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多年,兒子結婚了,再找個老伴,兒媳婦會咋看我?

1號超市


《婚姻法》第三十條特別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

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

所以,題主想再婚沒有任何問題,至於題主擔心的“兒媳”不同意,這不是問題。

追求幸福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的權利,這不分男女,年齡大小。即使你曾有過一段不幸的婚姻,即使你已經是中老年人,但追求幸福的權利跟年輕人是相等的。

只是再婚畢竟跟頭婚不一樣,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再婚更會面臨許多的難題,像財產使用雙方子女的撫養,這都是難解的問題。

如果再婚前不把這些問題處理好,會對婚後的生活有非常大的影響,現實中這樣的例子很多。

題主現在應關心的是,怎麼解決這些問題,而不是去擔心兒媳的問題。

即使你的兒子,兒媳不反對,也支持你再婚你也得提前做出安排,把兒女最關心的財產問題安排好,以免以後會有矛盾。

其實,我是不支持老年人再婚的,因為問題太多了,婚前處理得再好,也很難完全避免婚後出現問題。

再婚本就很複雜,它關聯到方方面面,涉及的問題一大堆,尤其是老年人再婚更復雜,人到老年就像機器已經到了使用保質的晚期各種零部件均以磨損嚴重,關鍵是還沒有可換的零件,所以一旦出現病痛,住院等產生的費用,陪護的時間,誰來照顧等這些都是問題。

更別說其他的,首先經濟上,如果兩人經濟相等還好說,可一旦一方高,一方低很容易出現問題,比如男方收入高,女方低甚至沒收入,平時生活沒關係,娶個老伴照顧生活花錢很正常,可如果女方的兒女經濟出了問題,老太太想讓你幫助,你答應不答應,不答應兩人有矛盾,答應了你的兒女對你有意見,反過來女方兒女同樣有意見,這種事肯定會發生,也無解。

在現今這個年代,一個人生活並不孤單,互聯網時代,沒事網上看看,公園走走,喝個小酒,下下棋聊聊天,實在悶了找幾個志同道合的夥伴,來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

這樣的生活,這不挺愜意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