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大恩难报,不如杀之

咱们这里没有感恩节,但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却是咱们民间传统比较强固的观念。有恩不报枉为人,不知报恩,就不叫人了。民间孝顺父母,里面也有报恩的意思在里面,孝顺,就是在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是,报恩还有另外一种扭曲的形式,即杀掉施恩者。

唐朝天宝年间,李勉做开封府尹,不知因为什么,觉得一个囚徒长的不错,很有精神,看他哀哀求饶,就免了他的死罪,将他放了。唐朝的制度,各个州府的长官,有全权的司法权,说杀人,可以先斩后奏,说放人,不管多大的罪过,说放也就放了。

过了几年,李勉被罢官,路过河北,偶然碰见他当年放走的囚徒,这位前囚徒非常热情,邀请李勉去他家做客,盛情款待。夜里,这个昔日的囚徒问他的妻子,这可是我救命的大恩人,我们怎么报答他?妻子说给他一千匹缣帛(一种厚重的丝织品)如何?前囚徒说,不行。那给两千匹如何?还是不行。妻子干脆说,大恩难报,不如杀之。前囚徒居然答应了。俩人正在商议着,被家里的仆童听到,觉得这太过分,于是悄悄告诉了李勉,李勉连夜逃走。逃到一个路边小店歇脚,店主人说,你干嘛连夜赶路,这一带猛兽极多。于是李勉就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告诉了店家,话音刚落,就听见房梁上跳下一个人说,我差点杀了好人!然后就不见了。第二天天尚未明,就有人拿那个前囚徒夫妇的首级送给李勉,原来房梁上的是个刺客,原受前囚徒的委托来杀李勉,现在刺客反而杀了这对负义的夫妇。

这个故事,结局挺让人欣慰的,但是,大恩难报,不如杀之的说法,的确令人心惊。心惊可是心惊,但仔细一想,人世间恩将仇报之事,按这个逻辑去想,也有道理。大恩难报,就成了心理沉重的负担,为了消解这个负担,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恩人给杀了,恩人不存在了,那么负担也就没了。只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没有第二个人知道,那么,这个事儿,就从此就当没发生一样。

当然,这样的事,属于丧尽天良,而其中的逻辑,更是令人不寒而栗。但是,尽管如此,秉持这样逻辑的人,底线是没有了,但多少还有点脸皮,因为他们知道,这种知恩不报的事儿,并不光彩,杀人灭迹,就是为了消灭这种不光彩的痕迹。然而,当今之世,种种知恩不报,恩将仇报的事情,个中人竟然一点愧疚都没有,舔着脸,大模大样地就这样干了。生意上的事儿,活生生坑害曾经帮助过自己度过难关的人,一坑到死,这样的事儿,何止一例两例,当事人,何曾有过丁点的愧疚,说起来,都是满满的道理。官场上,害提拔自己的人这样的事儿,也是层出不穷,什么时候也看不出一个尽头。那些资助贫困少年读书的善心人,被对方纠缠不清,反目为仇的,也常见于报端。不仅如此,群体性的恩怨颠倒,恩将仇报,也是平常。

这些人的逻辑,比大恩难报,不如杀之还过分,在他们的逻辑里,就没有什么恩人,你做什么,是应该的,因为你傻,你既然傻,就该挨我的欺负,我不欺负你,有人欺负你,那还不如我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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