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才子錯愛的白富美,因感動下嫁,卻毀在了被她嫌棄的男人上

作者 | 盧璐

來源 | 盧璐說 (公眾號:lulu_blog)


我行過很多地方的橋,

看過許多次數的雲,

喝過許多種類的酒,

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從文


當今文壇中,有許多聞名遐邇的情書。聞一多寫給高孝貞“親愛的,我不怕死。只要我倆死在一起”;王小波寫給李銀河“愛你就像愛生命”;朱生豪寫給宋清如 “望你的信如望命一樣”……


每當讀著這些情書,總是很難和書上那些古早而又板正的文人照片聯繫在一起。但我又著實愛讀,裡面的歡喜似乎要從字裡行間中溢出來,看著“文化人”談戀愛,真是件極有興味的事。


在現在這個傳情全靠微信,甚至表情包的年代裡,手寫情書是如此久遠而又夢幻的存在。


這些情書裡,我最喜歡看沈從文寫給張兆和的,也就是開篇的那一首。不愧是寫出《邊城》的純文學作家,一筆一劃都是那麼浪漫。


這些飽蘸著愛的情書,沈從文寫了一輩子。它們敲開了張兆和的心房,卻沒能讓這段感情走到最後。


今天,我就想寫一寫,這個被沈從文“唯一”愛過的女人——張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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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9月15日,張兆和出生於安徽合肥的一個大家族。


她的曾祖父張樹聲曾協助李鴻章平定太平天國叛亂。到張兆和的父親張武齡這一輩,祖上的基業給予了他們優渥的條件。


張武齡共有十個孩子,其中九個孩子(四女五子)是他與原夫人陸英的孩子,這四姐妹便是文化界赫赫有名的“合肥四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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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張元和作為家裡的長孫女,備受老祖母的寵愛,從小便被養在祖母房裡,和祖母同吃同住,享受著優於其他姊妹的待遇,生得一副大家閨秀的高貴。


二姐張允和有點像家裡的“混世魔王”,照顧允和的竇乾乾十分溺愛她,導致允和天不怕地不怕,還曾當著先生面撕掉考卷。同時,張允和天生大嗓門,這一點,也讓她與有耳疾的父親,有了更多的親近。


四妹張充和自小養在叔祖母家裡,叔祖母膝下只有這麼一個孫輩,也是萬分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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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姐妹們相比,張兆和則顯得有些落寞,唯一陪在身邊的朱乾乾(類似保姆一角色,因不需要餵奶,幹帶,稱之為乾乾)是個非常理性的人,很少和張兆和有情感層面的交流,更無親暱舉動。


母親陸英雖然很愛她,也僅限於每早在母親房中待著,有一串糖葫蘆,陸英忙於家事,也沒太多時間管她,而且,在張兆和11歲的時候,陸英就因病去世了。


從此,張兆和就像野草,自由瘋長。她喜歡穿男裝,在學校裡很活躍,常出洋相。


1927年,張兆和與二姐一起進入中國公學預科,成為學校招收的第一批女生。張允和讀了一年預科、一年“新鮮生”之後,轉學光華大學;張兆和則在中國公學讀到畢業。


在那個年代,大學裡出現女生是很新奇的事,張兆和長得好看,成績優異,不僅能說得一口流利的英文,還擅長體育。


她在全校的女子全能運動中排名第一,更是女子籃球隊隊長,再加上顯赫的家世,這樣的配置簡直就像是瑪麗蘇里開掛的女主,自然非常引人關注,追求者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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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的張兆和,每天收情書收到手軟。估計現在在我們看來無比動人的沈大才子的佳作,於她不過是流水線上的塑料袋那麼不值一文。


她是何等的高傲,張兆和在收到的情書上,用英文標註著“frog 1”“frog 2”……直到沈從文,她標記的是“frog 13”。


沒錯,frog是青蛙的意思,通俗點說是癩蛤蟆。沈從文在她眼裡,不僅是想吃天鵝肉的癩蛤蟆,甚至當癩蛤蟆也當不上熱乎的,直接排到了第1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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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和張兆和


