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要我讓座,我拒絕,老人被氣死了,我需要承擔責任嗎?

千古風流第一聰明才子


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之所以有趣是因為通過這個問題筆者覺得能反應現今中國人對於法律的認識程度


先來回答問題,拒絕讓座,將老人氣死需要承擔責任嗎?
  1. 如果明知道對方有類似心臟病等疾病,而故意引起對方氣憤,導致對方死亡!這種情況具有明顯的因果關係,同時存在主觀上的故意傷害,這應該要負法律責任的
  2. 雖然不知道對方有類似心臟病等疾病的,但故意引起對方氣氛,導致死亡的!也具有明顯的因果關係,也擁有主觀行為,只需要負部分法律責任
  3. 即不知道對方擁有心臟病等病史,又沒有故意引起對方情緒激動,然而對方因為自己心情激動而導致病發,應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通過以上三種情況我們很容易發現一個規律,法律講求內在的因果聯繫和主觀意願(比如,物權法中有一種叫“善意取得”就是判斷是否存在主觀行為)


法律對於律師和我們老百姓有時候常常是兩種法律,一種叫中國法律,一種叫百姓法律,就是我們老百姓通過主觀上對於法律的解讀,這個判斷標準帶著強烈的個人道德標準,就像文中的例子,有些人認為我說你兩句,你自己把自己氣死了,我還要負責,這不公平!還有我們常常說到一種邏輯關係,一個男人與女人離婚,是因為這個男人在外面有了小三,這並不一定是直接因果關係,但往往我們卻樂意接受這個說辭,因為我們認為它是合理的


筆者認為我們法律在普及上面做的還不好


我的家人很喜歡看中央的法治頻道,裡面有很多法律案例,這算是一種普法宣傳,也是中國提倡法治社會的一種進步!但卻讓我又有了疑問❓因為我的父母看完了後,經常跟我討論的是這個不能幹觸犯法律,那個不能做,違反法律!似乎從裡面傳達的目的僅僅讓你遵紀守法,而從來不教你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也解釋什麼是法律,所以我們多數人依然在用自己的道德標準來解讀法律,即使德治一直是我們老祖宗所推崇的,但法律卻不能與道德混為一談


既然要普法(拋開社會因素)應該更多的向老百姓揭露法律的神秘面紗,而不是盲目的遵從,當人們真正瞭解了法律的本質,才能創造更加“和諧”社會

我是並不老的老孟


並不老的老孟


以前小,經常讓座,後來有次下班挺累的,看個老太太帶孫子挺辛苦,就讓了個座位(雙人坐),老太太抱著孫子在那坐著,孫子也挺聽話。過了兩站,裡面座位的人下車了,老太太把自己孫子放裡面自己佔個座,外面她自己佔個座。我心裡真的挺無語的。從那之後再沒給讓過座。我有時候就在想,那麼大歲數了,坐公交車幹嘛呢?而且還是高峰時段,跟一群年輕人擠,後來留意了一下,很有意思。沒一個去辦正經事的,看病,辦事?不存在的,有事都打車。大部分聊天都是,坐著玩,去排隊買便宜菜,或者領不要錢的東西,有個更奇葩的,每天早上五點起來給孫子燉湯,然後六點半之前得給送過去。看她上車時往車門那跑的勁頭,實在想不出來為什麼要給她讓座。


Jaove


老朽我七十三了也算是老人。如果這個被氣死的老東西是我,那就是活該!假如我兒孫蠻不講理,去找人家年輕人讓他負責,那就是我沒把他們教育好,都成了些沒教養的東西了!現在有些老人到底是越活越迴旋了,還是年輕時就不是個懂道理的玩意?真是讓人弄不明白!但我想還是後者。今天有些老人,動輒就忽悠自已為國幹了幾十年,現在我老了國家就得如何如何對我優惠,到處胡攪蠻纏耍臭無賴。這類今天在社會中,到處胡攪蠻纏耍臭無賴的老東西,我想他們年輕時在工作單位也不會是什麼省油的燈,這種人不拆單位的臺就不錯了!你為國家工了幾十年,那國家讓你白乾了嗎?這些老傢伙年輕時單位中混子居多!就算你年時輕貢獻在大,你也掙著國家的工資,養著自已的家庭,而且那是你年輕時的過去了。今天的離開勞動崗位約我們,還是要用今天工作的年輕的人們來供養。這就是人類一代代生存的規律!所以不要以老賣老,年輕人不多創造更多的財富,我的生活也過不好。你年輕時貢獻那點東西,已被老一代和自已早耗費完了!今天的工作的年輕人,比我們那個時代體力可能消耗的輕了很多,但他所消耗的精神壓力,與社會形態與經濟變革中的壓力,比我們年輕時代要大的多!我們老一輩要理解他們的今天。中國的今天國人的壽命長了不少,歲數也越活越大了,但可絕不能活到越老越不要臉的地步吧?人老了就更應注意一點形像,有點老人的體面與尊嚴。另外我們這些老人,儘量不要在高峰時段擠乘公交車,必竟我們都已是閒人又年紀大了。如果身體太差自理能力很差的老人,還是以不乘公交為好,發生問題的可能性太大了,一旦岀問題對誰都不人好!老人在外要心平氣和,不要對年青(輕)人什麼都看不慣,處處事事斤斤計較,罵罵咧咧的老人,更會被人們所討厭!討厭你的人們中,也很可能就有你自已的兒孫!


