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涼山州委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深度貧困縣人才振興工程的實施意

各縣(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深度貧困縣人才振興工程的意見》(川委廳〔2017〕66號)精神,結合我州實際,提出如下貫徹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川及涼山視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深度貧困縣(以下簡稱貧困縣)人才振興工程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州第八次黨代會、州委八屆四次全會決策部署,牢牢把握脫貧攻堅對人才隊伍建設的現實需求,以增強貧困縣內生動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為出發點,以創新人才培養、培訓、引進、管理、穩定機制為切入點,以建強十三支人才隊伍為重點,堅持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堅持外部引進與本土培養相結合,堅持解決當前急需和服務長遠發展相結合,大力實施定向培養、在職培訓、人才招引、管理創新、人才援助、人才穩定六大工程,著力打造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留得住能戰鬥的本土人才隊伍,以人才振興推動穩定脫貧和發展振興。

(二)總體目標。2018年,貧困縣各類基層單位補足空崗,基本實現滿編運行;到2020年,基本實現鄉村實用人才充足、專業人才門類齊全、重點領域人才結構合理,人才引不進、留不住的問題得到基本改善,全域人才數量和質量大幅提升;到2025年,建立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基本適應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

(三)主要任務。按照“一年補足空崗、三年提質增量、八年基本適應發展需要”目標,分2018年、2019年、2020年、2025年四個時間節點,全力加強貧困縣十三支人才隊伍建設,確保2018年定向培養878人,在職培訓25772人,招錄招聘5600人;2019年定向培養821人,在職培訓22977人,招錄招聘4154人;2020年定向培養827人,在職培訓17132人,招錄招聘3418人;2025年,各類人才隊伍配備達到國家、省、州相關規定標準。

二、推進人才定向培養工程

貧困縣要切實發揮主體作用,按照州下達任務,統籌做好年度具體方案、宣傳動員、協議簽訂、學生接收、編制崗位管理等工作,推動人才定向培養工程落實落地。

(一)推進緊缺專業大學本科生免費定向培養。採取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上崗的方式,實行降分錄取優惠政策,面向正住戶口在貧困縣且連續3年以上戶籍、投檔成績在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普通高考考生,單列計劃、單設批次、單獨錄取,定向招錄培養一批緊缺專業大學本科生。每輪普通類專業投檔中,若生源不足,均可在線下降分投檔,仍未完成計劃,則面向全省招生。所錄取考生與所在縣人社局、行業主管部門、培養院校簽訂免費定向培養協議,畢業後必須到貧困縣事業單位定向上崗,服務期不得少於6年。

(二)推進高職(專科)技能人才免費定向培養。採取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上崗的方式,面向貧困縣考生招錄培養一批高職(專科)學生。錄取考生簽訂免費定向培養協議,畢業後到貧困縣企事業單位和基層一線定向就業或推薦就業,服務期不得少於6年。主要採取以下四種模式進行培養。

1.公辦高職(專科)單列計劃。採取單列計劃、單設批次、單獨錄取的方式,每年招錄一批正住戶口在貧困縣且連續3年以上戶籍、投檔成績在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普通高考考生,到省內公辦高職(專科)院校免費定向培養3年,取得專科學歷,畢業後到貧困縣事業單位定向上崗。

2.醫學專科生免費定向培養計劃。採取對口招生方式,每年招錄一批中等衛生學校農村醫學專業、具有貧困縣戶籍的應屆畢業生,到省屬醫學院校臨床醫學專業免費定向培養3年,取得專科學歷,畢業後到貧困縣事業單位定向上崗。

3.五年制中高職貫通免費定向培養試點。採取單獨批次、單獨劃線、單獨錄取方式,每年招錄一批正住戶口在貧困縣且連續3年以上戶籍,符合“9+3”報考條件且參加當年中考,中考成績達到涼山州五年高職當年度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到中高職院校免費定向培養5年,取得專科學歷,畢業後到貧困縣推薦就業,不佔事業編制(免費師範生除外)。

4.“9+3”高職單招免費定向培養計劃。採取高職單招方式,實行單列計劃、提前錄取,每年招收一批貧困縣戶籍的“9+3”應、往屆中職畢業生(含專科以下學歷在職人員),到高職院校免費定向培養3年,取得專科學歷。在職人員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其他人員畢業後到貧困縣推薦就業,不佔事業編制(免費師範生除外)。

