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漫威電影宇宙(MCU)已經誕生11年了,在這些年中漫威電影給觀眾們帶來了很多有趣的故事,鋼鐵俠、蜘蛛俠、雷神、浩克等眾多超級英雄也都讓觀眾印象深刻。

MCU的根本基礎當然就是漫威漫畫了,畢竟電影中的英雄與反派都是源自漫畫,而漫威漫畫的成功發展肯定少不了一個人,這個人也就是被稱為“漫威之父”的斯坦·李!

那問題來了!

DC雖然在電影方面比漫威略遜一籌,但也是大名鼎鼎,超人和蝙蝠俠更是很多人初識的美漫超級英雄,那為何我們從來沒聽說過DC之父?

下面我就來詳細解析一下這其中的原因吧!

首先斯坦·李其實並不是漫威的創立者,他能被稱為“漫威之父”完全是因為李老爺子的履歷太強悍了!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漫威最初是在1939年由出版商馬丁·古德曼創立的,那時Marvel Comics(漫威漫畫公司)的名字還是Timely Comics(時代漫畫),斯坦·李也是這一年在他舅舅的介紹下加入漫威的。

值得一提的是,斯坦·李的真名其實是斯坦利·馬丁·利博,斯坦·李只是個筆名,這就像金庸的真名是查良鏞一樣,這些著名作者往往是筆名廣為流傳。

最初斯坦·李的職位只是漫畫助理,俗話說就是打雜的,一週才能賺8美元,畢竟那時1922年12月出生的斯坦·李才剛剛16歲而已。

但在1941年,斯坦·李就成為了總編!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當時漫威的總編喬·西蒙因為與馬丁·古德曼有些分歧,所以選擇了離開漫威,而且漫威的一些得力干將也都跟隨喬·西蒙離開了,這對漫威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打擊。

之後馬丁·古德曼就任命斯坦·李為臨時總編,而且不久後就轉正了,那時斯坦·李才19歲而已!

要知道總編可是一家漫畫公司的“靈魂”!

總編是媒體、出版社、資訊公司統領各主營業務部門或內容供應部門主編、編輯的最高領導,負責對公司或該機構的總體經營發展和主營業務大方向進行把控。

所以19歲的斯坦·李就已經成為了率領漫威走出困境的領頭羊,這就足以證明斯坦·李對漫威的重要性了。

而且斯坦·李一直在總編的位置上待了30年!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這30年中也是漫威英雄數量飆升的時候,準確的說是在1961年~1963年之間漫威中大部分知名英雄就都出現了。

漫威中第一個英雄團隊神奇四俠1961年誕生,蜘蛛俠、雷神、浩克1962年誕生,鋼鐵俠、奇異博士、X戰警、復仇者聯盟1963年誕生。

那時斯坦·李與他的搭檔傑克·科比、史蒂夫·迪託創造出了一個被後世稱為“神奇模式”的漫畫創作流程。

首先由作為總編的斯坦·李提出故事的大綱與結構,然後傑克·科比負責繪畫和小故事細節修改,最終由史蒂夫·迪託負責寫出所有角色的對話。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在1972年,斯坦·李還成為了漫威的發行人與董事長!

也就是說在這時斯坦·李就是漫威的最高層之一了,只不過那時斯坦·李已經退居幕後不怎麼參與漫畫創作了。

後來斯坦·李在1998年離開了漫威,創辦了“斯坦·李傳媒公司”,只不過這個公司後來倒閉了,斯坦·李最擅長的還是創作漫畫,他在經營上確實沒有太多天賦。

對於斯坦·李離開漫威的原因眾說紛紜,其中最為可信的就是斯坦·李對自己的職位感到不滿,因為他就算給漫威帶來很多的利益,而且已經身居高位,但漫畫角色的版權依然掌控在公司手中。

綜上所述:

斯坦·李一共在漫威當了30年的總編,26年的董事長,可以說斯坦·李的大半輩子都搭在漫威上了,他參與了漫威中超90%角色的創作,並帶領漫威從逆境中崛起,正是斯坦·李為漫威付出的這一切,才使他被稱為“漫威之父”!就算他後來人以不在漫威,但任何人都無法忽略他的成就!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DC中並沒有履歷能與斯坦·李媲美的存在!

