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當前境遇,我們可否壯士割腕,拒絕國際泳聯?脫離國際泳聯?

暫時沒名字


孫楊仲裁案最終結果還是沒能逃掉處罰,並沒有檢測出興奮劑的問題,而是因為所謂的暴力抗檢被禁賽八年時間,上訴成功的概率幾乎為零,東京奧運會也成為了泡沫,等於直接宣判了孫楊退役。

國際泳聯在今天一早也發佈聲明,稱將會執行CAS對孫楊的仲裁結果。很多網友在看到這條消息後,紛紛表示中國游泳隊尤其是孫楊應該退出國際泳聯的比賽,以壯士斷腕的手法來表達對他們的抗議。這樣的想法可以有,但做起來還是非常難,畢竟目前的規則還是有歐美國家和媒體所制定,中國游泳隊目前還沒有實力去修改他們的規則。

孫楊如今的境遇讓人們感到非常憤怒和遺憾,一系列的證據也表明孫楊同樣是這次事件的受害者,就算是所有的暴力抗檢,也不應該給予八年的處罰,尤其是對於孫楊這樣一個頂級的游泳運動員來說。一個仲裁不在當庭宣佈結果,拖了一個月又一個月,檢查資質人員也不健全,本身就特別令人懷疑,西方國家運動員就算服藥也給予了非常輕的處罰,擺明了針對中國運動員的雙標行為,或許是孫楊動了太多人的奶酪。

脫離國際泳聯是一件不切實際的事情,孫楊一個人不能代表整個中國游泳隊,準確來說,孫楊在這件事情上做得也不夠完善,從而給對方抓住了自己的把柄,很多人都相信孫楊是清白的,國際泳聯同樣站在孫楊這一邊,尤其是高層都非常信任孫楊。但他們畢竟只是一個賽事的組織方,完全沒法對抗法庭的權威,更何況這件事情絕對不是一次簡單的體育事件,背後遭受的壓力可想而知,宣佈這樣的結果也是無可奈何。

國際泳聯畢竟是每一個游泳運動員心中的嚮往之地,這裡匯聚了全世界頂級的游泳運動員,更是一個向世界展示自己的平臺和機會,孫楊的確遭遇了不公,但我們也要為其他的運動員考慮,我們能做的就是反對CAS的判罰,堅持上訴,運動員們要不斷地提升自己的實力,掀翻由西方運動員統治的泳壇。


AT籃球說


可以,然後所有體育項目全部被禁賽,而不是單單游泳,冷靜點吧,但凡看過庭審直播的就應該知道,裁決非常公正,完全沒有所謂的陰謀!不但沒有陰謀甚至還給留了點臉面,只要不是故意帶節奏的,都能認可這次的裁決,所以上至體育總局,下到游泳隊,都沒有在義憤填膺的發表聲明,只是遺憾一下!


zjxhapoy


因為孫楊這個事而脫離國際泳聯這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如果孫楊最終上訴不成功,我們也應該用正確的態度來對待這個事件。

首先,對我們來說,如果真要“壯士斷腕”,也只能忍痛割捨孫楊這個“腕”

無論孫楊“抗拒藥檢”事件是非曲直如何,單從目前結果來看,孫楊目前都處在了一個非常不利的境地。這個事件從開始發展到現在,我們都更願意相信和站在支持孫楊的一方,不用多說,原因很簡單,因為孫楊是中國的運動員。但如果最終孫楊的上訴也沒有爭取到一個好的結果,那麼,我們在表示抗議和不滿的同時,也只能接受孫楊禁賽這麼一個結果。

因為現代的競技體育發展到今天,不是我們平時為了強身健體隨便拉上三五好友玩的一個小遊戲,和這幫人玩得不開心,大不了不和他們玩了。而它早已經是一張由世界各國的體育協會、體育單項運動組織、體育運動隊以及大量體育產業鏈組成的巨大網絡,也是一個巨大的利益共同體和聯盟。而無論多麼著名的體育運動員也只是這個巨大網絡的一個組成部分,甚至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這張大網把他們打造成著名運動員,變得家喻戶曉和深受喜愛的。

