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直到二戰末才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剩?

綠銫地帶


二戰期間使用最多的武器想必就是步槍了,其射程、攻擊力高於手槍,重量輕於機關槍卻方便攜帶。當初各國軍方在快打完二戰的時候才發現步槍威力遠不止這些,並且有人覺出步槍的威力過剩了,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關於二戰步槍威力過剩的問題,是打到後期才被人們提出來的,這實際上跟戰爭環境有關係。所謂步槍的威力過剩,是說子彈被射出去的距離很遠,而二戰雙方的戰鬥距離不需要那麼遠,假如普遍戰役雙方相距400米,而打得的子彈卻飛到800米,那麼等於有400米的距離過剩。

一戰跟二戰的做戰模式各不相同,因為一戰期間大部分參戰國用的都是老式步槍,二戰爆發後步槍被進一步加以改進,於是專家們就更加覺得步槍的威力過剩了。根據瞭解二戰的軍用步槍數據,其射程高達400-600米,衝鋒槍則射距在兩百米,因此兩種槍的射程有兩百到四百米的距離。


如老式栓動步槍,其特點是子彈多,槍管長,射程跟殺傷力也很強。一戰期間經常觸發戰壕遠距離對決,雙方軍隊在自己戰壕內進行互相對射,這就很考驗步槍的射程,如果對方射出800米的距離,而自己方的步槍只能射六百米的話,這就說明敵人佔有200米的優勢,當你射不到敵人的時候,人家早就利用這200米射到你了。


後來爆發二戰,德國軍方開始拋棄這種戰壕遠距離開戰模式,並改進成機械化戰術,他們專門已強悍的坦克軍團進行推進碾殺,這時步兵們也得跟著坦克縮短了交戰距離。 坦克加入戰場,使得步兵對戰的距離普遍縮短,本來能打800米的步槍此時無疑有點多餘,因為很多時候雙方都是在400米左右距離開戰,甚至用衝鋒槍的需要跑近200米射距才開打,因此步槍射程太遠的問題就成了多餘過剩。

歷史上表現步槍威力過剩的戰例有斯大林格勒戰役,當初蘇聯跟德軍在斯大林格勒的荒地上短兵交接,雙方的距離拉得非常近,這情況下明顯是用衝鋒槍佔絕對手勢,要是想用栓動步槍還不如用手槍便捷快速,因為當你托起步槍要標準的時候,說不定對方用手槍一槍就把你撂倒了。


由於斯大林格勒戰役,雙方交戰的距離太過近,所以子彈的射程遠近已不太重要,其要注重的是射速問題,畢竟的真實戰爭不是拍影視劇,不是誰都能做百發百中的神槍手,唯有提高射速多打幾發子彈才能高几率的射中敵人。

栓動步槍的過剩問題到二戰後期已經有很多國家意識到並改進,他們開始按所需求改換槍支,唯獨還有日本比較倔強,他們起先還是堅持用栓動步槍很少使用衝鋒槍,可能是近距作戰吃過虧之後,才發現栓動步槍雖然能射800米,但敵人多數是在200-400米範圍內跟自方交戰,所以沒必要堅持用栓動步槍,改用短距離射速快的衝鋒槍更為合適。

不久後,日方就研製出一款無保險的百式衝鋒槍,其射程達到450米,不過後期的99步槍射程高到了2400米,大部分戰況下400米距離射程已經夠用,那麼多出的2000米估計是想讓士兵當狙擊槍來使用了。後來蘇聯也開始意識到栓動步槍戰鬥力過剩的問題,這才導致發明出著名的AK47步槍,該槍射程300米,威力強悍射速快準狠,自從它降世後,就一直深受各方軍事人員的好評,並且一直沿用至今。


貓眼觀史


步槍威力過剩!我先來解釋一下什麼叫威力過剩?可以用我們的一個成語很好的解釋一下。(殺雞焉用宰牛刀)。就是說我的步槍在八百多開外一槍就能打死一頭牛。而在戰場上要面對的是比牛小很多的敵人。並且敵我之間的距離只有四百米甚至更近。