DC是由作家馬爾科姆·維勒·尼科爾森在1935年創立的,那時DC的名稱還是National Allied Publications(國家聯合出版公司),值得一提的是馬爾科姆除了是作家以外,還是一位軍人。

就像馬丁·古德曼有斯坦·李一樣,在DC創立不久馬爾科姆也招募到了屬於他的人才,也就是傑瑞·西格爾與喬·蘇斯特,他倆正是世界上第一位美漫超級英雄,超人的創作者。

但DC可沒給他倆留下什麼好印象!

因為他倆的大半輩子都在為了超人的版權問題與DC打官司,這場官司從1947年一直斷斷續續的打到了2016年……。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甚至在他倆相繼去世後,傑瑞·西格爾的家人還在與現在DC的東家華納打官司……,這也是這場官司能持續近70年的原因。

至於誰對誰錯也很難用非黑即白來界定,畢竟在這些年中法律和輿論都在不斷變化。

蝙蝠俠的作者也沒一直待在DC。

蝙蝠俠是由鮑勃·凱恩與比爾·芬格聯合創作的,其中鮑勃·凱恩是主要作者,他參考了電影《佐羅》、達·芬奇的素描畫像、吸血鬼等元素設計出了蝙蝠俠的雛形。

後來比爾·芬格提出了為蝙蝠俠加上帶有尖兒的面罩,主體色調定為黑色,將翅膀改成披風,還將蝙蝠俠的真實身份設定為了土豪。

所以最初蝙蝠俠其中真的有翅膀……,貓女、稻草人、戈登局長等蝙蝠俠系角色大多數也都是由鮑勃·凱恩和比爾·芬格創作的。

小丑的創作者除了他倆以外還有傑瑞·羅賓遜。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但在這些角色誕生後不久,鮑勃·凱恩和比爾·芬格就都離開了DC,而且比爾·芬格還是被DC開除的,因為當時他參加了60年代的“漫畫作者醫保事件”。

雖然在70年代比爾·芬格又回到了DC,但不久後就去世了,年僅59歲。

所以DC的早期作者沒有一個像斯坦·李那樣一直陪伴著DC前進的。

在八九十年代,DC中也出現了《守望者》和《V字仇殺隊》的作者阿蘭·摩爾、《睡魔》的作者尼爾·蓋曼、《蝙蝠俠:黑暗騎士歸來》漫畫的作者弗蘭克·米勒等大師級作者。

但他們也沒一直跟隨DC,大部分都是多家漫畫公司的作者。

比如說弗蘭克·米勒除了為DC創作漫畫以外,還為漫威和黑馬漫畫創作過幾十部漫畫,尼爾·蓋曼還是小說《美國眾神》的作者。

阿蘭·摩爾後來甚至和DC徹底鬧掰了……,其原因是DC用不光彩的商業手段得到了《守望者》的版權。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綜上所述:

①、斯坦·李陪伴了漫威整整56年,DC中並沒有一直陪伴其成長的人,就算是DC的創建者馬爾科姆也早在1938年就因經營不善而破產,失了對自己公司的控制權。

②、斯坦·李參與了漫威中90%角色的創作,而DC作者都是隻有一部分知名作品,並沒有參與過大批量角色創作的人。

③、斯坦·李不僅成為了漫威的總編,還成為了漫威的董事長,而DC早期的作者並沒有成為過公司高管,一直就是單純的作者而已。

所以DC中並沒有履歷達到斯坦·李這個程度的人,甚至連與其相媲美的都沒有!這也就造成了我們沒聽說過“DC之父”。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但未來DC中也很有可能誕生與斯坦·李類似的存在!

因為DC目前的出版人與首席創意官吉姆·李雖然是高管,但同時也是一位漫畫家,他仍活躍在一線創作漫畫,其代表作有《蝙蝠俠:緘默》、《超人:為了明天》、《超人:解放》等。

如果他能在未來陪伴著DC成長,那也就有可能成為與斯坦·李類似的存在。

DC的前任首席創意官傑夫·瓊斯也是一位很有天賦的編劇,《無限危機》、《至黑之夜》、《閃點》等大名鼎鼎的漫畫都是他的作品,他還是電影《神奇女俠》的執行製片人。

為什麼我們只聽說過漫威之父,而沒聽說過DC之父?

(左)吉姆·李(右)傑夫·瓊斯

但在2018年他已經離開DC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雖然還在與DC和華納合作,但已經不算是DC的人了。

所以“DC之父”的誕生還是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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