而既然是競技體育,那必然存在著競爭關係,也就難免有糾紛,那規則和處理糾紛的方案也就必不可少,這也是每個國家體育機構和運動員在加入時就認可的。如果出現解決糾紛中遇到對我們不利處罰我們就退出,這是不合適的,也是不負責任的。

我們既是這個大聯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要認識到我們的體育發展之路同樣需要依託這個大聯盟。不管怎麼說,孫楊包括中國游泳隊和我們的游泳協會就算有不滿,但直接退出並不是好的解決辦法,從整體來說也是弊大於利的。


其次,國際泳聯其實這次也很無耐。

我們應該看到,這次處罰,被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不光是孫楊,還有國際泳聯。其實“孫楊抗檢”這個事在國際泳聯這裡進行聽證會時,是被國際泳聯認定為“孫楊沒有過錯”的,所以從這裡可以看出,國際泳聯一直是站在孫楊一邊的。只是目前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他們也不得不執行這個裁決。就像上面說到的,這個遊戲規則是之前大家都同意的,大家都在這個“巨大網絡”裡,就算得到一個自己不認同和不滿意的結果,規則也要求他只能先執行下去,總不能也直接和國際奧委會斷絕關係,來個“壯士斷腕”吧。

所以,我認為這次面對這樣的境遇,孫楊可以繼續使用自己的上訴權利進行上訴,雖然困難重重,但這才是一個正確途徑。就算之後結果並不好,也可以再用其他合理合規的方式對自己的權益進行維護。而我們還要做的是在這個事件中吸取經驗教訓,而不是遇到對自己不利或不公的事,簡單的選擇“直接退群”“不和你們玩了”這樣的方式。

對此大家有其他的看法,也歡迎給我留言交流。


新耀8068


題主這是沒明白案件原委吧?相反的,應當積極支持國際泳聯。中國體育需要提高話語權,才能推動西方世界控制下的反興奮劑機構改進。

首先先看看新聞判決,2.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正式發佈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案的聽證會裁決結果。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孫楊被禁賽8年,即日起生效。根據規定,如果對此次裁決結果不滿,可於30天內提出上訴。

所以,其實敗方是孫楊和國際泳聯,只是最終禁賽的只有孫楊了。儘管孫楊仍擁有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上訴的機會,但翻案機會渺茫。

我們來看看事件完整事件軸

可以看出之前國際泳聯曾以聽證會的方式裁決該次興奮劑檢查(國際泳聯授權的反興奮劑檢測機構IDTM)是無效,而孫楊是不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相關規則的。而緊緊揪住孫楊不放的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是他們對國際泳聯的裁決不滿,才又上訴到CAS的。加上外媒不斷的推波助瀾,最終如此判決。

判決結果翻譯過來,

考慮到在2014年6月,該運動員首次被發現違反了反興奮劑規定,仲裁小組最終判定,根據FINA DC第10.7.1條,對該運動員第二次違規給予8年禁賽,從裁定日開始起算。

考慮到,1)FINA在起訴該運動員期間並未施予暫時的停賽;2)在本事件發生的2018年9月前後對該運動員進行的興奮劑檢測呈陰性;3)沒有證據表明該運動員在2018年9月以後服用興奮劑,包括在2019FINA韓國光州世錦賽期間,所以該運動員在本裁定之前所取得的成績不會被取消。

結論是:

1、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孫楊服用興奮劑,只是因為他違反了檢測規則,被處以最嚴厲的8年禁賽。

2、判決結果類似於一般比賽中情形:裁判可能有點黑哨做法,但運動員不能棄賽退出。

孫楊有權質疑人員的身份,但無權中斷採集的流程。

3、唯一的正面意義是,該判決為立WADA權威,給運動員以警示。

但是問題是,雙標就不對了。世界反興奮劑的判罰標準,一直都不一致啊。

澳大利亞游泳隊,還有個外號,叫“失眠游泳隊”。因為治療失眠的思諾思可以掩蓋興奮劑。倫敦奧運會游泳比賽男子4×100米的澳大利亞接力隊成員公開承認,比賽前他們集體服用禁藥。

一位俄羅斯運動員感慨:“因為某類哮喘藥物不屬於興奮劑,北歐國家的一些滑雪隊幾乎全部由哮喘病患組成。彷彿北歐滑雪隊專門招收那些患有哮喘的人。”