大家在抗日電視劇上看的在

二戰時期鬼子裝備的38大蓋是手動步槍,它的容彈量只有五發。並且打一槍需要拉一下槍栓。但是它的射程能達到450多米,精準度也高。它的口徑是6.5毫米。

德國的98K毛瑟步槍它的口徑為7.92毫米它的有效射程為800米。

美國的M1式加蘭德步槍它的口徑是7.62毫米它的有效射程為750米。

也就是說在沒有狙擊鏡的情況下即使你能看到敵人,步槍的子彈也能打到但是你也打不中目標。(畢竟沒有那麼多神槍手)到了二戰後期很多國家都換上了半制動步槍,並且大量裝備了衝鋒槍和狙擊槍,大型坦克和裝甲車的加入一下又拉近了敵我之間火拼的差距。也就是說在一百米之外你根本就看不到敵人。



步槍口徑大子彈打的遠。就意味著用的火藥多彈殼與彈頭的用料也多。同樣的5毫米射程400米的子彈能殺死敵人,為何還要用7毫米射程800米的子彈那?這就是所說的步槍威力過剩!


琅琊利劍


這個問題的題設是錯誤的,並不是在二戰末期各國才認為步槍威力過剩,這個趨勢從一戰期間就出現了。

一戰是一場很無趣的戰爭,雖然號稱是世界大戰,傷亡也很大,卻很少有人回憶一戰的經典戰例。現在的人們回憶起二戰,還能想起斯大林格勒的對峙,諾曼底登陸的輝煌。而回憶起一戰,就只剩下兩個字——血腥。

無論是索姆河戰役還是凡爾登戰役,雙方都付出了上百萬人的傷亡,卻沒有對戰爭起什麼決定性的作用。客觀來說,一戰時期的戰術沒有跟上武器裝備的發展,導致了一種非常尷尬的情況。

一戰的戰鬥形式,主要是這樣的:

塹壕戰,是整個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旋律。

一戰中,各國的防禦手段都很強,進攻手段卻都很弱。坦克是一戰中期才發明的,各國進攻的主要力量還是步兵。而沒有防禦手段的步兵在機槍和火炮組成的火力網面前就是活靶子,所以一戰雖然傷亡很大,戰線變化卻很慢。一天的血戰打下來,很可能戰線只移動了幾公里。

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士兵都蜷縮在了戰壕裡。如果沒有命令,誰也不主動進攻,拿著步槍互射,打打冷槍。由於戰壕離的遠,一戰士兵的步槍必須射程足夠長,所以一戰的步槍主要以全威力步槍彈為主。毛瑟步槍(也就是通常認為的98K),莫辛納甘步槍,都是那個年代的經典槍支。

但一戰中的將軍們很快發現,步槍雖然在隔著戰壕互射的時候作用很大。但是如果一方已經進攻到戰壕裡的時候,拿步槍的士兵非常尷尬。由於上彈慢,火力持續性差,很多時候士兵們甚至會拋下步槍肉搏,或者直接用刺刀較量。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一戰的槍支專家們發明了霰彈槍和衝鋒槍。霰彈槍射速比步槍快,打擊面很廣,外號叫“壕溝清掃機”,而衝鋒槍射速快,火力持續性強,在短兵相接時優勢很大。

