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沒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說我已經交接完工作可以離開公司,後面沒去公司,老闆後面改用曠工為由炒我怎麼辦?

林成龍


你這個問題,是公司給你出的離職證明上寫的是因為曠工辭退,影響到你再找工作或者離職後的薪資賠償,還是老闆口頭這樣說的?

如果是前者,首先你要確認下自己手裡有沒有證據:

1、有沒有試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工提前一個月書面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公司離職?

2、交接手續沒有接收人的書面確認?

3、其他可以證明是主動離職的證據。

有證據就直接讓老闆給你重新開離職證明,不開就去勞動仲裁。

如果都沒有,要麼自認倒黴,要麼就想辦法套老闆的話,同時錄音留下證據,證明你不是因為曠工被辭退的。然後再去和老闆談或者去仲裁。

如果只是口頭上說說的,笑笑就過去了吧,不影響後面找工作和離職的薪資賠償什麼的,就不用太在意了。

職場有風險,遇到不是很好的老闆,需要自己多留點心眼。


情緒化的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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