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方訂婚,在一起住十幾天,沒碰過她,然後她不回家來,是不是騙婚?

記憶的痕跡7749



既然已經訂婚,又在一起住了十幾天,說明女孩還是很愛你的,否則不會在你家住十幾天。

女孩的態度已經表明了一切,但是你卻十幾天沒有碰過他,不懂憐香惜玉,不懂浪漫,女孩的熱情遇到了冰塊,難怪女孩一去不回頭。


有個同事,為人正直,自身條件也不錯,人長得高大帥氣,但在談對象方面好像情商很低。

同事談了兩年的女朋友,兩個人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一起去領結婚證,領完結婚證出來,下起了大雨,女孩子坐車到了同事家,一直玩到天黑沒有要走的意思,同事一再催促,要送女孩回家,女孩很不情願,說外面雨太大了,天又黑了,很危險,意思已經很明顯,想和同事住一起,但同事不知道腦子哪根筋抽了,不同意,堅持叫了輛出租車讓女孩冒雨自己回了家。

女孩回家後就發了一條信息:分手吧。


愛情中,要懂得體會對方的心思,愛你才想和你住一起,愛你才願意粘著你。這時候就要懂得接受懂得珍惜,不能冷冰冰地拒人於千里之外,那樣無論多深的感情也會變淡,甚至分手。

既然你們已經訂婚,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了,住在一起二十幾天你都不碰她,不知道你是有生理問題還是對女孩沒有興趣,女孩受到冷落,和你在一起住這些天就看到了自己的未來,難怪傷心。

如果你愛女孩就應該用行動表現,再去試試聯繫女孩,盡力挽回吧,愛情需要兩個人主動才能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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