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改革後,備考新方向:會“劈腿”,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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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考試難度,法考當然穩坐頭把交椅。

據說,人類沒有任何考試的龐雜可以超越法考:

  • 18門學科,358萬字的教材;
  • 290多個共計220萬字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
  • 150萬字的真題,700多萬字的基礎閱讀材料。

難得讓人望而生畏。

很多人在幾戰失利之後,內心曾經近乎瘋狂的執念被現實擊碎,變得連希望都不敢直視。

而且,最重要的是江湖傳言:法考已經改革。

這讓很多人一夜之間就失去了報考條件。

司法考試改革後,備考新方向:會“劈腿”,就對了

為什麼有人能通過法考,逆天改命,實現財務自由,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有人卻從此一蹶不振,開始混吃等死地過一生呢?

為什麼同樣的時空、同等的智力、相差無幾的努力程度,卻有天差地別的結果?到底什麼人才有報名資格?

司法考試改革後,備考新方向:會“劈腿”,就對了

01

都說法考難,那我們為什麼還要法考呢?因為,我們正邁入一個法考的紅利區。

首先,2019年初司法部印發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稱:

2022年全國律師總數需要達到62萬人。

根據律師行業最新數據統計:

截止到2018年,全國執業律師有42.3萬名,就此來看,律師群體至少有20萬的缺口等待我們去填補。

其次,2019年的考研人數高達430萬人,但法考人數卻驟降。

最後,就是2018年法考改革中對於報名條件的限制:

非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畢業生、全日制院校未畢業的、在校四年的非法學本科生,永久不具備報考資格。

那麼聽完這麼多利好消息,你是不是有一點點動心呢?

但是,等等,先冷靜點,還是先照照鏡子再法考吧!

法考啟動新的報名條件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老人老辦法(2018年4月28日前入學或取得學歷)

只要你在2018年4月28日前已經取得了學籍(入學)/考籍(針對自考),或者是已經畢業了的,就可以考,具體參考如下:

(1)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以報名;

(2)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

新人新辦法(2018年4月28日後入學)

(1)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總結:前提條件必須是全日制。
①若是全日制的法本生,大四就能考了。
②若是全日制的非法本生,但是法碩、法博或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的,一樣可以考。

那麼,哪些人不能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考: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考(國家司法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考(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上圖或許更直觀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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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當你確定自己是否有資格“被法考剝掉一層皮”之後,那麼咱們來點硬核理論:

弄懂法考改革後的實質性變化,積累法考改革的前沿認知,再一頭扎進備考當中。

2019年司法考試結束,天地間傳來一片哀嚎,廣大考生奔走高呼:

“無論是主觀題還是客觀題,真的和從前不一樣,不一樣,不一樣了。”

綜合性太難,實操性太強。

甚至,有考生出考場之後連呼自己不是去考試,而是去刮彩票的。

也有考生戲稱:別問我題目難不難,我覺得題目難,大家難,才是真的難,好難,洗洗睡了吧。

2018-2019年考生都有這樣一個認識:司法考試的四張試卷不再側重記憶性知識,而是更側重對法律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能力的考察。

且有重點地考察增加案例、比重和考試時間,允許考生分院法律法規。

法考不再是死記硬背,而是需要考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運用能力。這一點,在2018年和2019年的主觀試卷上,尤為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的命題無論在內容難度上還是命題技巧上,較2018年都有所突破。

2020年,作為法考的第三年,法考改革已經逐步進入了深水區,“難”就是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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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那麼,考生應該如何應對呢?

1、學會做牆頭草,隨命題方向而變。

如今的考試主旨:增加了檢驗考生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考試內容和分值比重,主觀題、客觀題在命題上都會更加突出,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等方面的法治實踐水平。

據此,司法部對於命題材料的來源有著明確的要求:材料儘量源於實務中的案例實例,法律司法實踐常見領域內容可有爭議。理論深度且信息量大,綜合性強。

法律在具體的命題上存在“依法命題”、“依案命題”兩種方式。而“依案命題”,已經成為了命題老師首選的命題方式。

例如:

  • 在2018年的考試中,著名的“崑山龍哥案”就出現在刑法的正當防衛的命題中。
  • 2019年的“義肢體”考題,也是來自真實生活中的案例,只不過是命題老師將它稍加變化改成了一道真題。

換句話說,司法考試的時代,考察的方式更為直接、單一、偏重記憶性。

法考新時代,如果你還是死抱法條不撒手,那你只好和上岸說再見了。

如今的法考時代,整體是通過對熱點案例的技術性改變來實現的。而熱點案件本身是複雜的、細節不可控的,這就必然造就了法考題目的靈活性、定性不唯一性,以至於難度係數大大增加,吊打死一眾死記硬背的考生。

而且近年來,考題有跨學科融合的趨勢。

所以,咱們廣大考生也要做出相應的調整。

先不提考試技巧,可以肯定的是,兩耳不聞窗外事的考試方式已經不適合備考了。

其次,題目的靈活程度也對你的備考要求有所提高。在備考階段,要著重對基礎知識點的理解,而非機械式的記憶。

如果你習慣於機械地記憶知識點,不能深入地瞭解法條背後的立法邏輯,那麼你的備考方式,就要做一個翻天覆地的改變。

前期的知識點要把基礎和知識點掰開揉碎消化,後期再結合高院的指導案例、審判參考等權威案例進行知識點的運用。

前期學習別圖快,要重在懂,而且要實時關注社會上的熱點新聞。看看它有沒有可能變成典型的、容易出題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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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會劈腿,事半功倍

在戀愛中,劈腿為人所不恥,但用在法考上,卻是不二法門!

