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賣掉了,工資也沒發,新公司接手後把我們的工齡清零,我們該怎麼辦?

家園164552959


你好,你們公司賣掉了,但最後的工資卻沒有給你們發,還要求你們員工籤一份自願離職書才給你們發放工資,這做法簡直無理,你們舊公司的行為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你們員工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在我看來,你們員工首先需要知道公司存在哪些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才能開展後續的仲裁工作

  1. 公司賣掉了,卻不給你們員工結算工資,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公司不發工資的做法明顯違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勞動合同法》,所以公司必須無條件立即給你們員工結清工資。

  2. 公司賣掉後,要求你們員工籤一份自願離職書,這種做法是沒有道理可言的,是不合法的。你們員工知道為什麼公司要你們籤一份自願離職書嗎?因為當你們員工簽了這份所謂的自願離職書以後,就相當於主動跟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這樣一來,你們員工就跟公司沒有任何關係了,公司也不用支付你們任何補償。後面再進買你們公司的新公司工作,就需要重新籤合同,新公司不會負責你們員工之前任何事情。本質上說,如果你們員工簽了自願離職書,對舊公司、新公司都有極大的好處,也表明你們員工自願放棄一切補償權益,公司的用心就在這裡。所以我堅決勸你們員工不要籤自願離職書。你們員工記住,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公司賣掉後員工要籤自願離職書,所以公司的做法公然違反法律,要抵制。

  3. 舊公司以不籤自願離職書為要挾,不籤的就不發工資,這種做法也是違法法律規定的。你們員工必須記住,工資是你們付出勞動後的應得報酬,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公司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現在公司以不籤自願離職書為由不給你們發工資,有強迫和挾持的意思,公司的做法違反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勞動原則,你們員工必須拒絕。

小結:上面三點是你們員工必須明白的事情,我再次強調,絕對不能籤自願離職書。

面對公司的要挾,你們員工的應對策略

  1. 集體拒絕籤自願離職書,並且通知公司在你們限定的時間內足額支付工資。我建議你們員工給公司寫一份告知書,主要內容就是要求公司結清工資,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否則就集體維權。

  2. 如果公司在你們規定的時間內給你們員工結清了工資,並且沒有讓你們員工籤自願離職書,那麼就可以罷手。如果公司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結清你們的工資,那麼就立馬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此事只要申請仲裁,很容易解決,並且公司必然敗訴。

小結:你們員工多,維權的能量大,之所以建議你們先給公司寫一份告知書,主要就是想著公司一般看到你們動真格的,就會軟下來,就會給你們結清工資,這樣就避免了維權耽擱時間。但如果公司還是冥頑不靈,那就直接仲裁,到時候公司就是自己找抽。

新公司接手你們員工後,工齡不會清零,無法清零,反而還會增加工齡

  • 工齡不可能清零,也無法清零,新公司嚇唬你們員工呢,工齡只能累計增加。新公司買了你們的舊公司,也接手了你們員工,就意味著新公司承繼了舊公司的勞動合同關係,也就是說,你們之前跟舊公司籤的勞動合同,在新公司依然有效,新公司必須按照現有的勞動合同履行職責,所以你們的工齡不僅不會清零,還將繼續累計。記住一點,任何公司都管不到工齡的事情,這個是社保局管的,公司無權。

  • 新公司所說的把你們工齡清零,意思有二,一是不承認你們在之前舊公司的工齡,二是不承認你們員工自參加工作以來累積的工齡,主要的目的就是不想給你們員工年休假。但這一點你們員工必須明白,即便你們員工到新公司工作了,可以繼續如常享受年休假,新公司如果為難你們,或者那工齡說事,你們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新公司就不敢這樣做了。

總之,你們公司被賣,最後的工資公司不發,要求你們員工必須籤自願離職書才發,很明顯,這是舊公司和新公司商量好的事,就是要把所有的責任推卸的乾乾淨淨,所以你們員工必須認清楚公司的面目和目的,堅決不籤自願離職書。至於公司不發工資,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你們的工資必然很快可以拿到。至於新公司對你們員工的工齡清零,你們員工可以不做任何理會,讓新公司去“清零”吧,你們的各種權益是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的,如果新公司到時候拿工齡清零來為難你們,記得還是去勞動局維權。你們的事情就這麼辦。


Sir聊HR


你們能夠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合法方式,去維護自身合法的勞動權益。具體做法如下:

首先,確定了去勞動仲裁,接著就要解決你們問的“怎樣申請”的問題。申請勞動仲裁,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的。勞動仲裁申請書要包括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提交的證據包括你們與被賣掉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被賣掉公司和新公司的公司註冊信息等。

其次,找出你們迷茫的原因所在。在我看來,這個迷茫就是你們因處於新舊兩個公司的交替階段,對遇到的問題而不知所所措。其實,你們的問題,在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中有相關的規定,來化解你們的迷茫。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五條的規定,只要你們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而勞動合同的另一方的主體由被賣掉的公司變更為新公司的,如果被賣掉的公司沒給你們支付經濟補償,你們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接手的新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公司向你們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你們請求把在被賣掉公司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法院是支持你們的訴求的。有了這一條的規定,再結合你們的迷茫所在,接下來就能依法化解了。

第三,知道你們自己想要什麼,這在法律上叫明確你們的請求。從你們提出的問題中可以看出有兩點:一是被賣掉公司拖欠你們工資的問題;二是你們在被賣掉公司的工作年限如何繼續累計計算到新公司的問題,即“工齡”累計與否的問題。這兩個問題可以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作為你們的仲裁請求,明確地提出,即:由原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入新公司工作年限。你們還可以增加一條仲裁請求,即由原公司按你們的工齡支付給你們經濟補償。有了這些明確的請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受理後,就可以按仲裁程序審理你們與原公司的勞動爭議了。

綜上,勞動者在勞動中遇到問題時,只要瞭解清楚自己的處境,明確自己的訴求,肯定會用相應或相關的法律規定及程序,來維護你們的合法權益的。


周律師工作室


這裡要分幾種情況:

1、舊公司要你們籤自願離職後發n+1個月的工資,新公司重新與你們籤合同(工齡清零)。

我認為這種情況可接受。

2、舊公司要你們籤自願離職後只才肯發當月工資,新公司重新與你們籤合同(工齡清零)。

此種情況違反勞動法,可先向當地勞動局反饋情況,一般情況下勞動局會出面協調,如仍解決不了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勞動仲裁。


揚生解史


換了“主人”,一切都得從零(新)開始!這都是打工族的命!——“任(認)宰”!


任小軍1


不是說依法治國嗎,《勞動法》呢!


自由的蒲公英13


資本家跟工人的唯一不同就是有顆黒心。


江南劍客i


新公司自然是清零,關鍵是舊公司能補償多少。


峰會A


工齡好比婚齡,換了配偶自然清零。退休金只認繳費年限。有什麼可計較的?不想跟著新東家就辭職唄。


嘉樹


只有去仲裁了,要有在老公司上班的證據,關於老公司與新公司咋談的是否包括老公司債務及欠工人工資,這些只有勞動局能查了,仲裁是很浪費時間的。


用戶99645253025


我記得以前好像是有規定,好像新公司有義務支付你們之前老公司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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