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和上海都交了社保,而且都達到了15年,那麼我退休後的養老金該怎麼領取?

最異類


謝謝你的問題,我來回答。

題主的問題是在成都和上海都分別有購買社會保險,上海繳納的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就是上班期間單位正常繳納),成都繳納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即自由職業者自行繳納的社保),而且兩地都繳納滿15年,現在想問的是退休後養老金該如何領取的問題。

針對題主的問題,我自行比較了一下認為,上海辦理退休比在成都辦理退休,養老金來得更高,相對個人來得更加有利和合理。那如何才能在上海辦理退休呢。

根據國家政策,參照《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相關管理規定,題主的退休流程可以這樣辦。

01.確定題主能夠在哪裡辦理退休。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三條的管理規定,題主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到上海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地去申請,申請把成都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上海),然後按照上海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辦理退休並計發相應養老待遇。

02.如何辦理社保轉移呢?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四條的管理規定,題主需要至上海繳納社會保險的辦理機構確定待遇領取地,然後在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將成都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歸集到上海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併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

03.按正常程度辦理退休並確認養老待遇即可。

當把兩地的養老保險費用歸集到一起後,在待遇領取地就會依據上海的退休政策給題主辦理退休並確認養老金額度,以後按月拔髮即可。

延伸閱讀

題需要確認你在上海所購買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在成都購買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購買時間上是否有重合的地方,即在辦理歸集是,重合部份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人集體補助退還給本人。

同時一個只能享受一份社會保險福利,不能在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時,還要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並已辦理領取,是需要追求的。

同時個人建議,題主這樣的情況,還是在上海辦理退休比較好,畢竟一線大城市,養老金或許比成都要多得多。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如果大家有什麼不同意見或者建議,歡迎通過留言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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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良姜


樓主你好,你在成都地區和上海地區都交納了這個社保,並且都達到了15年的一個累計交費年限,那麼退休以後養老金怎麼領取這種情況實際上是很簡單的,在成都地區和上海地區都工作了,那麼就要選擇在最後一個工作的地區來選擇辦理退休!

比方說你在上海地區是最後的一個工作地區,並且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而且你在上海地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已經達到15週年以上,那麼這種情況是具備在上海地區來辦理退休的,所以說只要是你的這個養老保險關係在退休之前保留在上海地區,那麼就可以辦理上海地區的退休待遇,享受上海地區的養老金待遇,當然在辦理上海地區退休之前一定要將成都地區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上海地區來,然後累計合併裡的角色年限之後才能辦理退休這樣的話,對你來說他是比較好。

反之如果你在成都地區是你最後一個工作地區,那麼你就要選擇在成都地區退休。因為根據屬地化原則的規定,在繳費超過10年的地區,那麼就要選擇繳費超過10年的地區辦理退休,如果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繳費都超過10年的地區,那麼就要選擇在後一個地區辦理退休!


社保小達人


兩地都繳滿15年養老保險,可以領到兩份養老金嗎?【當然是不可能的啦!】想知道多地交社保,退休後養老金怎麼領,養老金領多少嗎?跟超老師來用這篇文章徹底搞懂吧!

第一,案情分析:

根據情況描述,成都社保由個人繳納,上海社保由單位繳納,且兩地都繳納15年。得出:題主戶籍所在地應該是成都,工作地是上海,且兩地養老保險賬戶都是一般賬戶,都符合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第二,符合兩地退休條件,法條怎麼規定在哪領養老金?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4項規定:

1.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2.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繳滿10年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3.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超老師解析:

貌似以上規定,還是解決不了題主在哪退休的問題,我們從退休地選擇的3個原則「戶籍地優先、從長原則、從後原則」來分析:

【戶籍地優先】角度分析,只有其他繳納地都不足10年時才歸集到戶籍所在地,暫無定論;

【從長角度】來看,兩地繳費都是15年,無法定論;

【從后角度】分析,得出如果多地繳納的養老保險都超過10年,那麼根據從後原則,退休前最後繳納養老保險的參保地就是你的退休地。

所以,哪個地是你最後參保地,就得在哪辦理退休,領取所在地養老金。

第三,題主的繳費年限到底是30年還是15年?

若兩地繳納的社保時間段是重複的,則需要由參保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係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係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那題主養老保險年限就只有15年。

若兩地繳納的社保時間段是不重疊的,則可以去一個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具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合併到退休所在地,這時題主的養老保險年限就是30年。

第四,養老金怎麼算,能領到多少錢?