(三)推進鄉村實用人才免費定向培養

1.農村實用人才免費定向培養。由州農牧局牽頭,每年從返鄉創業農民、新型職業農民、鄉村農林牧漁從業人員等群體中,選送一批具有一定實用技能、引領帶動能力強的鄉村人才,到省內中等職業學校開展一年的免費職業教育與培訓,期滿考核合格發放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證書。

2.鄉村醫生定向委培計劃。由州衛計委牽頭,每年選送一批50週歲及以下、具有鄉村醫生資格證書的貧困縣在崗鄉村醫生,到涼山衛校接受3年農村醫學專業中專學歷教育,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經考試考核合格,頒發普通中專畢業證書。畢業後以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村衛生室工作,可在“三州一市”報考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上註明“執業地點限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樂山市鄉、村兩級醫療機構”。

三、實施人才在職培訓工程

統籌整合國家、省、州、縣培訓項目和資源,大力培訓現有人才,持續提升貧困縣各領域人才隊伍素質。

(一)開展專業人才全員培訓。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以繼續教育為重點,分級開展高、中、初級專業人才培訓,到2020年實現貧困縣專業人才全覆蓋輪訓。由州委組織部牽頭,開展緊缺專業骨幹人才培訓,每年選送一批45週歲以下、大學本科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貧困縣緊缺專業骨幹人才到內地企事業單位研修3至6個月;由州教育局牽頭,依託“國培計劃”和省州教師培訓項目,開展中小學教師素質能力提升培訓,每年培訓約6500名教師;由州衛計委牽頭,依託省州培訓項目,實施縣鄉醫療衛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訓,每年培訓5000名醫技人才;由州林業局牽頭,開展林業專業技術人才能力提升培訓,每年培訓500名左右林業技術人員;由州經信委牽頭,開展產業技能技術人才提升培訓,每年培訓200餘名工業經濟人才;由州旅發委牽頭,開展旅遊領軍人才和從業人員培訓,每年培訓600餘名旅遊人才;由州委組織部牽頭,組織藏區鄉鎮“9+3”學歷公務員、事業幹部、工勤人員全覆蓋培訓。各領域專業人才培訓方案由各牽頭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

(二)開展在職人員學歷提升。由州教育局牽頭,各貧困縣負責提出系統提升培養需求並組織人員,實施遠程教育計劃,依託廣播電視大學等開放教育資源,結合貧困縣人才需求開設特色專業,對基層幹部、農村技術人員等,不設招生考試環節,採取註冊入學、業餘學習的方式,分中專、專科、本科三個層次進行遠程教育,最短學習年限為2.5年、學籍8年內有效,學習合格發放國家認可的開放教育學歷文憑;實施中專、專科層次在職人員學歷提升計劃,由各貧困縣提出系統提升培養需求,選擇省內具有較強專業能力的高等學校,以集中脫產、網絡遠程教育等形式進行學歷教育,取得結業合格證後,在深度貧困縣範圍內享受專科、本科畢業生待遇,由所在單位報銷學費。

(三)開展鄉土人才素質提升

1.實施“一村一幼”輔導員培訓提能。由州教育局牽頭,每年按省教育廳的安排,組織“一村一幼”輔導員到省內師範院校培訓,到2020年實現貧困縣“一村一幼”輔導員培訓全覆蓋。

2.實施“一村一醫”“一鄉一全科”培訓提能。由州衛計委牽頭,州、縣分級開展村醫服務能力達標培訓和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到2020年培訓在崗村醫7300餘名、全科轉崗醫生360名,實現在崗村醫全覆蓋參加培訓並考核合格、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全科醫生。

3.實施“一村一名農技員”培訓提能。由州農牧局牽頭,各貧困縣具體負責,到2020年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所有深度貧困村至少配備1名農技員,並對其進行全覆蓋培訓提能。

