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退休官员因不服从隔离受处分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湖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陈北洋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和防控工作规定,在本人及其家人确诊新冠肺炎后,不服从集中隔离、入院治疗等措施,并违规出入公共场所,影响恶劣。其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陈北洋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并降为一级调研员退休待遇;对其违规多占的政策性住房,由相关主管部门依规处理。

此前报道

湖北省司法厅退休副厅长陈某某确诊后拒绝送医隔离持续引发关注。2月15日,湖北省司法厅回应称,纪检部门已介入,陈某某及家人已于13日下午被送医隔离。

曾参与劝说的知情人士杨林(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涉事退休副厅长陈某某家住武汉市武昌区的张家湾小区。2月3日做了核酸检测,显示陈某某一家三口即他本人以及老婆魏某、儿子陈某某三个人均确诊。因当时医疗资源有限,陈某某三人采取暂时居家隔离。从2月4日后,陈某某与其妻儿三人陆续搬至茶港社区的桃山村小区。

杨林介绍,桃山村小区是无感染病例小区,陈某某三人搬入引起该小区居民的恐慌。茶港社区曾多次下发通知,对陈某某三人采取隔离限制出行措施,并通知居民做好自我防护,但仍有居民发现陈某某家人外出。

而陈某某所在社区相关负责人从得知他患病开始,就一直劝说他们隔离入院,但陈某某等三人自称病情有所好转,拒绝送医隔离。杨林透露,12日下午,社区和司法厅的领导以及民警去上门劝说,“但不管说什么都被顶回来,他们就是不愿意住院,武昌区的副区长后面也过来了,不管是敲门还是打电话,都不接,大家也没有任何办法”。

无奈之下,防疫人员只好上门服务,隔门为三人做核酸检测,取样之后社区在陈某某家门前贴上封条。12日晚,社区负责人接到电话,反映贴在陈某某门口的封条已被撕。2月13日,三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但根据规定,仍需隔离观察。经社区负责人反复劝说,三人提出诸如“不去方舱医院”、“三人必须在一起”等条件后,于13日晚前往隔离点。

相关链接

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 9 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履职履责不力典型问题:

1. 省司法厅原巡视员陈北洋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和防控工作规定,在本人及其家人确诊新冠肺炎后,不服从集中隔离、入院治疗等措施,并违规出入公共场所,影响恶劣。其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陈北洋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并降为一级调研员退休待遇;对其违规多占的政策性住房,由相关主管部门依规处理。

2. 武汉市洪山区副区长王在桥严重失职失责,导致该区大量密切接触者未被及时集中隔离、大量确诊患者未被及时收治、部分确诊患者送医救治过程中长时间滞留,影响恶劣,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3.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勇利未按规定要求带头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对本单位部分党员干部未深入社区等问题不抓不管,并提供虚假情况应付检查,受到免职处理并被党纪立案审查。

4. 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司洪对所属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管控措施不力,导致多人感染新冠肺炎。司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5. 武汉市青山区政协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张德芳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汉,并隐瞒外出去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 孝感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冯艳在从武汉归来、明显感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多次违反防控工作规定参与聚餐活动,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而导致多人被隔离观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公安县夹竹园派出所原所长黎建国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外出聚餐,殴打小区防控工作人员,影响恶劣,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降为科员,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0 日。

8. 汉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田华、仙女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组织委员梁利容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导致派往社区工作的部分干部作风不实并对社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田华受到诫勉处理,梁利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 黄石市黄石港区胜阳港街道党工委书记吴国胜违反防控工作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同意延长居民外出采购物资时间,引发群众聚集性事件,影响恶劣。吴国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新京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