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建立了整整40年的察哈爾省,1952年,為何會被撤銷?


建國以後,被撤銷省份可不只察哈爾省,另外還有平原省、綏遠省、熱河省、西康省、遼東省、遼西省、合江省、松江省、寧夏省等十來個省也被撤銷了。

其他的撤銷以後就再也沒有了,只有寧夏省1955年撤銷、合併到甘肅以後,三年後(1958年)又重新劃出來成立了寧夏自治區。

【在瞭解為什麼撤銷前,先了解一下這些省是怎麼建起來的 】

  • ◆第一類,為了邊疆穩定,分而治之。

像察哈爾省、綏遠省、熱河省、西康省是民國年間設立的。

清末民國,外蒙鬧獨立,西藏也不穩當。外蒙獨立後還想把內蒙也捎帶走,民國就把內蒙地區分到“塞北四省”綏遠、察哈爾、熱河、寧夏四個省。

而西藏早在光緒末年,就為了保衛邊疆,有過建立“西三省”的計劃,後來北洋民國在西藏和四川之間劃出“川邊特區行政區”,之後就成為西康省。

  • ◆第二類,戰爭時期,臨時建省。

抗戰勝利後,南京民國政府光是在東北,就給劃拉出“九省三市”。當時蘇聯佔領了東北,好些省南京民國政府都沒來得及接收,就被我軍解放了。像松江省、合江省、遼北省,興安省就是這樣。

像遼東省、遼西省就是1949年解放後臨時建立的省份。

比較特殊的一個省份是平原省,這個省最開始是日軍在1945年3月劃分出來的(有人說這個省份是為治理黃河設置的,純屬扯淡。日軍建立這個夾在河北、河南、山西、山東之間的平原省,純粹就是為了對付我軍晉魯豫根據地)。

【為什麼要撤銷那些省呢?】

在解放戰爭直到1952年,國家並不是省、市、縣三級建制。而是省級建制上面還有全國六大行政區(華北,東北,西北,華南,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區上面才是中央。

六大行政區下面管轄53個省級行政區(29個省,13個直轄市,多個行署區、專區)。這樣的劃分帶有強烈的軍事管理色彩,行政劃分也比較混亂,而且層級太多。

為了加強中央高效管理,就需要精簡行政機構,中央直管省級。國家就首先取消了六大行政區,然後對舊的省份進行重新調整。而且國家進入和平發展階段,戰爭年代為了戰爭需要而劃分的省份,難以適應經濟建設需要。

  • 就比如察哈爾省、綏遠省面積很大,兩省加起來人口才400萬多點,還不到人家別的省一個零頭,這個集中人力、物力,搞計劃經濟很衝突。
  • ◆上世紀50年代對省份調整就兩原則:

第一、方便中央集中領導為原則;第二,尊重歷史傳承為原則。當然了,在兩項原則下,就是團結各民族,照顧少數民族的心情。

像撤銷平原省、恢復東三省這就是尊重傳統劃分。像撤銷熱河省、察哈爾省、綏遠省建立內蒙自治區,就是有照顧蒙族同胞心情的意味。

自古內外蒙聯繫緊密,內蒙古的蒙族自治區設立,還有一層意思,就是讓外蒙有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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