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A 5:我殺死了崔佛


GTA 5:我殺死了崔佛

崔佛


最近入手了索尼的PS4,迫不及待地玩了GTA 5。在斷斷續續玩了兩個多星期後,終於通關了。通關後也是感觸良多,尤其是對於崔佛這個人物,簡直是愛恨交加,在關底結局選擇的時候,猶豫再三,還是選擇了殺死崔佛。

殺死崔佛後,我在網上查了很多相關的話題,發現大多說都保全了崔佛的性命,選擇了其他兩個結局,根由紛雜不一,不外乎兩點:

  • 崔佛率真義氣
  • 麥克陰險狡詐

在傳統的藝術作品上,以上兩種性格的人物特點會分辨的比較清楚,作者本身的表達意圖會很快使受眾接受,主題比較明朗。但作為第九藝術的電子遊戲,因為增加了互動性,玩家的實際感受可能會變得多樣起來(這也是第九藝術的魅力所在)。崔佛真的那麼率真可愛、義字當頭嗎?麥克真的是那種自私自利、賣友求榮的小人嗎?在做結局選擇的時候,我恍然發現了這款遊戲長久不衰的原因(當然,這只是我的哈姆雷特)。

R星塑造的GTA 5是寫實的。不僅是地圖的寫實,載具的寫實,槍械的寫實,更重要的是人性的寫實。洞悉人性,是藝術作者功力的體現,R星無疑是佼佼者。善惡相依相存,沒有100%的純粹,只有大小之差。在我看來,崔佛的惡是大於善的,崔佛做事沒有節制,全憑個人好惡,殺人如麻。正如以下幾點:

1,從正式出場開始,上了強尼的女人,強尼來找崔佛理論,憑心而論,強尼的態度算是恭敬了,可崔佛還是憤怒交加,殘忍踹死了強尼。話說上了人家的女人,再把人家殺死,不管有什麼理由,也不能為這種行為開脫吧?

2,在支線任務《瘋狂殺戮》中,崔佛往往是因幾句口舌,就大開殺戒,可見他主觀惡意很大。

3,在對待韋德表哥弗洛伊德的問題上,雖然崔佛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最後搞得還是一片狼藉(估計是那兩口子都死了......),不得不說還是崔佛的惡因

4,搞亂弗洛伊德的據點後,崔佛佔領了脫衣舞俱樂部,方法簡單粗暴:殺死主管,屍體裝進冰箱...

5,在多次搶劫任務中,都主張殺死見證者,心狠手辣。

對於崔佛的幾點可愛率真之處:深深迷戀墨西哥毒販馬丁的老婆(一個接近60歲的老女人),把木莓果醬作為心靈寄託,一覺醒來在海邊穿著女人的裙子....

這些種種看似率真可愛的反常之舉,恰恰從側面反應了崔佛這一可悲人物的性格,R星的人物刻畫功力可見一斑。

至於對兄弟的義氣,這是崔佛最閃光的地方了,這點無可挑剔。不過GTA 5是寫實的,這種義氣在真實的社會中可能是無意義的,這也許是R星想表達的主題之一。

反觀麥克,所作所為可能是更多普通人選擇:

1,基本所有的作惡,違法行為都是被環境所逼,環環相扣導致了麥克如今的局面。

2,麥克主觀惡意不大。即使是在搶劫銀行、珠寶店、黃金的時候,都能不濫殺就不濫殺(與崔佛形成鮮明對比)。

3,家人至上。這是現實社會中大眾的普遍價值觀,麥克所做的一切全是為了家人,為了家人可以背叛朋友,可以殺人越貨,可以作為他人的工具,家人是他的底線。

4,屈服權勢。為FIB做了很多壞事,雖不滿,但往往力不從心。

5,力所能及的幫助他人。在不損害家人利益的前提下,麥克會力所能及的幫助他人,富蘭克林、崔佛的任務有求並應,即使在搶劫梅利威瑟時,麥克多麼不情願,還是幫助了崔佛。麥克這種幫助朋友的情誼,更像是大眾對待朋友的情誼。

麥克更像是一個現實社會中的普通人,一個看似光鮮亮麗下的底層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綜上,我選擇殺死了崔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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