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之三十六:中國近代的佛教復興1


佛教之三十六:中國近代的佛教復興1

佛教之三十六:中國近代的佛教復興1
  

近代中國經歷空前的民族災難和社會大變動。西方列強入侵,國內太平天國運動,加上清代政府對佛教採取限制的政策和佛教人才的饋乏,中國佛教呈現出衰敗景象。但由於中國清代乾隆皇帝採取了把佛教教團從社會中分離出來的方針,使清末佛教的實權漸漸脫離佛教教團而轉入在家居士之手。


  為復興中國佛教,以楊仁山為代表的居士們刻經辦學、印刷佛書、創辦居士活動組織和進行佛教交流,中國的居士佛教就此興盛起來。


  中國的佛教僧眾也積極努力復興佛教,進行佛教革新運動。近代中國佛教具有明顯的時代特點,佛教與現世的關係更加密切。近代從事復興佛教的主要代表人物太虛等倡導" 建設人間佛教" ,強調" 佛教為今時所必需" ,他們從愛國心出發,強調佛教要為現實社會服務,要自我革新,使之有助於解決中國當前的問題。不僅佛教徒為了回答當時的現實問題而提倡佛教和研究佛學,當時一些思想家和學者也是如此。晚清以來的許多先進思想家對佛學發生濃厚興趣,想從中尋找思想武器。他們認為中國要進步,必須在思想上衝破封建名教的網羅和打破儒家正統派的天命論的支配。而佛學不講天命而講佛性,提倡自尊無畏,不受名教束縛。所以當時的進步思想家和政治家如譚嗣同、章太炎等,都以為搞變法、搞革命必須要有精神力量,可以從佛學中汲取思想的養料,發揚" 心力" ,增進國民的道德,推進社會的改革,從而提倡佛學、宣揚佛學,這樣在客觀上推動了近代佛教的復興。


  


(1)清末民初的排佛運動


  中國清代對佛教的政策是限制與利用並舉,而晚清以後,限制的態度越來越嚴厲,中國佛教呈現出一片衰敗景象。清末,在洪秀全領導的太平天國革命運動中,寺廟遭到嚴重破壞,佛教似乎處於奄奄一息的狀態。經楊仁山居士等進行活動,中國佛教獲得苟延殘喘。但在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湖廣總督張之洞執行" 中學為體,西學為用" 的教育方針和採取極端的排佛政策,試圖沒收各地佛寺的財產,以興辦各種學校,即所謂廟產興學運動,其目標是要把寺廟全部財產的十分之七充當學校教育經費。近代以後,由於西方列強和基督教勢力的侵入,加上佛教自身的墮落,中國佛教更是奄奄一息。佛教如同整個中國社會一樣,面臨生死存亡關頭。


  袁世凱統治時期,日本曾利用佛教侵華,引起中國佛學界的抗議。1915年,日本提出" 二十一條" ,要求" 機會均等,利益均沾" ,其中就有日僧來華傳教特權的規定。這一時期,還頒佈" 寺廟管理條例" (1915年),北洋軍閥政府依然實行。此條例通過徵用佛教財產來打擊佛教。1912年," 中華佛教總會" 成立於上海,天童寺的敬安和尚(1851-1912 年)為第一任會長。但當時北京政府對佛教極不重視,聽任地方侵佔寺產。敬安應僧眾請求率團赴京請願,未達目的,致使敬安氣死在北京。1915年,袁世凱政府又明令取消" 中華佛教總會" ,這對中國佛教事業打擊很大。北京政府的這些舉動,遭到佛教僧俗群眾的強烈抵制。


  


(2)藏傳佛教在中國國內的傳播


  中國清王朝對藏地佛教的支持,是它整個統治政策的組成部分。為鞏固統治,清帝室根據滿、蒙、藏民族相似的文化、宗教、歷史背景,力圖用喇嘛教激發他們共同的思想感情,並通過喇嘛上層控制邊疆地區。這一時期,藏傳佛教在中國國內傳播的範圍主要有川、滇、甘、青的藏族地區,內蒙古及新疆的蒙古族地區。在清室扶植下,喇嘛教在全國,特別是在蒙藏和三北地區有相當大的發展。到1882年(光緒八年),總計有黃教大寺廟1026所,僧尼491242人,加上其他派別的(包括部分甘、青、康藏族地區),有寺廟25000 餘所,僧尼76萬餘人,據估計,約佔當時藏族人口二分之一。至此,喇嘛教已經走上它的反面。按黃教戒律,僧尼不得婚嫁;喇嘛一般不事生產,特別是不能從事農業生產。這對於藏族地區人口和經濟的正常發展是極其嚴重的威脅,也危害了整個民族的發展。在蒙古地區,情況大體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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