但一戰後,各國軍隊依然沒有拋棄老式的步槍,因為他們認為未來的戰爭依然是塹壕戰,槍支還是要以保證射程為主。

但是他們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坦克對於陸地戰爭的形態產生了顛覆性的改變。


從德國發動第一次閃電戰開始,歐洲人才明白——原來戰爭應該是動態的。

德國的機械化部隊完全顛覆了陸戰的形式,各種穿插包抄,將準備固守的法國軍隊打的落花流水。步兵不再是戰場的主流,坦克才是戰場的主人。

因為有了坦克,塹壕不再具有了防禦意義,敵對雙方步兵之間的距離大大縮短,絕大多數的戰鬥在四百米之內的距離中發生,這時候,射速慢威力大的全威力步槍已經開始過時了。

除了坦克之外,機場的改變也決定了步槍的命運。

與一戰中的重機槍為主不同,二戰中發明了大量的輕機槍和通用機槍,機槍的使用場景不再侷限於陣地上。機槍威力大,火力猛。專家們發現,一把機槍使用的好,其殺傷效果勝過幾十個步兵。於是步兵火力的配置再次改變,從每個人都是一個戰鬥單元變成了以機槍為核心的戰鬥單元。

換句話說就是,一個步兵班裡,機槍手負責輸出,其他人都是機槍手的輔助而已,他們更多的是負責警衛工作。

所以,對於普通單兵來說,他們需要一款以中近距離為主,火力持續性好的武器。

德國STG44突擊步槍應運而生。

德國人削減了傳統步槍彈的口徑和裝藥量,但半威力子彈的裝藥量又要比手槍(衝鋒槍)子彈大。這種步槍火力猛,射程始終(400米左右),是當時德軍士兵普遍喜愛的一款武器,也收穫了很好的戰績。只不過由於當時德國已經日薄西山,沒有大規模裝備而已。

突擊步槍的成本要比全威力步槍高上不少,所以當時各國軍隊還是以長短結合的方式(全威力步槍+衝鋒槍)來裝備部隊。只有個別土豪裝備了突擊步槍和半自動步槍,比如德國的STG44和美國的M1加蘭德卡賓槍,二者都在戰場上有很好的表現。

而在二戰後,各國都加緊給士兵們換裝突擊步槍,隨著質優價廉的AK47的發明,世界上徹底淘汰了全威力步槍,屬於突擊步槍的時代到來了。


小約翰


步槍威力過剩這個問題並不是二戰結束的時候才意識到,而是早就意識到了,也一直在改進的,但是二戰中的栓動步槍使用的全威力彈,基本無法避免步槍威力過剩的這個問題。

步槍威力過剩,並不是說槍的問題,而是坦克裝甲車飛機大炮的廣泛應用,讓步槍的用武之地一步一步被壓縮到了一定的範圍內。二戰中,人們都意識到,坦克的使用,讓步槍最佳射擊距離在400米以內,紛紛都截短了槍管。

為何之前的步槍槍管那麼長?這和之前的作戰形式有關,一戰時期打的是塹壕戰,兩邊戰壕裡能對射半年,距離遠,對於步槍的射程要求高,射程不夠根本打不到,這就是問題所在。一戰那個時代,可以讓士兵在戰壕內聚精會神的瞄準射擊。

我們再回到這個問題,看看什麼是步槍威力過剩。步槍威力過剩,簡單理解就是,你的實戰射擊距離通常三四百米,而你的步槍有效射程卻有一千米,多出來的這五六百米就叫威力過剩。

射程這個東西,並不是越遠越好,射程遠了,彈殼內的裝藥就多,明明兩顆子彈的量,你裝在一個裡了,而你在1000米的距離根本打不到人。相反,距離近了,對精度要求就沒那麼高了,對於有效射程也沒那麼高了,這個時候要求的是射速,都貼臉射擊了,你單發優勢大,還是連發優勢大?

