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些強烈希望取消小區物業管理的人,我想做個調查,有人配合嗎?你怎麼看?

戒酒De李白


其實物業制度是國家為了減少行政資源,降低財政負擔而採取的舉措,但結果是大部分老百姓不配合,原因有:

一、對於高檔小區收入高的業主,他們不在乎物業費多少,只要服務好就行,所以一般矛盾較少;

二、對於中低檔小區,業主收入不高,本來生活壓力就大,捉襟見肘,還要每月交不菲的物業費,肯定接受不了,所以矛盾重重,糾紛不斷。

其實如果基於社會穩定的考慮,建議在每個達到一定規模的小區建立小區居委會管理小區事物,建立一個專管物業服務的物業辦公室,僱傭社會專業人士進行衛生、保安、消防、電梯維護、水電氣維護等工作,全部採用非盈利財務公開制度,把所有費用按建築面積分攤,因為是無盈利性,所以會大大降低業主負擔。

物業辦公室收取的停車費、廣告費除去管理費用外也按標準分給業主。其實這一塊額度很大,有的小區甚至可以抵消物業費。

水電氣費用和物業費合併收取,居委會有根據費用繳納情況斷水斷電的權力,這樣可以避免欠費,影響物業持續有效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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