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歲女子不想結婚了,但能找個伴一起過嗎?

寶哥影像記


四十八歲女性,我認為去交往異性朋友瞭解一下,如有能聊聊的,雙方瞭解一下是否合適交往,關健要看是否同一個道上的人,如果是同一個道上的人可以從朋友做起,不必要馬上決定談情說愛,雙方瞭解詳細才是硬道理,但是經濟實力也要考慮的,生活是需要財力的,關健也要看感覺與誠信的,更要看對你的真心呀。你應該多多交往異性好友為基礎去發展啊。


用戶吳建良


這種我還真見過。不過鄰居往來也睜隻眼閉隻眼。只當空氣罷了。我做小生意那條街,有個老太婆就是你這種想法而且付諸於行動,當時她的年齡也與你相仿,而且是前夫病逝,後來給一位鰥夫老頭當保母,後來的後來,就一直同居三十來年,這老太太也沒生育,無子女,那老頭生活中完全是她在照顧。最後那老頭走了,留下她孤苦伶仃一人。那老頭的子女卻不管她,無依無靠,最後還是社區把她送養老院才完事。已經十幾年沒見到她了。不知她還在不在。

不結婚,只找伴,有點玄。不太可靠。當然萬一有個知你疼你的還是不錯的。不過,首先是這男人只對你一心一意,另外無其它女的,沒有第三者,這男人人品如何,經濟,身體健康狀況都值得深思。男女在六十歲前,身體也許還可以,但隨著年齡大了,毛病就多了。這些你想過沒有,名不正言不順,就是有證的都有時扯不清。


自在瞭然1


我對此有個人一點看法,我個人認為不可取,隨著年齡越來越大,所有問題都會悄然來到。比如說,責任,義務,生病,財產等等一系列問題,最難聽的話“拉幫套”的,“搭夥”的,“組局兒”的,與其如此我認為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更好。省的麻煩!






CNA於濟堂


聊聊這個話題,四十八歲不想結婚了,但能找個伴一起過嗎?

題主說的意思,其實就是近幾年來城鄉興起的“搭夥過日孑”,這種情形的男女兩人過日子,目前太多太多,很普遍了,不足為奇,也無人去議論人家這種事,似乎人們都接受了這種形式的“婚姻”模式。

這種搭夥過日子的現象,大多數都是發生在老年人這個群體,由於男女各自年齡漸大,失去伴偶,不甘寂寞,就又重新尋找伴侶,才使得這方面事情日益壯大起來,現在又有年齡趨向年輕化漫延。



搭夥過日孑這種“婚姻”現象,雖則無領證登記,但卻實際過著在一起生活的同居日子,這些都是男女雙方的意志情願,他(她)們不受時間年限的制約,感情一旦產生破裂,說散夥即散、似乎很靈活、很隨便丶很優越,不受領證的束縛困擾,所以這種模式很受老年人的選擇。


題主訴說自己四十八了,不想結婚,但想找個伴過日子,實質就是上述搭夥過日子形式,這裡告訴題主,你的思路能行,現在社會上這類事普遍了。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生活方式,各有追求。吃飯穿衣,五花八門。百人百姓,各有情趣。蘿蔔白菜,各有所愛。


風雨人生3293


四十八歲的女子不想結婚,可以找一個人過日子的。現在的社會也不會像以前一樣,不少人認為結婚也就是多了一個結婚證而已。不領證也是可以一起生活的,而且相對自由,過不下去了可以說走就走,不用為分家打的不可開交。還不用被別人說成是離婚女。看著是不是比領證的要好很多。

不去領結婚證就意味著你放棄了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你的一切利益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與保護,也不用盡夫妻的義務和責任。當然你也相對自由。

在當今社會,越來越高的離婚率使人們對婚姻也越來越失望,同時觀念的開放與轉變也對傳統的婚姻觀念產生了影響。所以領不領證都是你個人的選擇,想要怎樣的生活就要接受它所帶來的相應後果,就不要再怨天尤人!




感性的中年人


我認為能,同居嘛,現在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但是也不能腳踏幾條船,玩弄感情,那是很危險的。




柳中柳


四十八歲女子不想結婚,能找個男伴一起過嗎?這是你的私事你可以自己決定。如果選擇在一起,沒人干涉你,只是這樣過,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為合情但不合法,法律只保障有履行法律手續的婚姻家庭。

在很多年前,你如果說不想結婚,只想找個人在一起,特別是女人有這個想法時,更是讓人不可思議,甚至大逆不道。當下,人們的思想觀念有了很大的變化。比如,二婚三婚,單身主義,丁克族,月光族,未婚先孕,同居,試婚,離職經商等等各種新的觀念和意識。

四十八歲,奔五了。想找個人在一起過日子,很正常,無可厚非。只是如果你們在一起,不履行法律手續,就是非法同居,而隨之產生一系列的問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雖然沒有婚約的約束,可以來去自由,在家庭和社會之間,自由轉換,可你在享受自己快樂的同時也必須肩負起相應的責任。


愛的暢享


當然可以,誰也不能干涉你的自由,人到中年以後,無論你是從未結婚的,還是離婚的人,大都不願意再被哪結婚證所束縛。兩個彼此喜歡的和相愛的人都直接同居。不喜歡了可以直接分開,即無需分割財產,更無需去打官司,完全讓人處於可進可退的地步。

如泰國前女總理英拉,就不曾結婚,但卻與男友育有子女,過著事實的夫妻生活,為的就是萬一分開了,不至於在財產上糾纏不清。當然也讓有些為了財產而別有用心的人嫁入或入贅豪門,斷了可以分財產的路!

對於年輕人而言,兩個人只談戀愛不結婚不但是不負責任,也讓自己的戀人處於沒有安全感的狀態,所以年輕人必須要結婚,這即是對家庭負責,也是對戀人負責。

可人到中年以後,半路夫妻之間,受雙方子女或財產問題經常會矛盾重重,所以有時候束縛於一紙結婚證,反倒沒有隻同居不辦手續更恩愛些。


小本生意43


其實,生活中,也有想法與這位女性朋友一樣的男人,(比如,也有單身的,離異的,喪偶的)只要你遇到了,彼此都有好感,周瑜打黃蓋,有何不可?想怎過就怎過。

有些人帶有世俗觀念看待你的想法而持反對意見,可我認為,應持開放,寬容態度待之。

可以不結婚,做男女朋友相處,礙到誰?


天馬行空80476


唉,你這也是無可奈何花落去啊。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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