為了彌補近戰火力不足,人們推出了衝鋒槍,射速快火力猛。火力不足導致的就是被敵人壓制著打,根本無法抬頭。

二戰越到後期,坦克的使用就越來越多,巷戰也越來越多。坦克的突擊,直接把步兵的交火距離變成二三百米的交火距離了。尤其是巷戰,即便是斯大林格勒戰役時期,蘇軍都要裝備大量的衝鋒槍。一個巷戰,動不動就百八十米的遭遇戰,你這槍能打一千米,但是單發栓動有什麼用啊,還是衝鋒槍來的快啊。

而衝鋒槍有了,還有一個問題也出現了,你衝鋒槍的有效射程能打一百多米,最多二百米,而栓動步槍能打400米,中間這200-400米的距離,和400米開外的火力差不多,但是這距離很近了,嚴重的火力不足。

為了應對這個問題,德國人開出了一個很好地解決方案,就是突擊步槍。使用中間威力彈的STG44突擊步槍,射速不低,精度也足夠用,射程很好的彌補了200-400米距離內的斷檔。當時此槍一出,蘇軍以為德軍人手一挺機槍。

實際上,全威力彈是很難用於突擊步槍的,美國的BAR和M14自動步槍就是最好的例子,M14即便開了全自動,後坐力巨大,在越南的叢林裡的遭遇戰中,還是被AK47吊打,最後改改,變成半自動的精確射手步槍了,在阿富汗的治安戰當中揚眉吐氣,現在變成M14回頭吊打AK47了。

可以說,突擊步槍的出現,解決了步槍威力過剩的這個問題。實戰證明,400米以上的距離,根本就不適合開槍打仗了,這個距離完全就是拿炮轟了。現在步兵班裡的火力配置是,突擊步槍+精確射手步槍+班用機槍,精確射手步槍和班用機槍都是拿來做火力延伸、提供支援的。


軍武文齋


首先要解釋一下什麼叫步槍威力過剩,通俗一點來說就是你的步槍能射擊1000米,而實戰距離僅為400米,那麼多餘的六百米就是步槍威力過剩。

可能有些人會說步槍射得遠還不好嗎?

射得遠當然好啦,但是這隻適用於一戰的塹壕戰,交戰雙方隔得特別遠,需要射程極遠的步槍進行對射,如果一方得射程達到了一千米,另一方的射程只有八百米,那麼這射程遠得一方就可以利用射程優勢擊殺敵人。所以這種打法就對射程和槍械的精準度有著極高的要求。

後來德國開啟了新的作戰方式,就是所謂的運動戰。

運動戰打的歐洲國家措手不及,運動戰從此成為主流,一戰流行的傳統塹壕戰成為了過去式。

他們經常利用坦克對敵方陣地進行碾壓,直接到了地方再把士兵放下去,裝甲部隊的應用使得士兵短兵相接的機會越來越大,經常看見士兵坐在坦克上手裡抱著一把衝鋒槍,到了地方之後就開始瘋狂掃射,如果再拿那種威力過剩的步槍去打敵人那不是找死嗎,這可是近戰,不需要多高的精準度,也不需要極遠的射程。別人都快貼著臉了,你還打一槍上一次膛。

此時唯一需要就是強大的火力壓制。而衝鋒槍雖然射程近,口徑小,談不上有任何精準度。但是擋不住人家火力猛啊,經常壓得對面抬不起頭。僅從這點來說,傳統的步槍完全不夠用。

坦克和飛機的問世也縮短了兩者之間的交火距離。

四百米之外完全可以用坦克炮進行炮火覆蓋打擊,也同樣可以使用飛機投擲轟炸目標。傳統的塹壕戰不再適用於二戰,射程太遠就意味著需要裝填的彈藥量也多,步槍口徑越大子彈打的越遠,本來四百米五毫米子彈可以解決的事情,你非要填充一千米7.62的子彈。況且就算你射程遠,穿透力極強,可是面對坦克飛機這些大鐵疙瘩你還有何優勢?坦克你射不穿,飛機你又打不著啊。

到了二戰後期,裝甲部隊使用越來越頻繁。而這些大鐵疙瘩的到來就把士兵的射擊範圍直接壓到了二三百米。尤其是巷戰,動不動就一兩百米甚至幾十米內區間交火。請問,這個時候是單發狙厲害還是衝鋒槍厲害?

