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公務員:親屬有這兩類行為的政審不合格,不能錄用

招錄公務員:親屬有這兩類行為的政審不合格,不能錄用

公務員以“穩重”、“正派”的特點,成為許多人爭相爭取的“金飯碗”。從近幾年全國和省級考試的數據來看,幾乎每年報考人數都超過100萬人,可見競爭是多麼激烈。很多人認為筆試和麵試後可以輕鬆休息,但事實上,如果他們的親戚有這兩種行為,他們就不能就業。

招錄公務員:親屬有這兩類行為的政審不合格,不能錄用

首先,如果候選人的直系親屬或對候選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曾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曾犯下危害國家安全罪,以上所有情況都將影響候選人的政治審判。

招錄公務員:親屬有這兩類行為的政審不合格,不能錄用

第二類是指旁系親屬,如叔叔、叔叔、兄弟姐妹等,如一名考生被冤枉。他的叔叔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他正在服刑,結果被取消了政治審判的資格,最後他沒有資格當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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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角度看,公務員的政治審判是非常嚴格的。作為國家公務員,公務員承擔著大部分的行政職能,所以嚴格的政治審判也可以理解。朋友要考公務員,或者讓孩子考公務員,就要注意自己平時的言行。在那之前不要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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