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結婚後感覺沒有保障,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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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問題,每個人想法不一樣,所以要求也不一樣。我覺得對於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房,加不加你名字在房產證上的問題,不應該由女方提出,一旦你提出,你就輸了。而且很可能被冠上就是為了圖人家房子的名號。

第一種情況。有些男人,會主動提出把你加在房產證上,說要給你個保證,讓你放心,也算是他表達愛你的一種方式(有沒有想到“都挺好”中蘇大強對小保姆的好呢?哈哈)當然當他提出之後,女方有可能會出於禮貌或矜持拒絕,而如果男方真心想加,肯定會一直說教,直到真的帶你去房管局加了名字為止。當然我想這也是女性最想看到的理想情況吧,但是這種男人,其實還算是少的吧

第二種情況。有些男人即使自己想加,如果這房子父母有份出錢,肯定也會有微詞,不願意加女方名字。這都是比較常見的,如果站在男方及父母這方面想,如果大家在一起好好過日子,你就享有房子的居住權,所以加不加名字又有何意義呢,除非你結婚的時候就奔著離婚要分房子去的?難免會給人這種印象,對方父母也會心存芥蒂。

第三種情況,也就是男人根本沒想到自己買的房子,結婚後要加妻子名字,這種人還是比較多的,一方面可能他就是神經大條,沒往這上面想,另一方面,他真的想了,就是怕到時候離婚了,我買的房子還得分你一半?不划算。在這兩種情況下,女方提出加名字。第一種男人,也許不多想,你說想加就加吧,反正也沒想的要跟你離婚,都是要好好過的,提出這個要求並不會挑起什麼隔閡。如果碰到第二種男人,本來就有提防心裡,你現在突然提出來,更讓他內心深處的懷疑心堅定,估計在以後的生活也會處處防著,對婚姻有弊無利。

對於我自己的例子,剛好我老公的房子就是他自己買的,但他還不是全款,婚後他自己還貸款,我沒有要求加我名字,人家也沒說加,我不可能主動說,可能我的自尊心比較強,我根本說不出來。說實話,我也沒看上這房子,想要安全感,女人要靠自己給,自己靠什麼給,靠錢啊,這個年代,你手裡有錢,你就有安全感,雖然這樣說,落了俗套,但真的是這樣,你必須靠自己的能力掙的到錢,你有錢,就有尊嚴,就有安全感,至於房產證上有沒有名字。都是浮雲。


全職媽媽小玉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結婚後感覺沒有保障,該怎麼辦?

很理解您的想法、您的擔憂。

但是不贊同您的觀點。

您憑什麼要求男方把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的房產證上,加上您的名字?

“加上名字”說起來這麼簡單,實際上是極為重要的財產安排。

房產證上加名字,法律上的意義,其實就是把他的財產分割給您。

因為房產動不動就值幾十萬元、幾百萬元、幾千萬元,是家庭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最重要的資產,並且,它是登記公示的,房產證所展示的權利人是誰,誰就是這個房產的所有人。

所以,人們對房產證署誰的名、怎樣署名極為重視,不會輕易去加名、改名。

就因為您跟他結婚,就要分他一半家產?

您覺得您的理由很佔理、很靠譜;

但是您換位思考一下,站在男方的角度,站在第三方的角度,還是那麼合理,還是那麼靠譜嗎?

您覺得結婚後房子沒名不安全,他覺得原有的房子加上您的名,他也不安全。

關鍵是這個房子,本來跟您沒關係,您沒有一分一釐的貢獻,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

結婚是不是有安全保障,不是靠這個房子,是靠你們夫妻的感情,靠你們夫妻的共同經營,靠法律,靠道德。

你們應該共同經營家庭、經營生活、經營夫妻感情、共同創造財富,而不要想去瓜分別人婚前財產、個人財產,那是不合法,而且不道德的。

如果男方自願送給您,那是另外回事。

您要求別人分割給您(以結婚安全保障為理由)是不合法也不道德的。


陳群律師


當初和媳婦結婚,我在過往的回帖裡一再敘述,不再絮叨了,我們先登記後買婚房,買婚房時,我媽特意讓媳婦寫了一個放棄財產聲明,這個房子沒有媳婦的份兒。

然後,我和媳婦婚禮前鬧過離婚,生娃之後,又鬧了兩次。離婚的理由其實很幼稚,我和媳婦都在耍脾氣,害得雙方父母操心,現在回想起來,感覺很慚愧。

去年,兒子到了上小學的年紀,我老爸名下的學區房需要過戶到我名下,這又涉及到產權問題。因為之前的事情,我爸要求明確產權分配,意思是我佔99%,媳婦佔1%。當時媳婦聽著挺惱火,在我的運作下,成功把產權變成各佔一半,惹得老爸滿臉不高興。

我的意思你明白了麼?如果你們感情好,財產早晚是你的,如果感情不好,你的所謂安全感又從何說起?何況,男方婚前的財產,你要分割,你是結婚還是劫昏?眼觀放長遠點吧!


錢淮文學號


有名字就有保障?什麼也不如自己有本事!我只有一個女兒,我是不會讓我女兒過沒有保障的生活的,這個保障不是她未來老公給的,是她老爸我給的,給女兒的房早已備下(其實我女兒才五歲[黑線]),將來什麼也不用男方,結婚可以來我這邊,敢欺負我女兒就滾蛋,房是我的!