從一戰沿用至今的中口徑全威力步槍彈加上傳統的長槍管栓動步槍,在巷戰條件下無疑非常不便,所以捨棄多餘的射程成了各國都需要面對的問題。

而且步槍威力過剩也不是二戰末期才開始有的現象,而是早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那段時間,各國軍隊就已經有了那個想法了,只不過還沒有全面實施,在二戰這個科技狂潮的井噴下,大量殺人利器和機械化部隊的問世,使得步槍威力過剩這個問題不得不提上臺面。

很多武器形態就是隨著戰爭走向而變化的,就比如在巷戰中,傳統的大威力步槍越來越力不從心,畢竟這個時候得短兵相接靠的還是絕對的火力壓制。


歷來現實



莫辛納甘步槍所使用的7.62×54R大威力子彈,這槍早在一戰之前就生產了,流入到我國之後被稱作“水連珠”,所發射的7.62×54R彈在1500外仍然極具殺傷效果,我軍狙擊英雄張桃芳就用它的“騎兵型”擊斃的300多敵人。

步槍口徑標準化、制式化的初期,步槍的威力都很大!主要的原因就是當時軍隊的武器種類比較貧乏,基本上連隊裡的火力除了一兩挺“馬克沁”重機槍之外,也只有步槍和幾枚手榴彈了,輕機槍、衝鋒槍、輕型迫擊炮、火箭筒…這些武器裝備都是在一戰期間有了雛形,二戰期間得以完善,所以在連隊火力單一的條件下只能是加大步槍的威力,以對付600米甚至更遠的目標。
春田步槍的標尺,隱約可見最遠標尺距離為2700米,這個距離打到單個目標的概率幾乎為零!通常情況下,大威力步槍打擊超過1000米外的遠距離目標,都採用營連分隊集火射擊的方式,比如說:一個營千八百人將村子包圍,馬克沁重機槍封鎖要道,步槍在2000米外列隊將槍的標尺設定好,然後舉起同時開火…幾輪下來可以起到馬克沁低射速的效果,幾千發子彈從天而降的殺傷效果也是明顯的!


德軍98K步槍使用的是7.92×57毫米毛瑟彈,威力更是巨大的,由於槍管長,子彈發射藥量多槍口初速很高,飛行彈道也更加平直,打擊目標比較準確…所以98K和莫辛納甘步槍經過改進都出現狙擊步槍型號。

一戰期間大威力步槍仍然是步兵分隊的主要武器,特別是“戰壕戰”期間雙方待在戰壕內,在有“馬克沁”重機槍壓陣和戰壕外多道鐵絲網的阻隔下,用步槍相互對射,但這個時候步槍威力過剩的問題就開始顯現了,雙方戰壕距離相隔400~600米的距離,而且都在深壕和防炮洞內隱蔽…能找到的目標非常少,800米外更遠的目標受視覺和受槍加工工藝的限制,也打不到…即便是對方步兵衝擊過來受地形、鐵絲網、雷場的阻隔,行動也是很遲緩的!從400~600米的距離突擊到戰壕前需要很長時間,在這個距離內,防守一方對目標的視覺是清晰的,可以從容的射擊!而且一戰也催生了不少新裝備,特別是坦克、飛機,等武器出現之後,陸軍裝備開始往系統化方向發展…步槍需要打擊遠距離目標的情景也再也不會發生了。


到了二戰中後期隨著機械化戰爭水平的提高,武器裝備更加多樣化,步兵分隊大量的裝備了:輕重機槍、迫擊炮,後期還大量的裝備了單兵火箭筒…火力打擊層次有了較明確的分工,3000米外由連屬迫擊炮進行覆蓋、1000米外由重機槍招呼、600米則是輕機槍的射擊距離…步槍的射擊距離已經下降到了打擊400米內目標了!這樣的距離如果再使用大威力步槍彈顯然是不合時宜的,但二戰初期各國軍隊裝備的步槍也沒啥新型號,多數仍然是一戰期間完善的步槍,暫時沒有新武器只能湊合用…。
現代突擊步槍的始祖德國的STG44