沈從文比張兆和大八歲,原名沈嶽煥,出生於湖南鳳凰的農村,因為家貧,只讀到小學。


14歲時,他投身行伍,20歲時,他脫下軍裝來到北京,打算從文,於是就有了後來如雷貫耳的名字——沈從文。


由於學歷不高,還特別窮,沈從文只能在北大旁聽。在這期間,他堅持寫作,憑藉著豐富的生活經歷和與生俱來的寫作天賦,他終於進到了文人的圈子,還和徐志摩等作家成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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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在文壇上已經小有名氣的沈從文,被徐志摩推薦給了胡適。作為校長的胡適,破格錄取了只有小學學歷的沈從文到中國公學任教。


雖然已經在京圈裡待了不少時間,也出席過比較隆重的場合,可一到課堂上,面對著講臺下名副其實的大學生們,沈從文還是露怯了。


原本準備了一個小時的課程內容,由於沈從文太緊張,嘴巴完全不聽使喚。語速過快,十分鐘就講完了。


他當場慌了神,呆愣愣地看著下面。學生也都戲謔地看著這個說話聲音在抖,渾身散發著“土包子”氣息的青年教師。


大家原先是抱著一睹作家風采的期望來的,沒想到真正的沈從文和想象中大相徑庭。


他沒有湘西彪悍壯漢的形象,反而是一副怯生生的讀書人的樣子。這個反差,引得大家鬨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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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至極的沈從文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竟然轉身在黑板上寫下:“第一次上課,見你們人多,怕了”。


臺下一片鬨笑,其中,就有後來沈從文一見鍾情的張兆和。


張兆和沒有想到,有一天會收到這位老師的表白信:“不知道為什麼,我忽然就愛上了你。”署名S先生。其實這份戀情,已經醞釀了不少時日。


張兆和收到信後,沒有任何想法,只是用一貫對付情書的方法應對沈從文的信:沉默,不回覆。沈從文一封接一封寫,她都不予理會。


可是,沈從文的一腔熱情絲毫不受影響,他緊接著寫了第二封、第三封、第無數封情書紛至沓來。


即使張兆和早就已經對男生們的情書有了免疫力,但沈從文對她的追求給她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她從來沒有見過誰吃閉門羹吃了這麼久還能堅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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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情書裡,沈從文的情話越說越露骨了,露骨到張兆和實在受不了的情況下,她拿著沈從文的情書直接告到了校長鬍適的辦公室。


“ 我不僅愛你的靈魂,也愛你的肉體。”張兆和氣得手直抖,她指著沈從文的那行情書,對校長痛罵道:“沈從文耍流氓!”。


但張兆和哪裡知道,胡適不僅是沈從文的好友,還是一個平日裡最喜歡當媒婆的主兒。


胡適聽罷,笑眯眯地對張兆和說:“我跟你爸爸很熟,要不要把你們倆的事情跟你爸爸說一說?”


張兆和嚇得連忙擺手拒絕。


胡適進一步說著沈從文的種種好話給張兆和洗腦,一邊勸說道:“你就從了他吧,他固執地愛著你呀”!


張兆和看胡適不僅不處理這個耍流氓的老師,還越說越來勁,氣不打一處來地回道:“可我也固執地不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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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一切都敞開說了,胡適反倒不在暗地裡和沈從文偷摸想辦法,而是逮著機會就給張兆和做“思想工作”。


而另一邊,張兆和的姐姐和閨蜜,各自在沈從文的死纏爛打下,加入了助攻的隊伍。


再加上不間斷的情書轟炸,長達整整三年,沈從文終於與女神張兆和走進了婚姻殿堂——1933年,23歲的大家千金“下嫁”給31歲的沈從文。


可致命的是,這段感情裡,張兆和自始自終是被動的一方,她甚至並未弄清楚自己對沈從文的真正感情。只是在沈從文的情書和周圍人的勸說下,最終被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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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並不知道,感動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轉化成愛,但感動本身不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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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的思維差異懸殊,男人往往會追求自己喜歡的,女人通常會接受對自己好的。


愛重要嗎?相信無數個女人在和不那麼愛的男人走進婚姻殿堂之前,都考慮過這個問題。


到底是找一個“你愛的”,還是找一個“愛你的”?這是一個無解的謎。


我始終認為,婚姻裡物質是基礎,相愛是前提。上面這個亙古不變的難題,從出發點來看就是錯了,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它都是一種失衡的狀態。