千億星辰


那你房產證上加上他的名字讓他感覺有保障不就行了!結婚是你情我願,你認為他對你無保障就不結就行了。鄰居老太張口閉口對女婿說我把女兒給你了,你要孝順我才行。一天女婿煩了對老太說,我把你女兒還你,外搭一個35歲的外甥,行了吧?把老太氣笑了。


文秀260879086


這個困擾很多年輕人的問題是多面性的!各有各的理,各有各的難!我覺得如果是男方全款買的房,結婚就要把自己加進去確實不妥。站在女人的角度覺得生了孩子,沒了工作,有一種寄人籬下過日子的感覺,沒有安全感!

但作為男方覺得是父母辛苦賺錢買的房,結婚又是彩禮又是婚房大部分家庭都花去全部積蓄!甚至還有的借錢!這樣唐突的加上女方名字,換誰都不舒服!有點兒接受不了!

我是裸婚,11年結婚的,當時看中了人 沒考慮那麼多!現在在我們的小城市也算是可以了 奔馳也開上了!我很知足!老公到現在還說這沒花錢娶的媳婦兒 這輩子都感恩我當時的大度和對他的信任!我個人覺得,兩個人要是合適 不要為這些自認為的安全感傷了和氣!莫名的增加煩惱!剛結婚就寫名字不太現實!哪怕生了孩子 倆人商量著把女方加上呢!這樣孩子都有了男方自然也會很樂意!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妻子的賢良!而這時候妻子也得到了應有的安全感!畢竟有了孩子以後全部的精力都在孩子身上!希望現在的女孩兒 不要一味的要要要!如果你愛的男人家境不好 你卻依然獅子大開口要所謂的安全感和心安!那試問鬧的不歡而散真的心安嗎!祝福有情人能終成眷屬❤️


Yi束刺眼的光


是女人,安全感靠自己,不能靠人家的房子,結婚是因為愛情,不是為了人家房子,每人出一半的錢,然後理直氣壯的寫上兩個人的名字,這樣最好。人家男方父母攢一輩子錢買個房子都上百萬,把你名字填上去,人家不怕你結婚一年就離婚了,你分走一半嗎?你考慮過人家安全感嗎?如果你有個兒子,你花一輩子心血買房子,你能同意把兒媳婦名字寫上去嗎?將心比心。



單身狗婉兒


你好,親,很開心回答你的問題

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加你名字,你覺得沒有保障

看見你的問題就有些冒火

男方家全款買的房子,說不定還是他父母辛苦了一輩子的血汗錢,全款買的房子

而你,一毛不拔,一分錢不出,呵呵,還要求你男朋友在房產證加你名字,想問你憑什麼?

我作為一個女人,都覺得你的想法很過分

如果換成是你,你和你父母一起全款買的房子,而且買房子的幾十萬,幾百萬,是你父母辛辛苦苦積攢了一輩子的血汗錢

而你男朋友,要求房產證加他的名字,他一分錢不出,呵呵,請問你願意嗎?

自己一個同學,男生,交往一個女朋友

那個女孩自身條件很差 家裡是農村的,家徒四壁,一貧如洗

女孩的父母在鄉村學校當清潔工,家裡還有一個弟弟

女孩跟男孩說,結婚,必須男方家全款買一套房,房產證只能寫女孩一個人的名字,不能寫男方的名字

而女孩,一毛不拔,不出一分錢

這不是變相搶劫嗎?

放心吧,女孩成功嚇跑了男孩

所以對於親,放心吧,你千萬不要把別人當傻子

誰願意把自己辛苦一輩子的勞動果實分給你?

親的三觀不太正確,你覺得安全感是房產證加你的名字

女人的安全感,是自己給的,而不是男人給的

你憑啥要求別人全款買的房子加你名字?

如果你們買一套房子,你們兩個人共同出首付,共同還房貸,那你完全有資格要求房產證加你名字

女人的安全感是自己給的,你有本事你自己賺錢買一套房子,哪怕是小戶型的公寓,為什麼圖別人房子?為什麼把安全感寄託在別人的房子身上?

告訴你一個殘忍的事實吧,新婚姻法不保護女性

如果是他家全款買的房子,那麼就算加你名字,呵呵,離婚後,你照樣分不到一分錢,因為你沒出一分錢。

所以你有本事自己賺一套房子,不要貪圖別人的房子

回答完畢


小悅情感雜談


人家房子別說是婚前全款買的,就是婚前貸款買的,只要你沒出首付,就不應該加你的名字。你自己買不起,憑什麼要霸佔別人的房子?豈有此理!如果說婚後他不上交工資卡,或者是要和你AA制,那我肯定會說他不對,結婚了畢竟是一家人了,男人的錢不交給老婆還交給誰?但是,人家婚前的房子確實是別人的私有財產,和你無關,而婚後的工資才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婚後要工資,但是就不能要別人婚前買的房子,這才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沉澱姐姐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看看那些拋妻棄子的電視電影,看看視頻中背叛家庭,幫助小三打原配的男人,女人不得不防。

說好了陪你一生一世的男人,半道卻跟你和孩子說,不想拉你們了,什麼東西都不能帶,抱著孩子下車。

沒有哪個女性結婚的時候想,我還需要嫁幾回。誰不知道一手的好,除了腦子有病的,沒人願意把自己變成二手的。

碰到把你當回事的人就嫁,碰不到就不嫁,又不是養活不起。想要孩子的方法多的是,領養也行。只有男人才在意孩子是不是自己親生的,女人怎麼生都是親媽。

聰明的男人們,越來越聰明未必是好事,聰明的就剩下自己,來世上走一回還有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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