4.實施“一戶一名技術能手”培訓提能。由州人社局牽頭,各貧困縣負責,依託就業培訓扶貧等計劃,開展企業用工訂單式培訓。成立涼山特優技師工作室,培育涼山工匠,開展“彝餐廚師”“彝繡”及農產品加工等培訓,到2020年,培訓1.8萬名貧困家庭勞動力,基本實現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每戶至少有一個勞動力掌握一門就業技能。

5.實施專項培訓。由州、縣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整合培訓資源,對接貧困縣發展需求,開展鄉村旅遊、文化、規劃建設、生態環保、電子商務等專項培訓。到2020年,培訓規劃建設人才500餘人次、文化人才4800餘人次、鄉村旅遊人才1500餘人次、電子商務人才9600餘人次。

四、實施人才招引工程

(一)引導大學生向深度貧困縣流動

1.探索招錄急需緊缺專業聘任制公務員。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牽頭,按照《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支持貧困縣探索以聘任制公務員方式招錄急需緊缺專業大學畢業生,符合條件的5年後經批准可轉為委任制公務員。

2.加大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力度。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團州委牽頭,每年招募選拔一批“三支一扶”大學生、特崗教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到11個深度貧困縣服務。各縣負責提出專業需求、安排工作崗位,配合做好人員招募選拔和服務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門牽頭,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按有關規定將大學生村官和上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到服務所在地縣、鄉事業單位,並納入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跟蹤培養。

3.實行大學生引進獎補制度。各縣對非定向培養的、自願到貧困縣工作並符合享受基層學費獎補政策條件的省屬高等學校畢業生,按規定予以學費獎補或助學貸款代償。各貧困縣對引進的非定向培養的緊缺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服務期內發放不低於2萬元的安家補助。

(二)暢通人才招引渠道。完善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政策,貧困縣鄉鎮及以下中小學、幼兒園補充音、體、美急需緊缺教師,鄉鎮衛生事業單位補充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對大專以上的人員可採取考核方式招聘。招聘農、林、水、牧、漁、衛生、藝術專業技術人員,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教師,可按照《關於加強全州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涼委辦發〔2017〕31號)規定,採取公開考核招聘方式。

(三)加大人才招聘招引力度

1.加大基礎人才招聘力度。各貧困縣要合理統籌定向培養、招錄招聘人才編制和工作崗位,按照各領域人才學歷、專業、執業資格和人才隊伍建設要求,加大公務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中小學教師、縣鄉醫療衛生人才、“一村一幼”輔導員、鄉村醫生、農技員等人才招錄招聘力度,壯大基礎人才數量,確保實現十三支人才隊伍建設目標。編制不足時,確因工作需要,鼓勵採取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人才支撐不足等問題。要搭建平臺,促進供需對接,擴大社會用工,推動人才創業就業。

2.加大赴外招引緊缺人才力度。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牽頭,各部門、縣(市)參與,每年至少組織兩次赴外招才引智活動,到省內外高校推薦政策、招引人才。各貧困縣要用好政策,採取專場招聘、網絡招聘、跨區域招聘等方式,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每年至少要組織1次赴外招才活動,對引進的人才落實好安家補助等政策。

3.加大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力度。各縣和州級部門要牢固樹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長在、但求常來”理念,大力實施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百人計劃”行動。州級重點支持柔性引進100名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新興產業、引領創新發展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重點支持貧困縣建立一批博士後科研(流動)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等工作平臺並按規定給予資金資助。

(四)發揮編制崗位傾斜保障作用。加強貧困縣基層事業單位空編補員,確保鄉鎮原有事業編制只增不減。由州委編辦牽頭,積極向省爭取人才專項事業編制,從州、縣人才專項事業編制劃轉部分,統籌1000名事業編制保障實施貧困縣人才振興工程。提高基層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比例,正高、副高、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縣屬事業單位調整至0.5:1.5:4:4,鄉鎮事業單位調整至0.5:1:4.5:4。縣鄉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或急需緊缺人才可設置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上崗位作為特設崗位,並不受單位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支持採取政府購買服務、開發公益性崗位等方式,鼓勵引導大學畢業生到貧困縣工作。

五、實施人才管理創新工程

(一)完善人才政策體系。各縣(市)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人才引育管用政策體系,創新人才管理方式,提高引才政策含金量,增強人才吸引力,強化人才培育,促進人才成長,打通人才成長通道,著力構建更加開放、更加務實管用的政策體系。