女人會選擇愛自己的,可是,和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同床共枕,生活在同一屋簷下,或多或少,心裡都會有點委屈或不甘吧。


顯然,張兆和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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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兆和婚後的生活說不上快樂或不快樂,說不上幸福或不幸福。離開家族的她,關心的是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日常瑣碎已經讓她無暇顧及心情,也走下了神壇。


婚前,張兆和是沈從文的三三,是他筆下的翠翠、夭夭,是不諳世事的清純少女。可無論曾經的愛稱多麼親暱、寫過的情書多麼熱烈,也解決不了婚後實際的生活問題。


本來就門不當戶不對的他們,在日復一日的摩擦中,終於真切地感受到,兩個人有那麼多的不一樣。


沈從文熱愛文藝,喜歡寫東西,吃不飽飯也要拿錢去買字畫。而且,他朋友多交際也多,自家生活都維持不了的時候,還對朋友仗義疏財。


婚後的張兆和,生活質量斷崖式下跌,從曾經吃喝不愁、養尊處優的千金小姐,變成了要對生活精打細算,用手頭資源過好日子的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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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給沈從文的一封回信中寫道:


“不許你再逼我穿高跟鞋燙頭髮了,不許你用因怕我把一雙手弄粗糙為理由而不叫我洗東西做事了,吃的東西無所謂好壞,穿的用的無所謂講究不講究,能夠活下去已是造化。”


孩子出生後,經濟越發拮据,沈從文卻依舊經常為了面子去各種應酬,甚至繼續保留了他的古董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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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終日操心柴米油鹽的張兆和很不能理解:孩子都快沒飯吃了,買那一堆玩意兒放在家裡到底有什麼用!


他們經常吵架。


張兆和在為將來的生活擔憂,抱怨錢不夠用;沈從文卻沉浸在二人的感情世界裡,抱怨對方不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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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出身的沈從文無法因為進入婚姻狀態,就戒除骨子裡那份不切實際的浪漫,更因為丈夫的身份,無法再忍受張兆和好像還是不喜歡他的事實。


沈從文去外地出差,按著戀愛時的習慣,給張兆和寄來各種情書表達思念,張兆和卻回“家裡的米不知道能堅持到何時”諸如此類的話,兩人顯然不在一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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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即使生活清儉,卻依舊高高在上的凌霄花,一個是抬頭仰望,夢幻總是得不到回應的鄉下人。


一面掛著現實,一面繃著浪漫,這個從開始就不匹配也不平等的婚姻之弦,岌岌可危。


這時,第三者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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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的讀者,也是通過作品瞭解他並愛上他的高青子,以崇拜者的姿態走近了沈從文。


很快,在婚姻裡自卑漸生的沈從文,重新在高青子身上找回了做男人的尊嚴與驕傲。


在他們的又一次見面時,高青子身著“綠地小黃花綢子夾衫,衣角袖口緣了一點紫”,沈從文發現,她在模仿他的一篇小說中女主角的穿著打扮。


這下,沈從文徹底淪陷了。一個女人對他,竟然像他當初對張兆和那樣用心,長久得不到回應的浪漫,重新被點燃了。


沈從文出軌後,一直忙於照顧家庭和孩子的張兆和並未發現異常。


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張兆和剛產下次子,無法南下,只好留在北京,而沈從文卻選擇了一個人化妝南逃。直到1938年,張兆和才攜二子輾轉與沈從文在昆明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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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巧的是,高青子這時候也到了昆明。沈從文還特地把高青子推薦到西南聯大的圖書館任職。他們倆在一起交流的時間變多了,關於他們倆的流言,也漸囂塵上。


作家孫陵在《浮世小品》中這樣評價道:


“沈從文在愛情上不是一個專一的人,他追求過的女人總有幾個人,而且,他有他的觀點,他一再對我說:打獵要打獅子,摘要摘天上的星子,追求要追漂亮的女人。他又說:女子都喜歡虛情假意,不能說真話。”


雖然從這段描述中可以看出,沈從文對於兩性關係,還算是一個比較老道的人,但同時,他也是一個婚內婚外拎得清的人。


相比於脆弱的婚外情,沈從文很清楚,婚姻生活才是最長久的。而且,他從始至終,確實都愛著張兆和。


謠言之勢星星燎原,沈從文自己先怕了,決定及時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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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春節剛過,沈從文就冒著風雪出現在了林徽因家的門口。他一臉憂鬱地向林徽因坦白:自己在婚內愛上了別的女人。


