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納德效力NBA8年,為何總分只比打5年的“養生曼巴”多48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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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能肯定的是,倫納德的實力肯定比維金斯強,兩人不是一個等級的運動員。不過,倫納德其實也算是新崛起的球星,尤其是在今年帶領猛龍奪冠之後,他才上升到NBA最頂尖球員的行列裡,就像題主說的,倫納德也不過只打了8年NBA。

而為什麼倫納德8年的總得分只比5年的維金斯多了482分呢?

這裡有兩個原因:

一是倫納德的生涯場均得分不多,場均不過17.7分,這主要是因為他生涯起點不高,新秀賽季場均只有7.9分,而直到第5個賽季,倫納德的場均得分才突破20。

而維金斯則不同,他在森林狼,一開始就是球隊的絕對核心,就能保證足夠多的出手權,這一是因為他是狀元,地位更高,二是因為森林狼正在重建期,沒有其他球星和維金斯爭球權,這和倫納德在馬刺的情況完全不同。所以,維金斯生涯場均19.4分,甚至還比倫納德高一些。

二是因為傷病因素。維金斯生涯至今打了400場比賽,每賽季的出勤率非常高,尤其是前4個賽季中,分別打了82、82、81和82場。反觀倫納德,生涯至今打了467場比賽,只比維金斯多了67場。出勤率方面,前4個賽季裡倫納德出場數均低於70場。以及,17-18賽季因為傷病等因素只打了9場比賽,所以整體來說,倫納德沒有比維金斯多打幾場比賽。

綜上所述,倫納德和維金斯,兩人生涯起點不同,早期的待遇也不同,而且維金斯出勤率極高,倫納德出勤率則明顯更低,所以即使倫納德看起來比維金斯多打了3年NBA,但實際上只比他多打了67場比賽,加上場均得分又不及維金斯,所以生涯總得分只比維金斯多了482分。


凌晨四點的名宿


倫納德的職業生涯總得分是8250分,威金斯的職業生涯總得分是7768分,兩者的職業生涯得分目前相差482分,那麼為什麼進入NBA年限更長的倫納德總得分卻只比“養生曼巴”威金斯多幾百分而已呢?我們下面來揭曉一下秘密。

倫納德在NBA打了8年,威金斯在NBA打了5年,3年的時間相差482分的確是十分少,但如果我們通過“時間”去尋找答案,或許就會十分清楚。

年數有時候會欺騙人,傷病、出戰時間等因素都會讓“年”有很大的變量,倫納德雖然打了8年的NBA,但他只打了467場比賽,威金斯雖然只打了5年的NBA,但他打了400場比賽,時間雖然看上去差距很大,但其實3年等於67場比賽而已。

再者,還有一個誤導我們的因素,倫納德是不是比威金斯要強很多?答案絕對是肯定的,看他身上的2個總冠軍,2次FMVP就明白,上賽季的季後賽簡直就是“賽喬丹”。

下面我又要說一個和我們思維不同的事實,威金斯職業生涯場均得分是19.4分,倫納德職業生涯場均得分是17.7分,倫納德整個職業生涯的場均得分並沒有威金斯高,這也造成了他們兩人在總得分上的差距並不大。

所以一是比賽場次,“養生曼巴”有的你叫,那肯定就是非常的鐵,5個賽季中,威金斯有3個賽季打滿82場常規賽,一個賽季打了81場常規賽,倫納德則因為傷病因素有些賽季出勤率並不高。

二是威金斯的職業生涯場均得分更加穩定,也比倫納德要高,這種比拼總記錄的對比,穩定會比爆發更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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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的定位就不同。倫納德一開始是作為外線防守鐵閘而存在,培養的。後期他越來越強,開發出了進攻手段,而且因為傷病因素,他實際只打了7個賽季不到,在馬刺最後那個賽季,基本沒怎麼打,再有,馬刺是一隻特別講究整體的球隊,說起來很少有球員得分爆炸,並不是能力問題,而且團隊氛圍,以及團隊的屬性。而曼巴,一開始就是得分後衛,進攻能力超強,球隊需要他的得分,而且培養他作為王牌,有無限出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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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打了8年NBA的倫納德共得到8250分,而打了5年NBA的維金斯共得到7768分,算下來,倫納德只比威金斯多得482分。

