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拿了offer,原定3月9號入職,因為疫情,公司拒絕辦理入職,怎麼辦才好?

次等大叔


很同情你的遭遇。當前遇到這種情況的應該還有一些。

目前因為疫情的原因很多企業的復工還沒有完全展開。這個情況下企業再招收新人入職很不現實,所有企業都在經歷前所未有的困難,這一點也要你理解。

你這種情況,最好先與HR很好地溝通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是暫緩入職,還是以此為藉口,不想再錄用你。

如果只是暫緩入職,可以和HR確定新的入職時間,請HR重新發送入職文件。如果是後者,就要保留好證據,是否仲裁,看你的決定。

目前情況下,再找一份心儀的工作不容易,祝你好運。


冰城雪狼無敵


這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確實讓人挺難受的。任誰也不會想到,好端端的一個工作,就因為疫情給打跑了。

一場疫情,讓多少企業和員工措手不及。

年前面試通過,年後卻告知不招了的情況,我已經見到了不少。平心而論,這種特殊時候,發生什麼都不足為奇。

過一個年,把工作過沒了。這事,放在平時也一樣會發生。因為,不是疫情讓企業不好過,而是不好過的企業在疫情面前更難過。

從心態上來說,當企業告知這個消息的時候,雖然會很喪氣,但不至於太震驚。

因為外面這一點也不友好的環境。就算企業不說什麼,自己內心都會有些慌。也自然有了一定的“免疫力”。

為了儘量討回工作,自己可以在下面這幾件事裡下手。

01

瞭解清楚公司,為什麼會停止招聘,會不會有新的轉機

站在公司角度來說,不能入職的理由其實挺多的。比如縮編,或者單純某類崗位取消。

針對不同的理由,自然就可以看到“還能繼續入職”的幾率有多大。大就再爭取一下,下就趕緊再做打算。

另外,還得了解有沒有可能存在“生”的希望。

公司現在是決定不招了,但會不會出現,沒過多久又要招的可能?如果是,自己又願意等,就可以把握機會。

02

求助於HR,讓其幫忙推薦合適工作

作為公司HR,不可能沒有一兩個HR群。自己藉著“已經取得offer,必須要入職”的理由,可以讓HR幫忙推送簡歷給其他的人。

讓他們協助自己儘快找到一個合適的工作,不是沒有可能。

03

其實,回過頭我們還有一個思考方向,拿自己和在職員工交換

既然公司認為業務縮減,需要縮編。也就是說,企業是希望,留下來的人,能力都是最好的。能夠以最少的人員,創造較高的收益,讓企業快速緩過氣來。

那麼,是不是可以告訴HR,把自己的能力,和他們公司現存人員的能力做個對比?

如果自己的能力確實不錯,比現在的一些員工要好。難道不能把自己和他們做一個調換嗎?

淘汰內部不合適員工,把有能力的照進來,本身就是HR應該做的事情。你都幫他想辦法了,他總會願意動一動吧?

如果對方只是說不招了,也不想幫忙,那大可以再來硬的。

總的說來,事是死的,人是活的。

當我們能夠把問題相關方面都考慮到之後,針對每個方向去嘗試,自然可以把問題較好地給解決。

怕的不是發生問題,而是問題來了,你完全不知道怎麼著手去解決。

我是@次等大叔,豆瓣讀書認證作者。著有《從零開始學招聘》,合著《HR軟實力》,頭條等多平臺簽約作者。10年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擅長生涯諮詢、職業規劃與心理輔導。歡迎關注,為您解惑!

次等大叔


已經拿了offer,但是企業到期拒絕辦理入職。這種情況建議做兩手準備。

與企業協商,協商無果可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是已經拿到offer,那說明求職者在這個崗位上是符合企業的崗位需求點的。這種情況下求職者可以與企業取得聯繫,瞭解清楚具體情況。

比如可以通過獲得offer的郵箱進行反饋(留下證據鏈),企業在這種時候也是會給官方回覆(確定過錯方),通過溝通也可以看一下企業的實際態度。

如果企業只是想要延遲入職,那麼需要hr重新發送新的offer,此類情況,建議保持良好的心態,因為畢竟後期還會入職相處。

但是如果確實是崗位削減,在這個階段還是屬於與企業協商階段,一般企業為了規避用工風險,在遇到可能會仲裁的問題時,都希望能夠私下解決,所以你可以提出你的訴求,如果對方支付賠償款,那麼就省掉了走仲裁這個繁瑣的階段。

如果以上情況皆不能取得好的結果,那麼上面留下的證據鏈就可以幫助你在勞動仲裁中通過仲裁委的受理審核。雖然現在勞動仲裁多是傾向勞動者,但是其原則仍是誰提出主張誰舉證,每年也有很多勞動者不能提供完整的證據,被仲裁委不予受理。

調整自己,重新找工作

走勞動仲裁畢竟一是件費時費力的事情,從仲裁受理到庭前協商,再到開庭。往往不是結束,而是開始。因為勞動仲裁沒有強制執行能力,也就是說如果企業硬拖,拿著仲裁判定書也還是要上民事法庭才能申請強制執行。其中需要花掉的時間成本,精力成本,往往比你重新開始找一份工作還要多。

所以,這個時候不如將重心放在重新找工作上,畢竟如果能拿到offer也是對求職者的認可,相信很快也能獲得好的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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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叉羊


不請自來,謝謝!

如果你年前已經收到offer,並且是郵件的有記錄,或者短信等,說明已經確認了基本的僱傭關係,你為此有可能也拒絕了其他工作機會。

那麼,你可以要求對方履行契約,按照入職工作辦理。

如果對方堅持不辦理,你可以選擇仲裁訴訟,對方最少要賠償你15天的薪酬——30天的。你自己決定?


有點謀略


原定三月九號入職,公司拒絕是因為什麼拒絕?

如果因為疫情影響公司尚未復工,那就和HR聯繫,確認具體入職時間,但是這個月的工資應該就是沒了。

如果是公司發了offer,而且已經復工了,就是不想招收新人,那就拿著由HR通過郵箱發送的offer(如果是微信發送的,需要帶有公司的公章)申請勞動仲裁,按照法律法規,公司需要賠償和你約定工資的一半或者更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offer一定要有證明,口頭上的和紙面未蓋公章的都不能成為證據,且沒有法律效用的(我被坑過,沒蓋章辭職了不要了,申請都沒用)

上面都是認定這家公司了,可以在這個期間在找工作,然後上面步驟同時進行


靈渺七絕


首先要看公司為啥拒絕辦理入職手續,是不是其他人也遇到了同樣的事情。如果是的話那就安靜的等待,因為疫情期間我們要與公司風雨同舟。然後如果是公司只針對你自己的話,那就要諮詢一下HR,給一個拒絕的理由出來,如果確實是公司臨時延遲報到時間,可以接受(怡情特殊時期)。但是如果是公司故意拒絕辦理,而且是不打算旅行合同,那麼可以在疫情結束後走勞動仲裁,爭取你的合法權益。


環保將軍


八成是不錄用你了,不明說是不願意給你賠償金。

抓緊時間找工作,如果你簽約公司中間通知你報道,你仍然可以去,但不要抱太大希望。


hangkw


我們公司也是年前招聘了幾個人,上週來入職了,你可以按照勞動法要求賠償


Alex68832



voojooo


拿了offer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先公司協商,不行的話請勞動部門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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