林徽因萬分詫異,她怎麼也想不到,追求張兆和追得那麼辛苦的沈從文,竟然會出軌。


聽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後,林徽因為沈從文,做出了一個非常錯誤的決定。


她對沈從文說:“文人,最緊要的是坦誠,坦誠也是夫妻間最起碼的尊重。”


沈從文聽完,第二天就提筆給張兆和寫了“坦白信”。信裡,沈從文依照林徽因的建議,將自己和女友高青子相識、相愛的點滴一股腦兒地告訴了妻子,最後保證已經一刀兩斷想回歸家庭,自己依舊深愛她,希望獲得原諒。


但讓沈從文、讓林徽因,讓所有那個年代的男人女人們都沒有想到的是,張兆和一聲不響地帶著孩子離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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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徽因的情史和外遇當事人的經驗來說,她確實有著相當的發言權。


可是,她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沈從文和張兆和的婚姻,與她和梁思成、與任何一對普通夫妻都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正是這個區別,讓林徽因的主意,直接給沈從文判了死刑。


那個年代的婚姻,往往是女方不如男方,即使有家世差距,男方也一定會在其他地方遠超女方。林徽因與梁思成已是特例,在家境、才華、容貌、年齡等方面都高度匹配。


可沈從文和張兆和是完全反過來的,一個是出身農家的乾瘦小夥,一個是名門世家的高挑淑女,中間還隔著八歲的年齡差,即使在才華上,合肥四姐妹之一的張兆和,在當時也並不亞於沈從文。


張兆和怎麼可能忍得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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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沒有如果,只有結果和後果。張兆和得知真相後的孤絕遠遠超出了沈從文的想象。


一時之間,沈從文不知道該怎麼辦。他只能像以前追張兆和的時候一樣,每天寫信給她。


這一次,張兆和並沒有被他感動。心高氣傲的她,面對一個出軌別人的丈夫,心中芥蒂已經深深埋下。


而且,她無法做到那個年代女性的包容、隱忍,甚至因為丈夫的迴歸“感恩戴德”。她的憎恨,毫不留情地擺在了明面上。


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分居後,最後在沈從文故技重施的死纏爛打下,即使重新住到了一起,張兆和從裡到外,再也沒有接受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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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一切的根源,就在於,張兆和從婚姻起始下嫁的憋屈感,徹頭徹尾地爆發了,而且反彈非常嚴重。


張兆和在心裡怎麼也過不去這道坎,曾經被視為癩蛤蟆13號的沈從文,追了自己整整3年才勉強同意的沈從文,自己壓根就不愛也看不上的沈從文,他竟然也會有外遇?!他也配有外遇?!


這對於骨子裡就十分清高自重的她而言,無疑是天崩地裂的羞辱,當真是噁心和憎惡到骨子裡去。


何況,只要想到,在無數個為了柴米油鹽醬醋茶愁得寢食難安的日子裡,他正在跟別人翻雲覆雨,更是一刀刀直往心坎裡插。


因感動而締結的婚姻的極大隱患終於顯露出來了——我跟你在一起是因為你對我好,一旦你對我不好,那我不僅沒有跟你在一起的必要了,還會進一步看清,自己從來沒有愛過你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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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沈從文的文章被郭沫若批判為桃紅色文藝,整個人的處境非常危險。那段日子,沈從文不得不放下自己最心愛的筆,還需要寫一些虛偽的文字,內心十分痛苦。


張兆和卻並未在沈從文最需要幫助的時候,給予過一絲絲的關心。她只每天做著作為一個妻子該做的本分,其他的一概不理不問。


1950年,沈從文因為政治壓力再加上心灰意冷,他割開動脈、喝下煤油想自殺。在被搶救回來之後,直接被送入精神病院,張兆和竟立刻動身去了華北大學深造。


張兆和顯然是故意的,“深造”只是她不願照顧沈從文的藉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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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沈從文又被安排到清華園調養。


在這期間,張兆和做了《人民文學》的編輯,就在清華園不遠的地方,卻始終沒有去看過沈從文。後來,她只是輕描淡寫地說:“那時,我們覺得他落後,拖後腿,一家人亂糟糟的。”