(二)改革人才管理方式。鼓勵支持各縣(市)、州級相關部門,圍繞激發人才活力,推行崗編適度分離新機制,對教育、衛生、農牧、林業等行業的基層崗位和人員實行動態管理、調劑使用,對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縣招鄉用,對縣級部門派駐鄉鎮站(所)人員實行“縣鄉共管、以鄉為主”管理模式,引導縣級事業單位專業幹部人才工作力量下沉。2018年,以縣(市)為主體,在全州全面推行教育人才“縣管校聘”、衛生人才“縣管鄉用”為主的人事制度改革,鼓勵各縣(市)探索其他管理使用方式,進一步優化人才資源配置,激發人才隊伍活力。

(三)創新人才評價體系。由州人社局牽頭,構建“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地方糧票”式職稱體系。貧困縣和鄉鎮專業技術人員,參評初級職稱,各縣(市)可結合本地實際優化評審條件,側重考察工作業績、適當放寬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取得的資格限本縣或本鄉鎮使用。貧困縣和鄉鎮專業技術人員連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參評相應專業中級職稱,學歷可放寬至中專;連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25年且業績貢獻突出,參評相應專業高級職稱(僅限評審權已下放至我州的系列和專業),學歷可放寬至中專,取得的資格限本縣或本鄉鎮使用。貧困縣和鄉鎮專業技術人員參評初、中、高級職稱評審,對職稱計算機、職稱外語和論文,不再作強制性統一要求(高級僅限評審權已下放我州的系列和專業),論文可用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等成果形式替代。

六、實施人才援助工程

(一)做好援藏援彝幹部人才工作。由州委組織部牽頭,各縣負責,認真落實好《四川省援藏援彝幹部人才管理辦法(試行)》(川組通〔2018〕9號)精神,抓好對口援藏援彝、精準援助彝區、年輕幹部服務鍛鍊計劃等幹部人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充分發揮援助人才作用,鼓勵有意願的援助幹部人才留任當地;依託中直單位定點幫扶、東西部扶貧協作、博士服務團等項目,每年爭取一批優秀幹部人才到縣掛職;按照省上安排,每年從深度貧困縣選派一批優秀幹部人才到省直部門或對口支援地掛職鍛鍊;統籌部分縣、鄉領導崗位實行雙向交流任職;州、縣分級全覆蓋、精準化培訓“五個一”“三個一”駐村幫扶工作力量和貧困縣鄉鎮黨委副書記、脫貧攻堅(禁毒防艾)專職副書記,全面做好各項管理和服務工作,積極開展傳幫帶。

(二)促進專業人才智力援助服務基層。各貧困縣依託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國有企業建立的“一對一”幫扶關係,主動向援助單位爭取專業技術人才支持,做好援助人才管理和服務工作,充分發揮援助人才智力優勢,幫帶培養一批專業技術骨幹。由州委組織部(州人才辦)牽頭,會同州人社局、州農牧局、州林業局等部門實施,各縣具體負責,統籌落實省級“科技扶貧萬里行”活動,採取“人才+團隊+項目”形式,促進省級專家人才與貧困縣結對幫扶、點對點技術指導、組團式諮詢服務,助推貧困縣民生改善和產業扶貧;由州衛計委牽頭,做好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的協調服務工作,爭取省內醫療衛生機構選派醫技人員到縣鄉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傳幫帶工作,提高本土醫療衛生人才業務技能。

(三)推進專家人才服務脫貧攻堅工作。由州委組織部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整合州內享受國務院津貼專家、省優專家、省特級教師、州級拔尖人才和學術技術帶頭人等專家人才,以訂單式服務為主,每年選派一批高層次人才組成“脫貧攻堅專家服務團”,開展技術指導和人才培訓培養等工作。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鼓勵支持州級科技人員到貧困縣企事業單位掛職兼職或開展援助服務。