縱觀2018年和2019年,法考主觀題試卷出現了N多民商綜合案例:

  • 2018年民商綜合案例的13問,民法7問,民宿5問,破產法1問,考察的知識點涉及:合同效力合同解除權、破產法、民宿管轄權等多個學科。
  • 2019年民商綜合案例中,民法5問,民1問,商1問,民商綜合1問,考察的知識點涉及:民法的債權保全之撤銷權、婚姻家庭的夫妻債權的認定、公司法的財產混同、民宿的起訴、票據的質押等多個學科。

這種出題方式,就是打破了以往一個案例只考一個學科內容、限定在同一個案例的方式,轉而從多個學科的維度去考察。

當然,基礎知識點的重點學習還是非常重要的。但在此之外,未來民宿交叉民法行政法交叉,都是有可能去綜合命題的,我們就在接下來的考試中拭目以待吧。

所以,我們廣大考生還能怎麼辦呢?劈腿吧!

在學習法律的過程中,要樹立劈腿的意識。

一腳蹋兩船,甚至一腳踏八船的學習方式,才能夠適應這種新的命題方式。

我們要意識到,每一個學科之間並非孤獨存在的,在部分的內容上應該學會融會貫通。

有意識地去做大融合命題式的案例分析練習,有意識地歸納總結,聯繫學科之間的知識點綜合運用。

司法考試改革後,備考新方向:會“劈腿”,就對了

接下來,說點積極的,給大家打打氣吧。

司法部明確強調:在司法考區中,不刻意推銷某種學說。

司法考試重在考查學生是否能夠理解某一學說,具體案例中能夠是否能夠運用該學說。也就是說,一定會讓你在特定的前提下去答題。

命題老師也會給你一定的探討空間,不會強迫你運用某一種觀點作答,言之有理,你就有一定的分。這也正是我們學法律有趣的地方,現在,我們人人都可以在做主觀題的時候“化身柯南”了。

既然是這樣,你在選擇法考老師的時候,一定要一個明確的目標,那就是“咬定青山不放鬆”。

不要學了張三的課程,看不懂轉身就換李四。每一個老師的學術和觀點是不同的,盲目地更換老師,會造成你在理論體系完整性上的撕裂。

司法考試改革後,備考新方向:會“劈腿”,就對了

這些都說完了,我覺得該上乾貨中的精華了——

如何備考???

事實上,無論多難的考試,都有人通過。而過與不過的區別,絕不是智力上的懸殊、備考材料的選擇,而在於時間上的分配

時間對於大家來說是公平的,不偏不倚,就看你自己如何利用了。

我推薦的是“三輪制”

先給自己寬寬心,別嚇到自己,告訴自己不用盲目求全,把法條都記下來的是機器,不是人腦。

複習的時候,要有側重點,先看分值比重大的,再看分值比重小的;先看需要理解的,再看容易記憶的。

另外,數據說話最實在。

僅2019年的數據:

  • 刑法分數佔比:13%
  • 民法分數佔比:18.7%
  • 行政法分數佔比:9%
  • 民事訴訟分數佔比:9.3%
  • 刑事訴訟分數佔比:10%
  • 商法分數佔比:15%
  • 法理(包含5門)分數佔比:18%
  • 三國分數佔比:6%

這麼一對比,誰輕誰重,一目瞭然。

現在,分享一下我的“三輪制”複習流程:

  1. 從現在開始,用2-3個月複習刑法、民法和法理,先突擊看一遍,有條件的可以看看商法,沒時間可以往後拖下。
  2. 到今年的4月份,最遲5月份要開始第一輪的做題,這也是檢驗你第一輪複習的情況。當然這個時候你會發現,自己可能連40%以上的知識點都難以掌握。哪怕你是曾經學過法律,第一遍學習實際上也不會給你帶來多大的優越感,但是別怕第二遍、第三遍,後期通過新大綱一串講效應的知識點,能夠解決知識點掌握不牢靠的問題。
  3. 在將近6、7月份的時候,開始第二輪的複習,同時也開始複習民訴、刑訴等需要你重點記憶的學科。這時候你會記得比較牢,考試效果會好很多。這個時候別碰你的精講書了,因為你已經來不及了。做卷子,做真題,反而更重要。
  4. 最後當進入炎熱的8-9月份時,也就要開始你致命的第三輪複習了。這時候要以背為主,背考點,重點看新增的法條,那都是每年必考的。
  5. 另外,再囉嗦一點,別迷信什麼押題。要是押題能過的話,法考的通過率就不會這麼低了。

以上,都是我對於法考備考的粗淺認識,也是一家經驗之談。

在法考的道路上,每個人的情況都有所區別,還是要找到適合自己的路,我的經驗也僅供參考。

最後,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不負韶華,不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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