“而多次在世錦賽和奧運會中始終戰績驕人的美國游泳隊,竟然也都是哮喘病患者。”

關於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最大丑聞,出現在2016年。

那一年一個名為“奇幻熊”的網絡黑客組織,通過在里約奧運會期間侵入世界反興奮劑組織的數據庫,開始向外界公佈通過申請藥物豁免權以服用興奮劑,並照常參賽的運動員名單。

例如,擁有23枚奧運金牌的邁克爾-菲爾普斯,曾在游泳大獎賽期間獲准服用抗癲癇藥加巴噴丁。

很多人不清楚一名游泳運動員為何要服用這種藥物,因為如果他患有癲癇,那他未必能在游泳項目上取得如此佳績。但加巴噴丁還有一個特性,即可幫助緩解高強度訓練引起的痙攣。

還有五位里約奧運會冠軍使用藥物,包括男子公路自行車個人計時賽冠軍瑞士人坎切拉拉、山地自行車金牌得主瑞士人舒爾特、帆船女子雙人艇470級冠軍得主英國人克拉克、澳大利亞游泳名將、女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成員、100米自由泳世界紀錄保持者坎貝爾和隊友麥迪遜。

這份名單前前後後曝光了數百名運動員,其中絕大多數為歐美運動員,全世界都錯愕。

世界反興奮劑組織他們一面是默許某些國家的運動員公然堂而皇之地服用禁藥,一面是一邊倒地封殺其他國家的運動員,對於已經服藥的個別運動員,甚至都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

孫楊抗檢這件事並非直接和興奮劑檢測結果有關,但卻被故意放大,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不惜以最嚴厲的8年裁決,毀掉一位中國運動員的職業生涯。

那些集體哮喘病,集體獲得藥物豁免權的國家和運動員,卻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世界反興奮組織,到底就是西方世界的爪牙罷了。


華山子看球


首先,WADA即世界反興奮劑組織和國際泳聯完全屬於兩個陣營。簡單來說,在孫楊藥檢案中,國際泳聯是支持孫楊無罪的,屬於友軍,而WADA才是攪屎棍,一直想方設法要置孫楊於死地。因此,如果孫楊禁賽8年的懲罰生效,那麼,我們應該反擊的對象應該是WADA,以及站在WADA身後的勢力。而國際泳聯一直是認同孫楊無罪的。因此,拒絕或者脫離國際泳聯完全沒必要,這純屬誤傷友軍啊!

其次,拒絕國際泳聯或者脫離國際泳聯,並不能讓孫楊的敵人受傷,反而會讓他們獲益。上面已經說裡,國際泳聯是友軍,因此,退出國際泳聯對WADA以及諸如霍頓這些小丑並不會產生任何困擾,恰恰相反,如果中國游泳隊退出國際泳聯,那麼對於霍頓這群人反而是好事,因為,中國隊退出,他們將少了一大競爭對手。

因此,無論從哪方面看,中國游泳隊都不應該退出國際泳聯!退出國際泳聯不僅對敵人不能造成傷害,反而會讓對手更加高興!



二十年阿森納球迷


照著你的邏輯: 一個孫楊被禁賽,我們就脫離國際泳聯。我們被某國制裁,是不是就要與某國斷交,脫離U.N.呢?

孫楊被禁賽,是因為他們砸毀了血液樣本,成為暴力抗檢的直接證據。你可以質疑操作者的資質,但血樣是必須保留的。砸毀血樣,會被別人看做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用暴力以示抗議,不就授人以柄了嗎?遭禁賽是孫楊自己造成的。已經很丟人了,我們如果因此而脫離國際泳聯,豈不是光著屁股推磨,轉著圈的丟人。

我們不能像小屁孩一樣,誰不聽我的,我就不跟誰玩。到了,只能自己跟自己玩,有意思嗎?