大頭狼60935581


其一,按照國家法律來說,老人讓你讓座,在排除道德層面來說,你可以 不讓。

只是有這麼一條 “愛心座”;就看自不自覺了。

其二,老人的死亡與你讓不讓之間產生了間接致死。就像你們吵架一樣,誰能想到,吵架能死人呢?這個屬於過失。就算賠償,應該不會太多。

其他的說多都是廢話!


YANSAMG


發問者,你好!

我是四川省華西醫院精神疾病科的陳主任,從網上看到你的發言後,我院十分重視你目前的病情,你的病症勾起我科室幾位國家津貼一類專家濃厚的科研欲。

王教授(我院的博士生導師)看到你的情況後表示願意盡最大能力為你治療,鑑於你目前的病情,有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因此我們希望你能主動來我院治療,並積極配合醫生的相關工作。精神疾病可防可控可治,你要樹立起堅強的信心,我們一定會讓你走出臆想世界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期待你的病情早日恢復,回到正常的生活中來,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手機用戶59646319080


在公交車上給老弱病殘幼孕和帶小孩的乘客讓座,屬於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美德社會風尚範疇,不屬於每位乘客必須承擔的法定義務。購票乘車,人人權利平等,你可以拒絕讓座,不給老人讓座並不構成對他的侵權責任,你沒有過錯。至於所謂‘把他氣死了’‘把他心臟病氣犯死了’,不是僅憑死者一方的指控就能成立的。對方的猝死首先是與本身原有的疾病存在直接因果關係,雖然因‘氣’發作,但還應該考慮‘氣’的理由與責任,不應該讓無過錯責任的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時候法律又規定含有人性化的處理實施條例。比如可以參考強者弱者關係和包括安撫意義的‘適當補償’。


風帆ch


日本公交車上,年輕人給老年人讓座,被斥為:看不起老年人,沒禮貌!

韓國公交車上的照顧車座空著,年輕人也不坐。因為上面指示的五類人,不包括年輕人。

濟南公交車上,九十歲的離休奶奶,給78歲的老人讓座。因為她覺得自己更健康。

杭州有過大討論:不少老年人提出,上下班年輕人很辛苦,我們不要去湊熱鬧。省得年輕人給我們讓座⋯所以杭州年年評為全國最幸福的城市。

回頭看看這対矛盾:老人要享受權力,年輕人又先佔了座位。矛盾雙方誰也不讓⋯

我主張:見賢思齊!無論是老人還是年輕人。


被叫作黃老師的1948


這種情況具體分析一下你應該不用負責任。正所謂性格決定命運。他的死是性格不好導致的。作為高級別的有理性的動物,卻因為理性的原因使我們意識到生命的有限,進而拼命的抵抗,對生命強烈的執著,這是盲目而不合理的。這種強烈的求生慾望,最後的結果也只能讓我們帶著絕望;帶著憂傷;甚至帶著瘋狂和不解!絕望而無奈地離開這個世界。如果人類求生意志堅定不移,就說明這種意志是盲目的。


孫老蔫吧


老人被氣死的根本原因是他自身身體缺陷造成的。本來與你無關,但你不肯讓座成了他死亡的誘因。如果你既沒動口也沒動手,那人道主義賠償不過一、兩成;如果你與他爭吵了,沒動手,那賠償就得兩、三成;如果你動口又動手,即使經鑑定死因與你的行為無關,你也得準備好將近一半的賠償金。當然,最終須法院裁定,而你的不讓座也讓你買了個教訓。


jin蘭草


你把問題,說的太簡單了,拒絕和爭吵是2回事。不可能你一句拒絕,接著老人就掛了。

肯定你們惡語互相抨擊,尤其你語言尖酸刻薄,導致老人怒火攻心。即使法律沒要求,你肯定要賠錢的。

這種事情類似於自衛,對方沒有對你產生致命傷害,但你反而出手很重,導致對方死亡。尖酸刻薄語言同樣可以殺人,所以出門外在,嘴下留德,點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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