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高速戰機為何不再是主流了?

劉禹祺---


魂舞大漠的看法,以高空截擊為能的戰鬥機,其綜合性能,比如對地攻擊,空中格鬥,存在效能不高的現象,表現欠佳,反而不如中亞音速的戰鬥機,因此高空高速失去精神,不再被優先發展。然而進入體系作戰以後,高空截擊作出高空戰鬥性能突出的平臺,並沒有退出戰爭,尤其是俄羅斯,在米格-31大量現役裝備的情況下,仍有計劃向前發展,一款T-60似在研製當中。因是,戰鬥機發展,當以自家判斷,不好跟風。可攔截轟炸機者,畢竟除了防空導彈,就是高空高速戰鬥機。我們猶在使用,一款殲-8,頻頻出現在電視畫面中。如果有人說,中亞音速的戰鬥機是發展主流,個人並不否認。

視角不同

觀察問題的結論則大有不同。可以觀察的點,正是三代飛機,作為三代王的蘇-27,接近2.4馬赫,就是美國的F-15,也在2.5馬,可以理解為二代的尾巴嗎?莫說四代機F-22,超音速巡航正是其4S標準之一,不開加力到了1.7馬,雖說不比米格-31的雙三,但此前的責任,並不等於完全喪失掉。高度與速度,仍然是一種能力,或者是一種追求。作戰飛機要滿足極限條件下使用,越南的空戰並不能證明什麼,毫無空戰實力的對方,根本沒有招架之功。致說海灣戰爭,打的是太空和體系優勢,與高空高速無涉的。

體系下的空戰

誰合適派誰前去,如果沒有,用什麼?發展什麼,不發展什麼,對外軍有所借鑑參照,但不能作為主要的依據,還是建立有自家判斷的好。不拘泥於常規,才能收到不隨波逐流之功。如果缺乏高空高速,制敵就缺少了一種制空手段,體系下的空戰,個個精神,原因就在於各型平臺的無縫對接,建立各型飛機優勢,就能實現空戰無障礙,反之,即會付出較大代價。可見跟風,或失去自家判斷,根本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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