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線辦案】芝罘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疫情期間以銷售口罩為由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

2月20日,芝罘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疫情期間以銷售口罩為由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該案系芝罘區首起涉疫情詐騙案件。

經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偵查,今年新冠疫情發生後,犯罪嫌疑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在互聯網上發佈信息的手段,虛構能夠生產、銷售醫用口罩的事實,取得被害人信任後,通過收取訂金、貨款的方式實施詐騙,到案後,犯罪嫌疑人張某如實供述了其詐騙的犯罪事實。

在公安立案後,芝罘區人民檢察院及時獲悉該案的情況,院領導高度重視,立即選派辦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方向,與公安機關形成合力,同時啟動報備機制,確保在檢察環節不貽誤戰機。

檢察官提醒:網上購買醫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要到正規購物網站,不要輕信所謂的“特殊渠道供貨”、“國外代購”等信息,不要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隨意向陌生賬號購直接轉賬,謹防上當受騙。疫情期間,芝罘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主動作為,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好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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