想知道養老金怎麼算,根據養老金公式得知需要獲取以下數據:繳費年限(30或者15年)、繳費指數(設定為按照歷年社平工資繳費,繳費指數為1)、退休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2108年上海市月均社平工資7382元,成都市為7335元)、退休年齡(60週歲,計發月數為139)、個人賬戶儲存額(15年本息為8萬元,30年本息為15萬元)等數據。

若在成都退休,30年養老保險,則退休首月養老金為:

基礎養老金=(7335+7335x1)÷2x1%x30%=2200.5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50000÷139=1079.14;

合計:成都30年社保退休當月養老金為3279.64元。

同理可得,成都15年社保退休當月養老金為1675.79元;上海30年社保退休當月養老金為3293.74元;上海15年社保退休當月養老金為1682.84元。

第五,超老師劃重點:

1.在哪裡辦理退休,一定要遵循1個點、4項規定、3個原則;

1個點:即夠不夠10年非戶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節點;

4項規定:①在戶籍地繳納在戶籍地辦退休;②不在戶籍地,在最後繳納10年地辦退休;③不在戶籍地,但最後繳納地不足10年,轉原繳納10年地辦理退休;④所有繳納地都不足10年,歸集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3個原則:戶籍地優先、從長原則、從後原則。

2.重疊繳費百害而無一利。既不累計繳費年限,而且只退還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所以很不划算,萬萬不可掉入【兩地繳社保,可以領兩份養老金】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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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說社保


問題:我在成都和上海都交了社保,而且都達到了15年,那麼我退休後的養老金該怎麼領取呢?成都是我個人交的社保,上海是單位交的社保,那麼我的退休金怎麼算?

根據題主的描述判斷,你在上海和成都參加的應該都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兩地的繳費年限都達到了15年。在上海是以單位人身份參保的,在成都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成都是你的戶籍地。那麼退休後的養老金該怎麼算呢?要看你是在成都退休,還是在上海退休,在哪兒退休就按哪兒的標準算。退休前,把非退休待遇領取地的養老保險關係,做一下跨省市轉移歸集,合併到退休待遇領取地計算就行了。

1、與本案例相關的國家政策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根據國家規定,每個參保人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所以守法的參保人只能在一個地區辦理退休。多地參保的,可以選擇在戶籍地退休,也可以選擇最後一個繳費滿10年的外埠地區(異地參保地區)退休。如果兩個地區都符合退休規定,參保人可以自行選擇。

2、案例解析

結合本案例,可以確定,題主一定可以選擇在自己的戶籍地成都退休,那麼是否也可以選擇在上海退休呢?不一定,因為題主沒有完全說清楚自己的繳費情況。如果題主在退休前,最後一個繳費滿10年的地區是上海,而不是成都,並且題主在上海初次參保時,女性不滿40歲,男性不滿50歲,建立的是一般賬戶,而不是臨時賬戶,社保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也是可以選擇在上海退休的。否則就不能。一般情況下,就只能在成都退休了。

如果上海和成都都可以作為退休待遇領取地,退休時該怎麼選擇呢?當然是應該選上海作為自己的退休待遇領取地了。理由很簡單,因為上海的社平工資比成都高很多,當然退休時的養老金就會高很多。而且今後每年給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時,也是上海漲得多。

3、退休時怎麼操作?

具體該怎麼操作呢?題主沒有說自己在成都和上海兩個地區的繳費時間窗口,是有先有後,沒有重疊,還是同時繳費?如果是同時繳費,是時間完全重合,還是部分重合?我分幾種情況,給你一些具體的操作建議,供你參考。其他有需要的朋友,也可以舉一反三。

(1)如果成都和上海的繳費時間是有先有後,沒有重疊

多地參保的,退休時要先做跨省轉移歸集。如果上海可以退休,你就把成都的養老保險轉移到上海,合併計算,計發養老金。如果你是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建立前參加工作的正式職工,應該還有視同繳費年限,別忘了還要調檔到上海,沒有人事檔案佐證,上海是不可能認可你的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時你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上海實際繳費年限+成都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如果你其他地區還有繳費,別忘了一併辦理跨省轉移,歸集到上海,一併計算。如果只能在成都退休,你就把上海等地的養老保險轉移回成都,合併計算,計發養老金。

(2)如果是同時繳費,繳費時間部分重合?

和第一種情況相同的是,退休前也要先做跨省市轉移歸集。不同的是,轉移歸集後,社保機構會把重複繳費期間的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金額退還給參保人。同一個時間段,只能保留一份繳費記錄,進行養老金的計算。

(3)如果是同時繳費,繳費時間完全重合?

這種情況就沒有跨省市轉移歸集的必要了。你非要轉,也行,但也是白轉,重複繳費部分的個人賬戶金額,最後還是要退給你的。建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非退休待遇領取地的養老保險,直接辦理清算退保就行了。在退休待遇領取地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由於現階段國家仍然沒有完全實現各地社保聯網,有些參保人鑽空子,也有可能在兩個地區分別辦理退休,領取兩份養老金。

提醒:這是屬於騙保的違法行為。一旦被查出來,不僅要退回不該領的養老金,還會被法辦,追究法律責任。

我是“水流雲在草青青”。認真誠懇的退休顧問,歡迎大家關注我,查看更多關於社保及退休的文章。願天下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水流雲在草青青


國家是從1995年提倡交社保的,你兩地都交完了15年,這事不成立。


依山觀海戰勝


我在成都和上海都交了社保,而且都達到了15年,那麼我退休後的養老金該怎麼算?

