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暢通“無接觸式服務”渠道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7日訊疫情期間,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推行“人卷分離”的無紙化辦案模式,為當事人、辦案法官提供案卷移送“不交接”、查閱案卷“不碰觸”、調查庭審“不見面”、文書籤發“不交互”、文書送達“不上門”五大“無接觸式”暖心司法服務。

據悉,無紙化辦案模式以電子卷宗為主要載體,在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的基礎上,將電子卷宗與紙質卷宗分開移送,實現電子卷宗網上走、紙質卷宗原地留。上訴的速裁案件,一審法院只需移送同步生成的電子卷宗,二審法院可直接依靠電子卷宗完成案件立案、分案、審理、退卷等流程,實現電子卷宗隨辦案進程同步流轉。法官可在電腦上通過電子卷宗完成網上簽收、瀏覽案卷、材料批註、證據展示等工作,合議庭其他成員、法官助理也可同步查閱案卷,實時共享案件信息,全面瞭解案情。而訴訟參與人通過申請,可直接登錄泉州司法公開服務網查閱相關案件的電子卷宗。

同時,依託泉州法院網上庭審平臺,法官可以通過攝像頭和麥克風在網上進行調查庭審,訴訟參與人憑庭審碼,在規定時間使用手機APP或電腦“屏對屏”參與調查和庭審活動,庭審結束後使用數字方式簽署筆錄,庭審活動全程錄音錄像。上訴未繳費、管轄權異議上訴等速裁案件主要採用令狀式、表格式等簡式裁判文書,可依託泉州法院電子文檔管理平臺一鍵自動生成。文書製作完成後,直接通過智慧辦案系統發起在線審籤,在網上實現擬稿、核稿、簽署、修訂、電子簽章等全程辦理、處處留痕。此外,法官還可以在線上直接發起送達,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等渠道送達法律文書。

(傅喚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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