保護。在年息24%以內的利息,借款人是要歸還的。有的借款人在借款的時候,為了能拿到款,什麼樣的高息都敢答應,心裡壓根就沒有想著歸還年息24%以上的部分,這樣的借款人不算誠實的人。

二、出借人是不是屬於“職業放貸人”?我們國家是不保護“職業放貸人”的房貸行為,其房貸行為會被法院認定無效。一旦認定無效,有的法院會判決只歸還本金,連銀行間拆借利息也不用歸還。

最高法院對“職業放貸人”的認定標準為: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以民間借貸為業的法人,以及以民間借貸為業的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從事的民間借貸行為,應當依法認定無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間內多次反覆從事有償民間借貸行為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是職業放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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