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二審敗訴都過了三年多了,有證據還可以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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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民事訴訟中,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是終審裁判,一旦送達當事人,立即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再以上訴的方式申明不服。一審二審敗訴之後,當事人不能再次上訴。如果發現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來的裁判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啟動再審程序的期限(不同的6個月時限)

在民事訴訟中,任何程序的啟動都有一定的期限的,並不是想什麼時候提起就可以隨意提起的,申請再審同樣也有法定的期限。對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時間加以限制,有利於促進當事人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維護民事法律關係的穩定性。

1.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生效之日起6個月之內提起。

2.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四種特殊情形,即使裁判生效已經超過了6個月,符合條件的,仍然可以申請再審。其中,第一種情形就是“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這種情形下,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新的證據存在時開始計算,而不是從裁判生效之日起計算。同樣,超過6個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啟動再審的“新證據”需要滿足的條件

人民法院收到再審申請之後,會對再審請求進行審查,判斷當事人提出再審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定的可以啟動再審的要求。如果當事人提出有“新的證據”需要再審的,一般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再審申請人提供的新的證據,足以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或者裁判結果錯誤的;二是再審申請人需要說明逾期提供新的證據的理由。申請人說明理由後,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逾期提供證據的理由成立。

綜上所述,一審二審敗訴都過了三年多了,當事人發現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仍然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再審,一般是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再審申請應當及時提出,自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新的證據之日起六個月內不提出再審申請的,人民法院仍然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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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想表達的應該是,一審二審都敗訴三年多了,還能不能申請再審。原則上,當事人想申請再審,應當自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申請再審。當然,在四種情況下,當事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超越這一時間限制。下面,我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一旦案件經過二審法院判決便即刻生效,該判決書便直接產生既判力,對人民法院和當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當然,為了捍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仍然規定了再審制度。如果判決在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的,那麼當事人也能通過再審程序予以糾正,而不至於陷入了走投無路的局面。當然,再審制度畢竟突破了“兩審終審制”,如果濫用則不利於保證司法權威。因此,我國法律對於再審有嚴格的條件限制。

其中一個條件限制,表示嚴格的時間限制。原則上,當事人如果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應當在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申請再審。超過這一事件限制的,法院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正)】 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當然,在以下四種情況下,當事人也能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後六個月內提起再審。

  • 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 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 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綜上所述,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的,那麼也能申請再審。


冰焰


答案是可以訴訟的。

一審二審已經過去了,如果有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原審存在錯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200條之規定,是可以向作出二審判決的上級法院申請再審的。具體如下: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當然案件申請再審,依法有期限限制,如果你申請再審,依據新證據,那麼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有新證據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你的案件可以看看是否過了申請期限。

另一個途徑,你可以向相關人民檢察院申請對錯誤的案件提起抗訴,檢察院要審查案件和證據,如果符合抗訴條件,檢察院可以作出抗訴決定,案件就需要再審了。

人民法院也有對錯誤案件的自我糾正程序,本級法院院長,認為本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有錯誤的,可以提交審委會討論是否再審,上級法院發現下級法院作出的判決確有錯誤,可以要求再審。

繼續訴訟,有個重要的前提,案件確有錯誤。


律界諸葛


可以申請再審!在此問題上諸多律師被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所迷惑,網上搜索類似的問題,很多律師認為已過時效,不可申請再審,但忽略了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

我國現行的民事審判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二審結束判決既已生效,不可再行起訴,此即一事不二理的原則。但你說你有了新證據,如果你的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依照民訴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且此不受再審的兩年時效限制。聶樹斌一案的再審改判便是一個震撼的例子,再審距二審終結已經十年有餘。

現在問題的關鍵是你的新證據的力度,能否足以顛覆原判決,如果不能,你的再審申請將會被駁回,如果新證據能改變原審的事實認定,那麼再審程序便會啟動,原判決將會被裁定終止執行,

此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老耿雜談


一般是不能再次起訴。一事不再理是民事訴訟的一個重要原則,若當事人對於敗訴的判決可以不斷的再次訴訟,那是對於訴訟資源的一種浪費,也不符合我們法律定分止爭的作用。

民事訴訟法規定了當事人對於生效裁判不服的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進行維權。一般來說,當事人申請再審需要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一審二審敗訴都過了三年多,原則上是超過了再審的期限。不過民事訴訟法也規定了例外情況,對於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情形是不受六個月的期限限制。


葉律師


法院開庭審理判決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效力,雙方當事人不服本判決,只能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你已超三年再起訴,視為重複起訴,法院會給你依法駁回。


彭正明1


符合再審申請條件,向原生效裁判法院申請再審,如果被拒絕可找檢察院


administrator重慶貨


這證據是指二審後新發現獲取的,可依照民事訴訟 法一百七十九條 第一款規定申請再審。


漠陽小荷


如果有新證據出現的話,可以在六個月之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再審申請。


項莊在舞劍


可以,有可能環節出在黑法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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