張兆和的冷漠讓沈從文的痛苦達到了頂點,一個人住在清華園的日子,孤獨寂寞清冷。但這些,張兆和卻通通選擇視而不見。


1966年那段特殊時期,勞改的沈從文的主要任務是打掃女廁所。


此時的他已經70多歲了,在這樣的屈辱中,他還能堅持活下來的根本原因是:他又開始給他的三三(張兆和)寫信了,偶爾還能收到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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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在沈從文被下放的前夕,張兆和的二姐張允和來看他。他從鼓鼓囊囊的口袋裡掏出一封皺巴巴的信,手緊緊地抓住它,好像生怕它會飛走。


他對張允和說:“這是三姐(張兆和)的第一封信,第一封。”接著就難以自抑地嚎啕大哭起來,一個古稀之年的老人如此悲慟,實在是讓人不忍。


仔細想想,沈從文的一生都愛著張兆和,他的出軌,只不過是想得到些許,在張兆和身上從未感受過的平等、驕傲和自尊罷了。


1984年,沈從文大病了一場。在這之後,他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我對這個世界沒什麼好說的。”


1988年,沈從文病危,臨終前,他的最後一句遺言是:“三姐,我對不起你!”但直到這時,張兆和似乎也未完全原諒他。


最終,沈從文帶著遺憾悽然離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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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去世後,張兆和開始整理沈從文的文稿,也是在這期間,張兆和才終於釋懷,在1995年出版的《從文家書》後記裡,她寫到:


從文同我相處,這一生,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真正懂得他的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壓,是在整理編選他遺稿的現在。


他不是完人,卻是個稀有的善良的人。


太晚了!為什麼在他有生之年,不能發掘他,理解他,從各方面去幫助他,反而有那麼多的矛盾得不到解決!悔之晚矣。


但張兆和的“悔”和釋懷,並不代表她對他有愛,直到此時,這份遲到的理解,都沒能讓張兆和弄明白,自己和沈從文的婚姻,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


字裡行間雖然洋溢著褒義詞,卻又讓人覺得客觀冷靜,好像在評述一個跟自己毫無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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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躺在病床上的張兆和雖已十分虛弱,但仍能與人對話。可當有人拿沈從文的照片給她看,問這是誰時,她卻含含糊糊地說“有點熟悉,但卻記不起來”。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張兆和已經不識沈從文。到底是真是假;是忘記還是不願提起;這樣的“不識”背後,又飽含著她對於這段關係怎樣的判斷,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我常在想,如果當初沈從文直接和張兆和離婚,與高青子終老,會不會對三個人都好。後來覺得,這段以動人開始,由遺恨告終的婚姻,怕是避無可避。


沈從文終生愛著張兆和,可這樣一份單相思的愛,尚不確保能夠抵禦漫長歲月,何況又中途毀了它的信任根基。


或許,夫妻生活的磨合多年,最後能熬出、能等來愛和理解,可沈從文終究在長久的投入沒有迴音中,開了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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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半生勉強維繫的婚姻,好像只憑著張兆和不願再折騰,也不願再繼續被嘮叨的湊合。


我不知道曾經的說客和最初的“媒人”,目睹這場晦暗的感情,會不會有某一刻的反省,自己是真的錯了。


除了“強扭的瓜不甜”“門當戶對真的很重要”,沈張二人的婚姻好像並沒有更多的實際內涵。


總而言之,這樣的經歷於沈從文而言是不幸的,但對讀者來說也是幸運的。從悸動到心碎,張兆和作為沈從文的靈感繆斯,成就了那麼多偉大的作品。


重新翻開沈從文追求張兆和時寫的那一封封情書,所有的傷害還沒發生,所有的期許含苞待放。文字依舊美好,只是我的心裡五味雜陳,好像老了千年:


“三三,莫生我的氣,許我在夢裡,用嘴吻你的腳。我的自卑,是覺得如一個奴隸蹲下用嘴接近你的腳,也近於十分褻瀆了你的美麗。”


“三三,想起我們那麼好,我真得輕輕嘆息,我幸福得很,有了你,我什麼都不缺少了。”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 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盧璐:有兩個女兒的留法服裝碩士、作家,新書《和誰走過萬水千山》,正在熱賣。行走在東西方文化差異裂痕中間的,優雅女性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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