七、實施人才穩定工程

(一)鮮明用人導向激勵人才。堅持把脫貧攻堅一線作為培養鍛鍊優秀幹部人才的主陣地,對在脫貧攻堅一線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幹部人才,優先提拔重用。深度貧困縣摘帽後,對錶現優秀的幹部人才,要及時提拔重用;符合條件的,可選調到州、縣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要把專業技術人才在貧困縣的工作經歷和業績貢獻,作為其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評優評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據,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貧困縣專業技術人員參評初、中、高級職稱,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評聘。農牧、林業、水利等重點領域專業技術人才晉升高級職稱,必須有1年以上農村(鄉鎮)基層工作服務經歷,安寧河流域縣(市)專業技術人員自願到貧困縣支援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可提前1年參加職稱評審,且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學術技術帶頭人等人才項目時,對貧困縣符合條件人員要重點傾斜,實行專項或分類評審,具體辦法由州人社局牽頭制定。

(二)保障待遇留住人才。各縣(市)要落實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高海拔鄉鎮臨時崗位補貼、高海拔地區折算工齡補貼、農村教師生活補助、應休未休年休假補助等政策,確保按時足額兌現到位。貧困縣可適當提高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水平,提高比例控制在5%-15%,義務教育學校、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此基礎上可再提高5%,確實難以引進人才的鄉鎮可按月人均增加2000元的標準執行,提高的部分納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按績效考核辦法分配。各縣和事業單位在制定績效考核分配方案時,對長期在基層和高海拔地區工作的人員給予傾斜,重點體現業務水平、工作業績、職業風險等因素。新錄用到貧困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級別工資(薪級工資)高定兩檔(級);在四類地區工作的,級別工資(薪級工資)高定三檔(級)。按規定做好基層高校畢業生人才政策扶持,積極提供人才公寓、安家補助、住房、醫療、子女就讀、落戶、職稱申報等優惠政策支持。州級按100萬元、縣級按50萬元標準設立貧困縣幹部人才關愛基金,對因公死亡、傷殘、重病或直系親屬、配偶去世的脫貧攻堅一線幹部人才進行困難救助、臨時補助、幫扶慰問;分級建立脫貧攻堅一線幹部人才健康檔案,加強幹部人才心理健康建設,提高幹部人才抗壓能力。

(三)嚴格政策穩定人才。嚴格執行新進人員最低服務年限制度,在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地區和上級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借出或調走;違規辦理的,追究借(調)出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納入定向培養計劃的違約學生,其違約行為納入個人誠信記錄,在最低服務年限內參加省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種公開招錄(聘)的,考核視為不合格,單位不得予以錄(聘)用。針對深度貧困縣制定的特殊政策,實行定向使用,在貧困縣予以認可。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州領導和州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州貧困縣人才振興工程領導小組,統籌負責人才振興工作。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州委組織部,設督導組在州目督辦,抽調人員、補充力量,分別負責日常工作和督導工作。13個重點領域分別成立由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工作推進小組,負責各領域人才振興工作。各貧困縣參照設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全面推進落實,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確工作責任。州直有關部門要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列出工作任務清單,積極推動工作落實。編辦、教育、人社、扶貧移民等部門要在機構編制使用、人才培訓培養、人員招錄招聘、扶貧資源調配等方面加大統籌力度。州、縣財政部門要統籌保障人才振興工程各項目資金。經信、教育、財政、規建、水務、農牧、林業、商務、文化、衛計、環保、旅遊、國土等部門,要抓好本系統的人才振興工程。貧困縣黨委、政府要切實發揮主體作用,制定本地人才振興工程的具體實施方案,統籌做好項目實施、資金安排、資金監管等工作。

(三)調動社會參與。貧困縣人才振興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各方資源、整合力量廣泛參與。要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培訓機構等人才培養培訓主渠道的作用,調動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形成推進工作的強大合力。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給予充分保障。

(四)強化督促考核。州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實施人才振興工程的指導和督促。要將貫徹落實貧困縣人才振興工程情況,納入全州綜合目標績效管理,由州人才辦制定具體考核細則、年終進行考核並向州目督辦提供考核結果。各縣要定期開展考核和督導,建立健全鼓勵本縣人才幹事創業的激勵考核機制。對工作不力、不能如期達到人才振興工程階段性目標的,要嚴肅問責。

本《實施意見》中人才定向培養、人才在職培訓、人才招引、人才援助、人才穩定五大工程主要適用於11個貧困縣,人才管理創新工程適用於全州17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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