,它的子彈口徑是7.92×33毫米,雖然口徑與98K一樣,但威力顯著的下降了,不過與MP38/40衝鋒槍所使用的9×19毫米衝鋒槍子彈相比,它的威力要大了很多!因為威力介於大威力步槍彈和衝鋒槍彈之間,所以叫做“中間威力彈”。

總之,戰爭是武器裝備發展的“催化劑”,根據戰爭的實際需要會誕生各種武器,步槍彈大威力時代是因為幾乎沒有其它武器,只能是“一支步槍打天下”!隨著科技的進步各種新式裝備層出不窮,它們在射程和威力上都大大超過步槍,所以步槍根據戰爭的需要也要回歸到適合它的射程和威力。


皇家橡樹1972


這就要說到步槍威力過剩這個概念了,步槍威力過剩其實就是說子彈出鞘以後飛行的距離要遠遠大於實際的戰鬥距離,就比如步槍的子彈能夠飛兩千米,實際的作戰距離卻只有五百米,這多餘的一千五百米就是過剩的意思了。如果當時戰爭年代知道的話,一定是一件好事,但是是直到二戰快要結束的時候人們才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剩的。有的聲音提出質疑,是槍的問題嗎,其實並不完全是的。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當時的戰爭年代的社會大環境的一個剪影。在戰爭年代,槍支是根據士兵們的需求和戰事需要逐漸升級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戰鬥兩方國家一般是在各自軍隊的戰壕裡對戰,專業的來就是塹壕戰,運用的武器大部分是遠程對射的步槍。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兩個國家打仗一般採取的塹壕戰,所以步槍的威力是比較大的。

一般是在四百到六百米的樣子,衝鋒槍的話,一般是在二百米左右,再加上那個年代的科技並不是非常發達,二百米到四百米就出現了一個空窗期。在一些當時的很多國家,戰爭所需要的彈藥準備的是非常多的,很足夠,數量非常龐大,質量又好,威力是比較優秀的,但是數量再多也抵抗不了大量的消耗,而且在戰爭中,需要不斷地移動陣地,而且一旦軍隊遇到危機情況的話,就必須迅速撤離,這個時候就需要扔很多槍支了。

在準備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就有些國家發現步槍威力過剩的情況,但是為了軍事需求,還是不斷的研發新的戰鬥武器。像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兩個國家的戰鬥已經是不僅僅固定在各自的戰壕內,在德國的第一次轉變後,很多國家都開始了新的作戰方式,就是所謂的閃電戰。因為戰事的需要,德國等國家研發了坦克等大型武裝設備,戰鬥過程中。

有的士兵坐在坦克上,手裡拿著衝鋒槍,進行突進,到了地方就下車開始打,遠程的基本上坦克就可以解決,發射一炮就能把對方以為平地。也是因為作戰形式的變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慢慢的很多國家就發現步槍的威力確實是過剩了。雖然在戰鬥的進程中已經研發了一千米甚至是兩千米的射擊,但是二戰後戰鬥武器已經慢慢的轉變為坦克飛機了,這些步槍的威力再大,射程再遠,也比不上坦克飛機,再厲害也是沒用了。





範小叻叻


這個其實是跟槍的使用者有關係!在二戰前期,由於有大量的優質戰士,他們的槍法非常準,比如《亮劍》裡有一幕是趙剛在150米外三槍連中爆頭,李雲龍叫好,而實際上當時的的正規日軍在槍法上基本上都是這個水平,雖然不一定做不到三發全中,但是打個八九不離十肯定可以,這是得益於嚴格的兵員遴選與長期訓練的結果。當時的日軍也不過30萬人,所有士兵全是當了3~5年以上的老兵。