孫楊當前的遭遇,我們不該壯士斷腕,拒接國際泳聯,脫離國際泳聯。而是要以孫楊為例,多學學國際規則。亡羊補牢, 猶未遲也。


在光明之中探索


1.孫楊的事是個人的事、應自己負責、國家泳協應支持其上訴!但不應上升到國家層面來說事。

2.中國不能退出國際泳聯,因為這是與國際溝通的橋樑之一,也涉及一個大國形象。

3.如果退出泳聯對國內其他運動員是不公平,使他們失去了向世界展示自己的舞臺。


浪之子894


孫楊聽證會宣判!被禁賽八年 無緣東京奧運會,那這個事件到底有沒有問題了。

1、孫楊被禁賽8年到底合不合理?

孫楊這次處罰和興奮劑沒有關係,主要是孫楊的暴力抗檢,由於孫楊之前有過這樣的事情,這次是加重了處罰,應該說8年也是一個正常的結果。

2、孫楊被禁賽為什麼不取消之前的成績?

由於孫楊破壞了血樣,沒有辦法證實到底有沒有興奮劑,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孫楊並不會因為興奮劑而處罰,只需要處罰破壞血樣帶來的處罰。

3、孫楊到底有沒有被人家陷害的可能?

從事件本事來看,對方是一名有證的工作人員,帶2名沒有工作證的人來檢查,檢查完成以後發生了衝突,很明顯孫楊本人也知道對方有證,如果沒有根本不可能讓他們抽取血樣,可以直接拒絕等其他專業的工作人員來處理,而不是現在直接砸血樣。

4、抽取血樣是不是一定要3個人都要有資格?

這個可能和我們國家有所區別,比如西方陪審員,也不都專業的法律人員,只有法官是,但一樣具有法律效應。再比如網球費天王,經常興奮劑檢查只有一個志願者協助,也不是專業的醫護人員。

5、西方國家是不是看孫楊的成績好故意抹黑?

其實孫楊現在就200/400有希望獲得金牌,這2個項目也不是主流項目,其他國家也不太可能因為這2塊金牌故意抹黑孫楊。

6、孫楊如果是美國運動員會不會減低處罰?

我們都知道美國處罰運動員是非常嚴厲的,比如菲爾普斯私下吸大麻,就被禁賽世界游泳錦標賽,這在其他國家是不可能的,羅其特沒有任何興奮劑只是違法了隊規禁賽2年應該說都是非常重的。說真話孫楊如果在美國是不可能從來比賽的,在國內就終身禁賽了,但也可能孫楊在美國沒有這麼多違規。

7、孫楊禁賽是不是都是他一個人的責任了?

孫楊應該說是頂級球員違規比較多的,這主要是他平時違規並沒有得到及時的處罰,我們太看重他的金牌,並沒有重視孫楊發生的錯誤,讓孫楊感覺只要有冠軍其他事情都可以有人幫他解決。也讓他的錯誤越來越嚴重,最後也變相了害了孫楊,如果孫楊第一次違規我們就重視禁賽處罰讓他真正吸取教訓也不會現在這個樣子。

8、孫楊禁賽為什麼這麼多人說他被冤枉?

如果孫楊是其他國家的運動員,我想絕大多數人也不會有這麼多的關注,可能還會說他的處罰比較輕,畢竟有前科,但孫楊是自己人,就好比自己的孩子哪怕再多的錯誤做家長還是在心裡接受不了。

9、為什麼有這麼多國外運動員指責孫楊?

其實主要是孫楊之前和太多運動員都有過沖突,讓大家有了一個非常不好的印象,到現在沒有一個國外運動員來幫孫楊說,這樣也看的出來孫楊的人緣關係非常的不好。

10、從孫楊事件我們應該吸取那些教訓?

對頂級運動員除了成績上的幫助,還要在做人做事方面正確的引導,不能等事情發生了才去想辦法,還是平時多教育。


每日東臺


個人觀點,抵抗檢測本身就有問題,而且抵抗的理由也站不住腳,說檢測人員沒有資質的,其中也有人有資格資質了,就好比如一個專家帶幾個助手做研究,一個警察帶兩個協警巡邏,難道這些助手人員都要要求有資質嗎?以這個理由抵制檢測本身就不合理,而且現在判罰的不是服用興奮劑,是抵抗檢查,實錘的事居然會有那麼多人說冤枉,真心不懂冤枉在哪裡,


尼古拉斯甘琦


第一,孫楊吃藥沒?第二,中國游泳隊師承以前的東德,吃藥有歷史,第三,運動界比煤炭都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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