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轉移登記將允許使用電子文書:為信息全國聯網鋪路

4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措施,進一步為企業和群眾減負。

其中房地產方面也有所涉及。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指出,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會議決定,從7月1日起,減免不動產登記費的範圍,並要求必須有明顯的降費,比如車庫、車位等不動產所有權登記收費標準由每件550元降為80元。

業內人士認為,車庫、車位等不動產所有權登記收費標準降價470元,通過實際的降費為群眾減負,也體現了減稅降費的目的。

同時,會議指出,為使《外商投資法》有效實施,適應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要求,須有序修改相關法律及配套法規和政策。會議通過《行政許可法》、《商標法》、《建築法》、《電子簽名法》等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改建議其中包括:允許在辦理土地、房屋等轉移登記時使用電子文書。

根據現行使用的《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不適用“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這也意味著,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業內人士認為,使用電子文書實際上並無太大影響,相關數據後臺都有備案,使用電子文檔也有利於後續各地不動產信息聯網。

上海中原地產市場分析師盧文曦指出,使用電子文書可以降低流通的成本同時為提高效率提供幫助。目前不動產要求電子化登記後實行互聯互通,只有將紙質文本都變為電子化才能聯網後實行互通共享,此次提及將土地、房屋等轉移登記時使用電子文書,不排除是為信息全國聯網鋪路,特別是對一些四五線城市而言,需要將不動產相關信息實行電子化,才能實現全國聯網。

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其中明確,2019年底前,流程精簡優化到位,全國所有市縣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力爭分別壓縮至10個、5個工作日以內;2020年底前,力爭全部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

同時提出三項主要任務,其中之一便是推動信息共享集成。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提供不動產登記相關信息,與不動產登記機構加強協同聯動和信息集成,2019年底前實現互通共享。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建立不動產“網上(掌上)登記中心”,構建“外網申請、內網審核”模式,實現服務企業和群眾零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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