相當於一個場均6分的球員打滿82場常規賽一個賽季的總得分。

聽起來不可思議,其實,這個現象其實有情可原。

1、倫納德比維金斯的生涯起點低。

倫納德參加選秀時是以第15順位被步行者選中的,當時他並不以得分見長,而且進攻手段單一,他的選秀模板是巴莫特和傑拉德-華萊士。

馬刺隊當初用希爾把他換來,也是打算把他做為體系球員來培養的,畢竟他的防守很強。

當時的馬刺隊還有“三駕馬車”GDP,所以他也並不是進攻的第一選擇。

只是後來,在不斷的比賽和磨合中,倫納德的各種潛力才被逐漸開發出來,慢慢做為球隊的戰術核心使用,成為了球隊的頭號得分手。

而維金斯是以狀元的身份進入聯盟的,他被騎士隊選中後,又和森林狼的樂福互換東家。當時,他的選秀模板是文斯-卡特甚至是詹姆斯,最低也是魯迪-蓋伊,所以森林狼隊是把他做為球隊的建隊基石來看待的。

這就代表他一進入NBA,就擁有了無限開火權,這意味著什麼呢?

想想超音速時期的杜蘭特吧!

2、馬刺隊的戰術打法所致。


眾所周知,馬刺隊是一個打體系的球隊,在波波維奇的戰術中,每個人都可以最大化的發揮自己的作用,同時這也會導致,每個人的得分並不十分突出。

這也是以狀元身份進入聯盟,一進隊就是絕對核心,打了十九年NBA的鄧肯職業生涯總得分(26496,第14)比科比為(33643,第三位)低了6000多分,比諾天王(31560,第6)也要低5000多分的原因。

要知道,科比還是打了兩年替補的,而諾天王剛開始也不是球隊的絕對核心。

倫納德打了8年NBA,有7個賽季是在馬刺隊度過的,其中只有兩個賽季的場均得分超過了20分,分別是15――16賽季的21.2分和16――17賽季的25.5分,這也是他總得分不多的原因之一。

而維金斯5年職業生涯的場均得分為19.4,接近20分,得分也比較平均。分別為:16.9、20.7、23.6、17.7和18.1。

而倫納德剛進入聯盟時的三個賽季的得分是在15分以下,分別是:7.9分、11.9分和12.8分,現在生涯場均得分17.7分是硬靠後面高得分拉上來的。

3、傷病的影響。

倫納德因為傷病在17――18賽季僅打了9場比賽,場均得到16.2分,賽季共得到145.8分。

而維金斯征戰聯盟的五個賽季,有三個賽季打滿了82場常規賽,剩下一個賽季打了81場,一個打了73場。

在倫納德因傷休戰的17――18賽季,維金斯不僅打滿了82長常規賽,場均得到17.7分,而且還打了5場季後賽,場均得到15.8分,總計1530.4分。

這樣算下來,僅這一個賽季,維金斯就比倫納德多得了1384.6分。

如果不是倫納德比維金斯打了更多的季後賽,兩個人歷史總得分的差距還要小。


不過話說回來,倫納德的職業生涯是逆襲,而且現在還在逆襲的路上。而“養生曼巴”維金斯是狀元,卻有點兒想過佛系人生的意思,如果再不扔掉枸杞杯雄起的話,他將被倫納德甩下的可不止這些分數了。


籃球紅與黑


兩人一個是聯盟新晉FMVP,一個是養生枸杞哥,在得分方面前者多打3年卻只比後者多了這麼點分,看似很奇怪,但細細追究起來,就會發現理所當然。

起點差距,一個眾星捧月,一個默默無聞

2014年選秀之前,一直被譽為媲美白金的一代的選秀,維金斯貴為選秀狀元,是當年絕對的主角,驚人的身體天賦,被譽為下一個詹姆斯,同時在進攻端他無所不能,得分如砍瓜吃菜一般簡單。這樣的人進入聯盟,只要不是爭冠球隊,那就是被當做未來核心培養,出手權這種東西就是無限的。

而倫納德在那個稱為選秀小年的2011年,都沒有進入樂透區,僅僅排名15。當時新秀報告中有兩點對其極為不利,第一是說他運動能力不行,垂直起跳高度為68釐米,只比姚明高了5釐米而已!助跑最大起跳高度為81釐米,而且折返跑速度也不快,只達到了小前鋒及格水平;第二個更為致命,“擁有一副巨大的手掌,會嚴重影響他的投籃穩定性”,這就宣判了倫納德不具備成為一名頂級得分手的資格。所以當時選他的球隊,對他的定位是一名優秀的防守人。

一位是進攻核心的狀元,一位是專心做防守的藍領苦工,倫納德前期的得分又怎麼會高呢?