你兩地都繳滿15年,是同時重複參保繳費?還是前後不同時期繳的?

若是同時重複參保,就應清戶、退保其中一個賬戶。

若是不同時期先後參保則要轉移歸籠到一個賬戶辦理退休。選擇辦理退休地的原則是:戶籍地優先、繳費時間長優先。

成都的養老保險是個人繳費,說明你是成都人,若你犯糊塗兩邊同時繳費,你就先到上海辦理退休,再拿上海的退休證到成都社保經辦機構去清戶、退保,因上海是一線城市,社會平均工資較高,將來領取的養老金和上調養老金都更多。

若是兩邊先後繳費,都滿15年,則可選擇退休地點,但由於兩邊繳費年限相當,你可以與上海社保協商,將成都養老保險關係轉上海合併計算辦理退,若成都繳費月數>上海,可能只有將上海的轉成都了。

《社保法》明確規定:每個參保人終身只可領取一份養老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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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兩個城市都交了社保,而且都到達了15年,那麼退休後的退休金該如何領取?

個人如果在多個城市參加社保,在退休時都會要將自己的所有社保統一轉移到自己退休地,然後在退休地申請退休,按照當地的標準領取養老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這裡我們所說的是多個城市參加社保是指的是不同的時間段,在不同的城市參加社保,但是國家是不允許在同一時間段在多個城市參加社保的。因為這樣就涉及到一個重複參保問題,即使個人在多個城市同一時間段繳納社保,但最終只能領取一份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關於個人究竟有多個參保地究竟最後退休地在哪裡,如何辦理退休的問題,下面為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

  1. 如果個人只在自己的戶籍地參保,那麼這是最最簡單的一種情況,個人的退休地就是自己的戶籍地,這是毫無疑問的。
  2. 如果個人有多個城市參加社保,但是所有的城市,參保年限都不滿足十年,那麼只能將自己所有參保地的養老保險關係以及社保資金轉移到自己的戶籍地,按照當地的標準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3. 如果個人有多個城市參加社保,錢滿足。有參保地繳納社保十年以上,那麼該地就為個人的退休地,如果有多個十年以上的參保地就要以最後一個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為個人的退休地。

所以按照以上的政策,那麼個人在成都和上海都繳納過社保且都繳納夠15年,那麼如果上海是最後一個繳納15年的城市,就可以將成都的15年社保關係和社保基金轉移到上海,然後按照上海的標準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我是一名基層社保工作者,歡迎大家關注我,我會每天分享關於社保方面的文章。


華北小強


正常來講,我們只能在一個地區領取一份養老金待遇。

如果我們在多個地區都交納了社保,特別是跨省市,我們是需要在退休前將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一個地區,將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合併後辦理退休手續。

一般來講,我們退休地可以有兩個選擇,一個是養老保險交費滿十年以上的地區,一個是戶籍所在地。


不過在經濟發達地區,社會平均工資高的地方退休金高,增長的速度快。但是如果長期在戶籍地生活的話,可能醫保報銷不是很方便,需要辦理異地安置手續。

不過我們進行養老金轉移,轉移後並不是將繳費年限簡單的相加,而是按照交費年限進行接續。如果有重複交費年限的情況,一般會清退繳費基數較低的年限。清退時並不是將企業和個人部分一起清退,僅僅清退個人賬戶交費一部分。

所以,如果我們成都和上海的交費年限完全相同的話,轉過去也是沒用的,會將個人賬戶部分清退給個人。清退工作,有轉入地也就是擬退休地的社保部門進行。

那我們可不可以在成都和上海各領一份養老金呢?因為養老保險的交費年限是15年,兩邊都達到了退休待遇領取條件。

國家不允許領取兩份退休待遇。但是目前各地確實沒有實現養老保險的領取待遇聯網工作,在兩個地方辦退休也可以實現。但是隨著我國社保系統信息化聯網的推進,也會對各地退休人員進行重複待遇領取篩查。萬一查實,不僅會收回多發的養老金部分,甚至會被加上騙保的帽子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還是不要嘗試的好。

如果我們重複交費的話,尤其是個人通過靈活就業人員方式,自己承擔企業和個人費用交納的社保,萬一被退費會非常虧。建議大家自己交納保險前一定要了解好相應政策,不要犯這樣的錯誤。


暖心人社


頭條假新聞太多。九二年開始交到現在幾年


手機用戶3704963145


我在成都和上海都交了社保,而且都達到了15年,那麼我退休後的養老金該怎麼領取?

這個問題看怎麼處理。首先你在成都和上海都繳滿15年社保,你的戶口所在地在哪裡?如果在上海退休後就在上海辦理退休養老金領取,如果是在成都戶口所在地,那就退休後在成都辦理退休養老金領取,但是要把成都或者上海的15年養老金賬戶轉移到成都或者上海。否則也不行。時間大約在6個月-一年才能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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