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漢語博大精深,被世界上所公認最難懂的語言。如“東西”這個詞,含義眾多,最基本含義為方位名(表示東邊與西邊),還表示從東到西、旁邊,還泛指各種具體或抽象的人、事、物。我們上街,是去買“東西”,為什麼不是去買“南北”呢?
這得從宋朝大理學家朱熹說起。朱熹,字元晦,又字仲晦,號晦庵,世稱朱文公。他年僅18歲就考取了建州鄉試貢生,19歲考中進士,排名第5甲第90名,成功入仕。朱熹是唯一非孔子親傳弟子而享祀孔廟,儒家集大成者,受到儒教祭祀。他的理學思想對元、明、清三朝影響很大,是中國教育史上繼孔子後的一代聖人。“存天理。滅人慾”就是朱熹提出的。
有一天,朱熹在路上碰見他的好朋友盛溫如提著籃子上街,問道:“你幹啥去啊?”盛溫如回答道:“上街買東西。”朱熹緊接著又問道:“只買東西,難道不買南北?”本來朱熹也和好朋友開玩笑的,也沒指望盛溫如回答上來。沒想到盛溫如回答道:“當然不能。”他不是瞎說的,而是有根據的。
這個根據來源於我國古代的五行學說,金、木、水、火、土與東、西、南、北、中相對應。東方屬木,西方屬金,凡是金木這類,籃子才能裝;南方屬火,北方屬水,這些水火之類,籃子不能裝。因此只能買“東西”,不能買“南北”。這就是買“東西”,不買“南北”的來源。
再深入理解,我國古代把木、金、火、水、土稱為“五行”,它們分別代表東、西、南、北、中五個方位,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稱為"天干"。現在把一個"五行"和兩個"天干"依次對應起來,組成“五方”,那就是東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中方戊己土。
從以上可知,東方屬木,代表一切植物(如花草、樹木等);西方屬金,代表一切金屬礦物(如金、銀、銅、鐵等);南方屬火,它是一種化學現象,沒有明確指代的物品;北方屬水,指大自然中的一切水分;中方屬土,我們腳下的土地,種植農作物的根本。
由於水、土和火是最常見的物質或現象,常常被人們所忽略,而木(植物)和金(金屬礦物)是代表形形色色的物品,受到人們的重視,久而久之,它代表一切有用物質了。於是,人們就把代表"木"和"金"的兩個方向連在一起,組成一個新的名詞,這個名詞就是“東西”。我們用它代表世界上的所有物體。
東都和西都
據清朝康熙、乾隆年間的學者龔偉考證,我國東漢時期,首都有兩個,分別東都洛陽和西都長安。因此商人們大都集中在這兩個大都市。久而久之,也就有了“買東”、“買西”這兩個俗語。“買東”就是去東都洛陽購置物品,“買西”就是到西都長安購貨。後來,“東西”成為貨物的代稱。
《南齊書·豫章王嶷傳》:“上謂嶷曰:‘百年亦何可得?止得東西一百,於事亦得。’”似當時已謂物為東西,物產四方而約舉東西,正猶史記四時而約言春秋耳。
省略用語
據當代著名學者陳望道先生《修辭學發凡》中對“東西”所做的解釋,認為“東西”是“東西南北中”的省略用語。方位一共有“來自東西南北中”五個,而物品無非來自這五個方位其中的一個,因此也可以用方位代指天下所有物品。
如果把物品稱為“東西南北中”,是不是感覺過於累贅啊。因此人們取其中的兩個字“東西”來借代,以部分代替全體。這是有佐證的,如《浪跡續談》卷七有一段話如下:
通行之語,……謂物為東西。物產四方而後舉東西,猶史記四時而後舉春秋耳。
“東西南北”四方的物品,也就是“東西”,這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簡稱“春秋”是一個道理。好像還真是那麼一回事啊。我國春秋時期,魯國史官從四季之中挑選了“春”和“秋”兩個詞,作為史書的名字,叫做“春秋”。
結語
買“東西”,不買“南北”,除了以上說的三個來源外,還有別的來源,如形聲說,不在這兒一一敘述了。其中,朱熹的好朋友盛溫如說的“五行”來源,暗含我國古典哲學道理,是最有道理、最靠譜的。朋友們,你們認為呢?
閱讀更多 魁哥說歷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