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檢察院 繆欣:一張照片

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有時要在家遠程辦公,為此,我經常會在手機、電腦間傳導文件。有天,無意間又看到之前從微信裡保存下來的一張照片,照片上的父女二人拿著一張大學錄取通知書,臉上的笑容很溫馨、很燦爛。再次看到,我內心還是充滿欣喜和自豪。

  照片上的女孩,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張某的女兒小文(化名)。這起交通肇事案移送我院審查起訴時,正值那年高考前夕。張某在車禍中去世,小文彼時剛滿18歲。我發現這起案件並不複雜,被告人姜某負事故全部責任,保險賠償金約80萬元、已賠付完畢,按照法律程序,該案很快就可以提起公訴。

  可是,案件的辦理比預想的要複雜。案件剛分到我這裡,姜某就急匆匆來找我,想通過檢察院和張某丈夫老楊溝通一下。我理解他的心情,對於我來說,促使當事人達成和解,能夠更好地化解社會矛盾,這也是我們應該做的工作。

  於是,我去找了老楊,向他轉述了姜某願意達成和解的意向。他沉默良久,告訴我,因為這場交通事故,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間散了,女兒小文即將高考,但因為這件事情緒低落、毫無備考心思。他們父女二人不想原諒任何人。

  “孩子馬上要參加高考了,這是大事不能耽誤,怎麼做才能讓孩子儘量少地受到母親離去帶來的傷害?”我當即請教未檢部門的同事。“要讓她感受到你真正是在幫助她,而不是僅僅在完成工作。做到這點才能順暢開展後續工作。”同事提醒我。

  果然,第一次見面,小文對我是排斥的,她拒絕和我溝通。一次不行,就兩次、三次……有時候,我什麼也不說,只是默默地陪伴她;有時候,我會給她講講辦案中發生的故事;有時候,我會帶給她一本書;有時候,我會帶去老師和同學們的最新消息……慢慢地,她對我的態度和善了,開始和我說上一兩句話。終於有一次,她忍不住在我面前嚎啕大哭起來。那一刻,我知道,我已漸漸打開了她的心結了。

  老楊看到女兒的改變,也感觸良多。他最終選擇了原諒姜某,也希望女兒能忘掉仇恨,在充滿愛的環境中繼續成長。

  就這樣,姜某和楊某達成了和解,也承擔了相應的刑事責任。更重要的是,在案結事了的同時,楊某和女兒也走出陰霾,開始新生活。我深深地感受到檢察工作的價值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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