但是隨著戰爭的發展,部隊大規模擴軍,尤其是太平洋戰爭的爆發,日軍的規模已經從1931年的30萬人擴編到380萬人,這部隊增加了10倍,人員遴選質量肯定是變差的,比如日軍的丁級師團是隻要是男的都收,或者像男的也收,然後訓練上也是嚴重不足,往往是剛成軍就送往戰場了,而且還有一個非常致命的問題,那就是增加的兵員缺乏訓練的武器彈藥(人數增加十倍訓練彈藥也得增加十倍),他們往往是摸槍都沒幾次,所以他們的槍法是非常的差,50米以後就開始打不準了。但是呢,三八大蓋的射程是450米,這多餘出來的就是威力過剩。

所以呢,說到底是人的問題!兵員素質差的時候就對自動化武器非常依賴,槍打得不準就靠數量來湊,像三八大蓋這種拉拴式步槍就跟不上時代了。


優己


什麼叫威力過剩?是火力密集程度過高?還是槍彈出膛動能太大?

如果是前者,題主的命題就是一個偽命題,因為二十世紀以來,步槍從拴動步槍演進到自動步槍,火力越來越密集。


二戰實戰表明,自動步槍比拴動步槍優越得多,現在,已經沒有正規軍裝備拴動步槍了。

至於普通步槍槍彈出膛動能,二十世紀後確實呈下降趨勢,這是因為:

第一,步兵裝備發生了很大變化,戰場火力配置比二十世紀初豐富得多,各種輕型武器,乃至火炮、坦克等重型武器,對普通步槍的中遠程火力需求大大減弱了,普通步槍遠射程不再重要;

第二,步槍本身也演變出多種層次:普通步槍和狙擊步槍,班用火力配置,中遠程火力也由機槍和狙擊步槍提供,普通步槍主要是為了近戰和衝鋒;

第三,近戰和衝鋒,火力的密集和連續性,比槍彈威力重要,減少槍彈威力,雖然犧牲了射程,但步槍重量、槍彈重量、後坐力都減少了,後坐力減少,對自動武器的射速和射擊精度提高至關重要,更時候現代戰爭的普通步槍使用場景。

因此,現代步兵火力配置豐富,普通步槍的使用場景變成比較單一近戰和衝鋒,犧牲射程和提高射速,也就是現代步槍的自然選擇了。


魚眼貓眼鷹眼


世界各國在一戰期間使用的步槍大多是栓動步槍,由於主要是相隔數千米的塹壕戰,重武器普遍不足,而來源廣泛的步槍成了各國發展的首選。一寸長一寸強,重視步槍射程成了各國武器設計師的共同點。在這時參戰的步槍彈,彈殼直徑大多達到60毫米以上,有效射程2000米,標尺射程也有1200米到1800米不等。

圖為SKS步

時間進入二戰,雖然戰前衝鋒槍一類的武器層出不窮,但是世界各國也還是下意識地把栓動步槍作為步兵輕武器。以前蘇聯的莫辛納甘系列步槍為例,使用的7.62-54R步槍彈在當時尺寸已經算小的了。二戰中期,德國為了STG44突擊步槍而專門開發了7.9-33短步槍彈,這才是世界首款中間威力步槍彈。而此前,各國步兵除了步槍以外,裝備量最大的裝備恐怕就是射速快,易於控制後坐力的衝鋒槍了。

圖為STG44突擊步槍

二戰雖然有“閃電戰”“大縱深戰術”這類運動戰的出現,但是自動化武器並未普及。加之還是熱衷於挖掘戰壕,雙方交戰距離往往是在反坦克炮射程以內,再短也有數百米。但是武器設計師很快就發現,即便是中間威力槍彈,減少彈頭質量也可以將射程延長到500米左右。加之二戰末期,短兵相接的情況更多地出現了,採用發射中間威力步槍彈的自動武器成了德國兵的最愛。

二戰後,人類步槍子彈的彈殼直徑進一步縮短。並非不知道子彈威力過剩,而是限於當時的情況未能迅速將中間威力型子彈實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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