球隊目標和文化

馬刺隊講究的是團隊和奪冠,強如鄧肯都沒有一個賽季的場均得分超過26分,可見馬刺隊會給一個防守藍領多少出手權,倫納德在馬刺前四個賽季的場均得分分別是7.9、11.9、12.9和16.5分,場均出手6.3、9.1、9.8、12.8次。直到鄧肯生涯末期,倫納德憑藉自己的努力才獲得了球隊領袖的地位,並擁有了更多的出手權,此時他的得分才上升到20+水平,而算上猛龍,他得分上20+的賽季也不過3次。

森林狼作為一個擺爛球隊,終於迎來了自己的核心,而且森林狼也不是什麼紀律嚴明的球隊,什麼團隊啊這樣的東西不存在,當然球隨便他怎麼玩,所以維金斯頭一個賽季就能獲得13.9次出手,場均砍下16.9分,後面幾個賽季出手數沒低過15次,場均得分除了巴特勒到來後下降到20分以下,其餘兩個賽季都超過了20分。

出場時間與健康

倫納德作為一名藍領出場時間肯定不如狀元維金斯,倫納德初入馬刺時場均時間僅為24分鐘,直到第一個賽季打出自己的風采後,第二賽季才穩定在30分鐘以上,但受限於身體健康原因,從未有一個賽季出場時間超過34分鐘,出場最多的一個賽季也才72場,而且去猛龍前的一個賽季,僅僅出站9場,職業生涯8年,總出場次數僅為467場,出場時間14409分鐘。


而維金斯作為一名狀元,在爛隊一開始就能得到充足的上場時間,第一個賽季就場均36.1分鐘,自從錫伯杜入主森林狼後,更加一發不可收拾,喜用主力的他和養生枸杞哥不謀而合,讓維金斯5個賽季中3個賽季打滿82場,1個賽季打了81場,1個賽季打了73場,簡直喪心病狂,維金斯5個賽季的出場次數就達到了400場,出場時間14386分鐘,僅僅比倫納德少了23分鐘。

所以倫納德總得分只比養生曼巴多486分,也是人之常情了~


籃球迷雷衝


所謂的“養生曼巴”威金斯,其實也就是這兩個賽季才開始“養生”的。職業生涯前三個賽季,威金斯場均得分分別是16.9分、20.7分和23.6分,可以說,每個賽季場均得分增加3-4分,穩步前進。並且,在新秀第三個賽季的時候,威金斯投籃命中率45%,三分命中率35%,加上狀元頭銜和聯盟頂尖的身體素質,換任何一支球隊,在那種情況下,都會毫不猶豫地和他續約。

只不過,森林狼沒有想到的是,威金斯簽下頂薪合同後變得不思進取,近兩個賽季,都是出工不出力,表現和第三個賽季兼職換了一個人。場均得分只有18分左右。當然,這一方面,是因為威金斯拿到大合同後自己放鬆了,打球不再賣力了,另一方面,也和森林狼的運作策略有關,他們早早開啟了爭霸模式,引進的球員實力過強,球隊對於年輕核心的保護工作也做得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威金斯的發揮。巴特勒在17-18賽季開始前加盟森林狼,一來到球隊,迅速憑藉自己正在巔峰期的狀態,和錫伯杜的師徒關係,在球隊佔據重要地位,成為球隊得分王。受此影響,不僅僅是威金斯,唐斯同樣表現下滑。前一個賽季還有場均25.1分,和巴特勒合作,降到了21.3分,降幅同樣明顯。並且,巴特勒17-18賽季24.9%的使用率,是其個人職業生涯第二高的賽季。而威金斯的使用率,從三年級的29%降到了23%。於是,也不難理解威金斯的低迷。

儘管如此,威金斯做得比較好的一點是,職業生涯5個賽季,他僅僅缺席了10場比賽,有三個賽季全勤。個人得分榜畢竟比較的是常規賽總得分,毫無疑問,打得越多,總得分自然會越高。

那麼,回到倫納德的問題。倫納德首先起點比威金斯低許多,一個是狀元,一個是首輪15號秀,威金斯前三個賽季的得分(4995分),就比倫納德5個賽季還多,而最近三個賽季,是倫納德最為強勢的賽季,但是,眾所周知,倫納德在17-18賽季因為腳傷,缺席了大部分的比賽,相當於浪費了整整一個賽季。所以,威金斯5個賽季常規賽總得分只比倫納德8個賽季少幾百分一點也不出奇。

當然,還需要指出的是,倫納德是防守悍將,最佳防守球員,但是,倫納德的確不是一個超級得分手。上賽季,他場均26.6的得分,已經是生涯最高,然而,就這樣,28歲的倫納德,場均得分甚至還不如34歲的詹姆斯高。威金斯個人第三個賽季場均得分就已經超過了23分,對於很多超級巨星來說,三個賽季左右,已經達到了25+,然而,倫納德場均得分超過23分整整用了6個賽季。

所以,這是兩個完全不同類型的球員。一個年少成名,一個大器晚成。


知閒君


倫納德傷病多,出場數少,生涯早期在馬刺並不是進攻核心,得分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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